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Ⅰ,干法粉磨:將原鋼渣逐級破碎解離出塊狀渣鐵,每級破碎后由磁選回收鋼渣中金屬鐵,尾渣入磨制成鋼渣粉;
步驟Ⅱ,氣力分選:在空氣介質中分選出細粉和粗粉,細粉即高活性鋼渣粉產品,惰性礦物在粗粉中富集,由后續作業加工提純;
步驟Ⅲ,干法磁選:將粗粉經干法磁選分選出非磁性料和磁性料,非磁性料即為粗尾渣,其主要成分是粗粒度的活性礦物,返回到磨機內與尾渣一起粉磨;磁性料即為粗精礦,其中不僅夾雜有解離態的活性礦物顆粒,還有聚集態的活性礦物顆粒,需后續作業進一步粉磨解離和分選;
步驟Ⅳ,濕法粉磨:將粗精礦經濕法粉磨制成細料漿;
步驟Ⅴ,濕法磁選:將細料漿經濕法磁選分選出磁性料漿和非磁性料漿,磁性料漿為濕惰性礦物,非磁性料漿為濕水泥鐵質原料;
步驟Ⅵ,脫水:濕惰性礦物和濕水泥鐵質原料分別進行脫水,制成兩種產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Ⅰ中,粒度小于5mm的尾渣入磨制成鋼渣粉,鋼渣粉比表面積為300m2/kg,其中的RO相礦物單體解離度≥9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Ⅰ中,采用高壓料層粉碎設備拋出的難磨物料,或分段粉磨出磨的中間產品以及閉路粉磨的粗粉,需經磁選去除解離的渣鐵后再入磨繼續粉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Ⅱ中,鋼渣粉在空氣介質中用選粉機分選,通過調節選粉作業切割粒徑實現高活性鋼渣粉產品的質量控制,氣力分選切割粒徑的控制參數為≤20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Ⅲ中,粗精礦中惰性礦物總含量不低于67.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Ⅳ中,細料漿顆粒全部通過65μm篩,以保證細料漿中三種惰性礦物的單體解離度均不低于99%。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Ⅳ中,采用閉路粉磨系統以保證細料漿顆粒粒度的均勻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Ⅴ中,濕惰性礦物的鐵品位由調節磁選機磁感應強度或磁場梯度來實現,通過降低兩個物理量而減小礦粒的磁場力,提高惰性礦物產品的鐵品位,惰性礦物產品中三種惰性礦物的含量與產品的鐵品位、磁性物含量三者是一致的,產品的磁性物含量控制不低于96%。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Ⅵ中,經壓濾裝置或抽濾裝置脫水,制成的兩種產品含水率為8%。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鋼渣生產高活性鋼渣粉和惰性礦物產品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Ⅵ中,最終得到的惰性礦物產品中磁性物含量≥96%,鐵品位TFe≥55%,滿足鐵礦石五等品技術指標和選煤用磁鐵礦物粉的技術指標;水泥鐵質原料能用作水泥生料配料的鐵質校正原料,或路基材料和建筑工程回填材料,脫出的水分收集返回到濕法粉磨步驟,與粗精礦混合循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