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外圓復合磨床包括機座,所述機座上設有外圓砂磨部、內圓砂磨部和用于夾持零件送至所述外圓砂磨部和所述內圓砂磨部加工的零件夾送部;
所述零件夾送部設有用于夾持所述零件的夾持部和驅動夾持的所述零件旋轉的旋轉部,所述外圓砂磨部和所述內圓砂磨部位于所述零件夾送部的送樣路徑的側面,所述外圓砂磨部和所述內圓砂磨部位的磨頭可相對所述送樣路徑的垂直方向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零件夾送部包括夾送底座、夾送中板和夾送上板,所述夾送底座固定在所述機座上,所述夾送中板與所述夾送底座通過滑軌連接,并在由操作電機控制的滑動絲桿的驅動下相對所述夾送底座滑動;
所述夾送上板設置在所述夾送中板上,且所述夾持部和旋轉部均設置于所述夾送上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送上板與夾送中板活動連接,并在角度調節裝置的調節下相對所述夾送中板以所述送樣路徑為中心線左右偏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送上板中部通過軸承與旋轉軸配合安裝在所述夾送中板上,所述角度調節裝置設置于所述夾送中板的一端,所述角度調節裝置包括微調手輪、微調軸絲桿、微調軸絲桿螺母和旋轉滑動銷,所述微調手輪轉動所述微調軸絲桿,所述微調軸絲桿帶動所述微調軸絲桿螺母,所述微調軸絲桿螺母推動所述旋轉滑動銷從而使所述夾送上板以所述旋轉軸為中心旋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送中板的端部還設有用于測量所述夾送上板的偏轉角度的刻度板和百分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為三爪卡盤,所述驅動部為驅動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送上板設有配合所述夾持部夾持所述零件的頂尖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圓砂磨部包括第一底座、第一滑塊和外圓砂輪頭,所述外圓砂輪頭設置于所述第一滑塊上,所述第一滑塊與所述第一底座通過滑軌連接,并在由第一電機控制的滑動絲桿的驅動下相對所述第一底座滑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圓砂磨部包括第二底座、第二滑塊和內圓砂輪頭,所述第二滑塊與所述第二底座通過滑軌連接,并在由第二電機控制的滑動絲桿的驅動下相對所述第二底座滑動,所述內圓砂輪頭設置于所述第二滑塊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內外圓復合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圓砂磨部和所述內圓砂磨部并排設置于所述零件夾送部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