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振動拋光機,包括機臺(1)、設于所述機臺(1)的定位機構、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臺設有拋光槽(11),所述拋光槽(11)兩側設有滑軌(12);所述拋光機構包括滑動連接于所述滑軌(12)的拋光座(31)、設于所述拋光座(31)的兩個拋光頭(32)、用于驅動所述拋光座(31)移動的驅動裝置;所述拋光座(31)包括兩個分別滑動連接于兩條所述滑軌(12)并成角度連接的拋光部,兩個所述拋光頭(32)分別設于兩個所述拋光部的相對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拋光部與所述滑軌(12)連接端均設有滑動裝置,所述滑動裝置包括支撐板(41)、設于所述支撐板(41)兩側的用于將所述滑動裝置限位配合于所述滑軌(12)的限位板(4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兩塊所述限位板(42)的相對面上設有多個滑輪,所述滑軌(12)兩側設有配合所述滑輪的槽道(12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設于其中一個所述拋光部,包括設于所述拋光部的滑動塊(51)、連接所述滑動塊(51)的絲桿(52)、驅動所述絲桿(52)的電機(5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頭(32)包括振動頭(321)、設于所述振動頭(321)的拋光紙(322)及換紙機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紙機構包括支架(3231)、設于所述支架(3231)的輸紙軸(3232)、收紙軸(3233)、連接于所述收紙軸(3233)的轉動裝置(323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機構包括相對設于所述拋光槽(11)且處于所述拋光座(31)下方的定位座(21)、設于所述定位座(21)相對端的轉軸、設于所述轉軸的定位頭,其中一個所述轉軸連接有動力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拋光部相連處下方設有噴水管(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