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玻璃倒角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
背景技術:
玻璃作為現代生活建筑當中必可不少的一種材料,其發揮著重大的作用和實際意義,而玻璃在生產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各種問題,粗加工的玻璃邊角往往會出現毛刺和卷邊,使用不當時可能會造成器材和人體的損傷,因為需要倒角裝置進行邊角的處理。
而目前市場上用于玻璃倒角的裝置往往還是采用單向或者雙向的倒角操作,其在倒角工作效率上不夠高效,同時裝置的穩定性上有所不足,對倒角的過程沒有盡到最大化的安全保護作用,從而不能夠完美的進行倒角處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包括夾持裝置、旋轉軸、倒角器、倒角架和滑動桿,所述倒角架表面四周固定有倒角器,所述倒角器上方安裝有液壓柱,且液壓柱上方嵌套有螺旋推桿,所述倒角器下端安裝有砂輪桿,且砂輪桿下端固定有倒角砂輪,所述倒角架表面上方安裝有密封板,所述倒角架表面下方安裝有限位扣板,所述倒角架內部設有旋轉軸,所述旋轉軸表面安裝有聯動桿,且聯動桿兩端固定有夾持裝置,所述夾持裝置內部設有夾持滑動槽,且夾持滑動槽一端固定有滑動桿,所述滑動桿下方安裝有壓板支柱,且壓板支柱下方安裝有上壓板,所述夾持裝置下端一側焊接有下壓板。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夾持裝置共安裝有四個,且夾持裝置為兩兩對稱結構。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旋轉軸通過聯動桿與夾持裝置連接,且連接處套接有減震墊板。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滑動桿一端嵌入夾板滑動槽內部。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倒角砂輪為雙層夾持半圓弧形結構。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夾持裝置共安裝有四個,且夾持裝置為兩兩對稱結構,能夠從玻璃板四周進行同步的倒角操作,進而能夠保證玻璃板的倒角同步性,通過旋轉軸通過聯動桿與夾持裝置連接,且連接處套接有減震墊板,使得旋轉軸在旋轉帶動玻璃時,能夠有效的降低來回反復性振動產生的震動影響,從而提高玻璃固定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倒角砂輪為雙層夾持半圓弧形結構,能夠對玻璃進行上下兩端同步倒角,使得倒角的質量更加完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的夾持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的倒角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例說明:
1-夾持裝置、2-旋轉軸、3-聯動桿、4-滑軌、5-倒角器、6-液壓柱、7-螺旋推桿、8-限位扣板、9-倒角架、10-密封板、11-減震墊板、12-夾板滑動槽、13-上壓板、14-下壓板、15-滑動桿、16-壓板支柱、17-砂輪桿、18-倒角砂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包括夾持裝置1、旋轉軸2、倒角器5、倒角架9和滑動桿15,倒角架9表面四周固定有倒角器5,倒角器5上方安裝有液壓柱6,且液壓柱6上方嵌套有螺旋推桿7,倒角器5下端安裝有砂輪桿17,且砂輪桿17下端固定有倒角砂輪18,倒角架9表面上方安裝有密封板10,倒角架9表面下方安裝有限位扣板8,倒角架9內部設有旋轉軸2,旋轉軸2表面安裝有聯動桿3,且聯動桿3兩端固定有夾持裝置1,夾持裝置1內部設有夾持滑動槽12,且夾持滑動槽12一端固定有滑動桿15,滑動桿15下方安裝有壓板支柱16,且壓板支柱16下方安裝有上壓板13,夾持裝置1下端一側焊接有下壓板14,玻璃面板放置在上壓板13和下壓板14之間,通過滑動桿15下壓將玻璃板壓住進行固定,轉動螺旋推桿7使得液壓柱推動倒角器5相向運動,從而將玻璃嵌入倒角砂輪18內。
夾持裝置1共安裝有四個,且夾持裝置1為兩兩對稱結構,旋轉軸2通過聯動桿3與夾持裝置1連接,且連接處套接有減震墊板11,滑動桿15一端嵌入夾板滑動槽12內部,倒角砂輪18為雙層夾持半圓弧形結構。
工作原理:該玻璃板四角高精度倒角裝置使用時,將該裝置與控制器和電源裝置連接,玻璃板通過上壓板13和下壓板14固定在夾持裝置1內部進行固定,同時根據實際玻璃大小,推動螺旋推桿7將倒角器5相向推動,使得玻璃板能夠正好嵌入倒角砂輪18內,之后旋轉軸2連接到正反轉電機上,控制器控制電機周期性的正反轉,從而使聯動桿3帶動夾持裝置1進行小角度的往復旋轉,使得玻璃四周在倒角砂輪18內來回磨砂,從而達到了磨砂倒角的操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