本發明涉及電子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顯示屏、顯示裝置及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目前顯示屏的非顯示區對應安裝攝像頭模組,導致顯示屏的顯示區的屏占比降低。將攝像頭模組安裝于顯示屏的顯示區可以提高顯示區的屏占比。此種結構下,顯示屏的彩色濾光層容易影響攝像頭模組獲取拍攝物光線,影響拍攝效果,降低用戶體驗。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提高用戶體驗的顯示屏、顯示裝置及移動終端。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顯示屏,其中,所述顯示屏包括顯示部,所述顯示部包括朝向用戶的彩色濾光層、層疊于所述彩色濾光層背離用戶一側的液晶層和層疊于所述液晶層與所述彩色濾光層相背離的薄膜晶體管層,所述彩色濾光層設有通孔,所述薄膜晶體管層正對所述通孔設有安裝區,所述安裝區用以安裝攝像頭模組。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顯示裝置包括上述的顯示屏,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攝像頭模組,所述攝像頭模組固定于所述安裝區。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其中,所述移動終端包括上述的顯示裝置。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屏、顯示裝置及移動終端,通過在彩色濾光層設置通孔,并在所述薄膜晶體管層設置正對所述通孔的安裝區,所述安裝區安裝攝像頭模組,所述攝像頭模組通過所述通孔獲取拍攝物光線,避免所述彩色濾光層影響所述攝像頭模組拍攝,提高用戶體驗。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6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7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8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顯示屏的示意圖;
圖9是本發明提供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
圖10是本發明提供的移動終端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請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顯示屏100。所述顯示屏100包括顯示部10,所述顯示部10包括朝向用戶的彩色濾光層20、層疊于所述彩色濾光層20背離用戶一側的液晶層30和層疊于所述液晶層30與所述彩色濾光層20相背離的薄膜晶體管層40,所述彩色濾光層20設有通孔21,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正對所述通孔21設有安裝區41,所述安裝區41用以安裝攝像頭模組50。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顯示屏100應用于移動終端中,該移動終端可以是手機、平板電腦或者筆記本電腦等。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過所述顯示屏100的顯示部10獲取拍攝物光線。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顯示部10為所述顯示屏100可以顯示圖像的部分。所述顯示屏100還包括固定于所述顯示部10一側的非顯示部60。所述非顯示部60構成所述液晶層30的封裝結構,以及為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和所述彩色濾光層20設置芯片結構,以構成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和所述彩色濾光層20的電信號端口。由于所述非顯示部60不需要安裝所述攝像頭模組50,使得所述非顯示部60的尺寸可以減小,即所述非顯示部60的屏占比減小,而所述顯示部10的屏占比增大,用戶可以觀看到的顯示圖像面積增大,提高用戶體驗。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彩色濾光層20陣列有多個像素單元22,每一像素單元22具有至少三個像素221。光線經所述液晶層30透過三個所述像素221呈現三種不同顏色的光,使得所述顯示屏100可以展示彩色圖像畫面。所述彩色濾光層20在所述通孔21處不存在像素單元22,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拍攝光線經過所述通孔21不受像素單元22的影響,提高拍攝性能。所述通孔21為圓孔。所述通孔21的口徑大于或等于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外徑。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通孔21還可以是方形孔或者橢圓形孔。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液晶層30貼合于所述彩色濾光層20。所述液晶層30通過變換液晶取向可以選擇某一區域呈現透光或不透光狀態。所述液晶層30在正對所述通孔21處通過變換液晶取向始終呈現出部分透光狀態,以保證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過所述液晶層30正對所述通孔21處可以獲取拍攝物光線。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驅動所述液晶層30變換液晶取向。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的安裝區41可以使得所述液晶層30與所述安裝區41正對的區域透光,以方便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所述液晶層30獲取拍攝物光線。
如圖2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安裝區41開設有安裝孔411,所述攝像頭模組50部分固定于所述安裝孔411內。所述攝像頭模組50抵持于所述液晶層30。所述顯示屏100與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整體厚度減小。所述安裝孔411內沒有設置驅動電極,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使得所述液晶層30在正對所述安裝區41處呈透光狀態。所述安裝孔411的孔徑與所述通孔21的孔徑相同。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所述安裝孔411、所述液晶層30和所述通孔21獲取拍攝物光線。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還可以是所述攝像頭模組50完全固定于所述安裝孔411內。
