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鉆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和底座;所述底座的一側設置有用于和鉆床可拆卸連接的連接件,所述底座的另一側與所述主體固接;所述連接件為中空的柱體;所述主體為設置有內腔的柱體,所述主體的側壁設置有排屑孔,所述排屑孔與所述內腔連通;
還包括第一鉆套和第二鉆套,所述第一鉆套固接在所述主體的遠離所述底座的一端,所述第一鉆套的鉆頭孔與所述內腔連通;所述第二鉆套設置在定位組件上,通過所述定位組件與所述主體固定;所述第一鉆套的鉆頭孔和所述第二鉆套的鉆頭孔的軸線重合,所述第二鉆套位于所述內腔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組件包括定位塊和固定塊;
所述定位塊包括阻擋部和第二鉆套座,所述第二鉆套座為柱體,所述阻擋部設置在所述第二鉆套座的一端;所述第二鉆套設置在所述第二鉆套座側壁的通孔上;所述固定塊與所述第二鉆套座的遠離所述阻擋部的另一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一側設置有平臺面,所述平臺面與所述主體的軸線平行,所述阻擋部抵接在所述平臺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與所述第二鉆套座的遠離所述阻擋部的另一端螺接;所述固定塊的一側為弧形,所述弧形和所述主體的側壁匹配,螺釘由所述固定塊的另一側穿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兩個通孔,兩個所述通孔分別位于所述主體的兩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屑孔為條形孔,所述條形孔的長度方向和所述主體的軸線方向一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屑孔為多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屑孔為四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鉆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組件插裝在兩個相對的所述排屑孔內。
10.一種鉆床,其特征在于,包括鉆床主體和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鉆夾具,所述鉆床主體的主軸與所述連接件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