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切割機,其包括設置在支座上的夾持裝置和切割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裝置包括:
夾持支架,其一端連接至驅動器,且在驅動器驅動下帶動上夾持件和下夾持件所夾持的管道旋轉;
所述上夾持件,其包括一與所述夾持支架固定的上夾持件主體,且所述上夾持件主體上沿其長度方向開設有多個截面為矩形的通孔,每個所述通孔內設置有一上夾持子件,且每個所述上夾持子件通過一伸縮桿連接至一液壓油缸;
所述下夾持件,其包括兩個鉸接的左夾持件和右夾持件,所述左夾持件和所述右夾持件上分別設置有一與所述上夾持件扣合的卡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夾持件主體和所述上夾持子件的夾持部均為弧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夾持件主體的夾持部的直徑大于所述上夾持子件的夾持部的直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各個所述上夾持子件的夾持部的直徑不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通孔朝向所述上夾持件主體的夾持部的位置設置有一擋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塊與所述通孔內壁樞接,且所述擋塊和所述通孔的內壁之間設置有一彈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管道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塊的外側面與所述上夾持件主體的夾持部的形狀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