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大致上關于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具體而言,本發明特別是針對一種主要用于拍攝影像及錄像,并可以應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之裝置,例如可應用于手機、相機、平板計算機、個人數位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等電子裝置中的光學成像鏡頭。
背景技術:
1、便攜式電子產品的規格日新月異,其關鍵零組件-光學成像鏡頭也更加多樣化發展,應用不僅限于拍攝影像與錄像,還加上望遠攝像的需求,然而現有的光學成像鏡頭設計很難同時兼具高成像質量以及具有攝遠功能的需求。
技術實現思路
1、于是,本發明的各實施例提出一種具有鏡頭攝遠能力、成像質量優良以及技術上可行的四片式光學成像鏡頭。本發明四片式光學成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在光軸上依序安排有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以及第四透鏡。本發明四片式光學成像鏡頭中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以及第四透鏡,各自包括朝向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以及朝向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
2、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一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三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的物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的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本光學成像鏡頭的透鏡只有上述四片透鏡,且滿足以下條件式:hfov/tl≤4.000度/毫米。
3、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第一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二透鏡的物側面的一光軸區域為凸面;第三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的物側面的圓周區域為凸面;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的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光學成像鏡頭的透鏡只有上述四片透鏡,且滿足以下條件式:hfov*(alt+g12+g23)≤60.000度·毫米。
4、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第一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率,第三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的物側面的圓周區域為凸面,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的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光學成像鏡頭的透鏡只有上述四片透鏡,且滿足以下條件式:hfov/tl≤4.000度/毫米及hfov*(alt+g12+g23)≤60.000度·毫米。
5、在本發明的光學成像鏡頭中,實施例還可以進一步選擇性地滿足以下條件:
6、ttl/(d11t21+g23)≥9.500;
7、[(bfl+g34)/hfov]*(t1+t2)≥1.400毫米2/度;
8、fno*ttl/t1≥30.000;
9、bfl/imgh≥3.000;
10、(efl+t2)/(aag+t1)≥5.500;
11、v2+v3-v4≥45.000;
12、(v2-v4)*v3≥465.000;
13、v1+v2≥90.000;
14、(v1+v2)/v4≥2.500;
15、(efl+g34)/t1≥8.500;
16、fno*imgh/t3≥12.800;
17、hfov/(aag+t3)≤13.800度/毫米;
18、(t2+t4)/d22t32≥1.800;
19、bfl/d12t31≥7.500;
20、(v1+v3)/v4≥2.500;
21、v1+v2-v3-v4≥15.000;以及
22、fno*bfl/t1≥20.000。
23、其中,t1定義為第一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t2定義為第二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t3定義為第三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t4定義為第四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g12定義為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之間在光軸上的空氣間隙;g23定義為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在光軸上的空氣間隙;g34定義為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之間在光軸上的空氣間隙;aag定義為第一透鏡到第四透鏡在光軸上的三個空氣間隙總和,即g12、g23、g34的總和;alt定義為第一透鏡至第四透鏡在光軸上的四個透鏡厚度的總和,即t1、t2、t3、t4的總和;d11t2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即t1、g12的總和;d12t3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到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即g12、t2、g23的總和;d22t32定義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到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即g23、t3的總和;tl定義為第一透鏡的物側面到第四透鏡的像側面在光軸上的距離;ttl定義為第一透鏡的物側面到成像面在光軸上的距離,即為光學成像鏡頭的系統長度;bfl定義為第四透鏡的像側面到成像面在光軸上的距離;efl定義為光學成像鏡頭的有效焦距;hfov定義為光學成像鏡頭的半視角;imgh定義為光學成像鏡頭的像高;fno定義為光學成像鏡頭的光圈值。
24、另外,v1定義為第一透鏡的vd阿貝數,v2定義為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v3定義為第三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
1.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從一物側至一像側沿一光軸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及一第四透鏡,且該第一透鏡至該第四透鏡各自包括一朝向該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及一朝向該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
2.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從一物側至一像側沿一光軸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及一第四透鏡,且該第一透鏡至該第四透鏡各自包括一朝向該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及一朝向該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
3.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從一物側至一像側沿一光軸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及一第四透鏡,且該第一透鏡至該第四透鏡各自包括一朝向該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及一朝向該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
4.如權利要求2或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ttl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d11t2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ttl/(d11t21+g23)≥9.500。
5.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bfl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g34定義為該第三透鏡與該第四透鏡之間在該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t2定義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bfl+g34)/hfov]*(t1+t2)≥1.400毫米2/度。
6.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fno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光圈值,ttl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t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fno*ttl/t1≥30.000。
7.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bfl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imgh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像高,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bfl/imgh≥3.000。
8.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efl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有效焦距,t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t2定義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aag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到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三個空氣間隙總和,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efl+t2)/(aag+t1)≥5.500。
9.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2定義該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v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2+v3-v4≥45.000。
10.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2定義該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v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2-v4)*v3≥465.000。
11.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vd阿貝數,v2定義該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1+v2≥90.000。
12.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vd阿貝數,v2定義該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1+v2)/v4≥2.500。
13.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efl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有效焦距,g34定義為該第三透鏡與該第四透鏡之間在該光軸上的空氣間隙,t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efl+g34)/t1≥8.500。
1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fno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光圈值,imgh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像高,t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fno*imgh/t3≥12.800。
15.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aag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到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三個空氣間隙總和,t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hfov/(aag+t3)≤13.800度/毫米。
16.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t2定義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t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d22t32定義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到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t2+t4)/d22t32≥1.800。
17.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bfl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d12t3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到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bfl/d12t31≥7.500。
18.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1定義該第一透鏡的vd阿貝數,v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1+v3)/v4≥2.500。
19.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v1定義該第一透鏡的vd阿貝數,v2定義該第二透鏡的vd阿貝數,v3定義為該第三透鏡的vd阿貝數,v4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vd阿貝數,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v1+v2-v3-v4≥15.000。
20.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fno定義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光圈值,bfl定義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距離,t1定義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厚度,且該光學成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fno*bfl/t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