如圖3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安裝區41設透明的驅動電極。即所述薄膜晶體管層40在所述安裝區41處呈透明狀態,所述攝像頭模組50固定于所述安裝區41與所述液晶層30相背離一側。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所述安裝區41、液晶層30和所述通孔21獲取拍攝物光線。
如圖4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液晶層30正對所述通孔21設有環形非透光區31和位于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內的透光區32。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的內徑通過變換液晶取向而改變大小,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過所述透光區32獲取拍攝物光線。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透光區32的外徑與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的內徑相同。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通過改變液晶取向而不透光,使得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形成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光圈。通過所述安裝區41驅動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的內邊緣位置,以改變所述環形非透光區31的內徑,即改變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光圈內徑大小,控制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盡管量。所述安裝區41通過設置透明的驅動電極,以實現透過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拍攝光線。所述通孔21的內側壁涂有遮光層211,防止所述通孔21的側壁漏光,提高所述攝像頭模組100的拍攝效果。
如圖5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液晶層30設有與所述通孔21正對并連通所述通孔21和安裝孔411的容納孔33,所述容納孔33內收容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容納孔33的內徑大于所述通孔21的內徑。所述通孔21在連通所述容納孔33的開口端外側涂設遮光油墨212,所述通孔21的內側壁涂設遮光層211。所述遮光油墨212延伸至所述容納孔33的內側壁。所述通孔21的開口端外側形成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光圈。所述安裝孔411的內徑與所述容納孔33的內徑相同。所述攝像頭模組50穿過所述安裝孔411。所述安裝孔411對所述攝像頭模組50進行穩固。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頂端收容于所述容納孔33,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底座固定于所述安裝孔411內。當然,在其他實施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攝像頭模組50完全容納于所述容納孔33。
如圖6所示,所述顯示部10還包括插入所述容納孔33的套筒331。所述套筒331內側至少收容所述攝像頭模組50一部分。所述套筒331不透光,防止所述攝像頭模組50漏光。所述套筒331對所述液晶層30進行封裝,防止所述液晶層30漏液。
進一步地,如圖7和圖8所示,所述顯示屏100還包括透光蓋板70,所述透光蓋板70層疊于所述彩色濾光層20與所述液晶層30相背離一側,所述透光蓋板70遮蓋所述通孔21。所述透光蓋板70對所述彩色濾光層20進行防護。所述透光蓋板70覆蓋所述顯示部10和所述非顯示部60。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所述透光蓋板70獲取拍攝物光線。
進一步地,所述透光蓋板70在正對所述通孔21的區域設置透鏡71。
如圖7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蓋板70在正對所述通孔21的區域設置圓弧形凹槽,即所述透鏡71為凹透鏡。
如圖8所示,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蓋板70在正對所述通孔21的區域設置圓弧形凸起,即所述透鏡71為凸透鏡。
所述透鏡71改變所述攝像頭模組50的光線路徑,使得所述攝像頭模組50多種拍攝效果。
如圖9所示,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顯示裝置200,所述顯示裝置200包括所述顯示屏100,所述顯示屏100還包括攝像頭模組50,所述攝像頭模組50固定于所述安裝區41。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攝像頭模組50至少包括感官元件。所述攝像頭模組50經所述顯示屏100獲取拍攝物光線,并將光信號轉變為電信號傳遞至所述顯示屏100,以供用戶通過所述顯示屏100的顯示部10觀察拍攝的景物。
如圖10所示,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移動終端300,所述移動終端300包括主板80和背殼90。所述顯示屏100與所述背殼90相蓋合。所述主板80固定于所述顯示屏100和所述背殼90之間,并電連接所述攝像頭模組50和所述顯示屏100。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移動終端100可以是手機、平板電腦或筆記本電腦等。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屏、顯示裝置及移動終端,通過在彩色濾光層設置通孔,并在所述薄膜晶體管層設置正對所述通孔的安裝區,所述安裝區安裝攝像頭模組,所述攝像頭模組通過所述通孔獲取拍攝物光線,避免所述彩色濾光層影響所述攝像頭模組拍攝,提高用戶體驗。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但該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發明,該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均可作各種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界定的范圍為準。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