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透光大理石,屬于人造石材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的透光石設備一般采用水泥基透光混凝土制作。水泥基透光混凝土的制作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采用直徑0.5-1.5mm的塑料光纖;
2)通過經編機或纏繞機將光纖織成2D織物,然后分層平鋪于模具中,澆筑水泥砂漿;
3)待模具中的水泥砂漿硬化后,表面打磨拋光,刷上保護劑。
上述混凝土為基的透光材料雖然能實現透光性能,但是由于制作工藝和混凝土材料本身的問題,極大地限制了其應用范圍,具體如下:
1)由于透光混凝土采用的是塑料光纖,塑料光纖的表面光滑,與混凝土的粘合度弱,必須用偶聯劑對塑料光纖進行表面處理后才能提高光纖與混凝土之間的界面強度;
2)混凝土的存在滲水問題,必須對表面進行防滲水處理;
3)混凝土從澆筑到達到理想的強度需要至少一周以上的時間養護才能脫模,且對養護條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透光混凝土的生產周期很長,很難進行大批量快速生產;
4)混凝土基的材料雖然強度高,但是也比較脆,由于水泥的粘合度不高,在切割或養護不當時容易開裂;
5)混凝土的組分顆粒較粗,無法進行精密的二次加工或表面處理;
6)混凝土的染色性能不佳,很難做色彩或表面紋理處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而設計一種設計合理,具有高透光性、高強度、高穩定性、低成本,并可產業化生產的透光大理石。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透光大理石,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人造石和光纖織物,所述的光纖織物由若干條光纖組成,光纖分布在人造石的內部,每條光纖的兩端恰好位于人造石的外表面。光源照到人造石上,從光纖的一端進入光纖,從光纖的另一端射出,可形成發光的大理石。可用于墻面、裝飾、桌面、擺件等等。
本實用新所述的光纖織物由經編機或纏繞機將光纖編織而成。
本實用新所述的光纖采用有機合成的多模光纖,光纖直徑為0.1~2mm。
本實用新所述光纖的外表面設置有保護層。防止光纖損壞。
本實用新所述保護層的材料采用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涂覆。
本實用新所述的透光大理石中光纖的體積摻量5~15%。
本實用新所述的光纖織物通過光纖纏繞在模板上成型;所述的模板為片狀材料,模板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列對稱的齒形槽,光纖繞過齒形槽并纏繞在模板上。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明顯效果:
1. 人造石以樹脂為粘合劑,與塑料光纖同為有機材料,兩種材料的結合度高,不需要對光纖做親水處理。
2. 人造石的硬度高,與混凝土基的透光材料相比,人造石的可加工性能更好,可做表面高精度拋光處理達到鏡面效果,也可做超薄切片(厚度小于0.5cm)且不發生碎裂。
3. 人造石可用加入色漿染色,做出各種色彩和肌理效果,其材料的豐富性和裝飾性遠遠高于混凝土基的透光材料。
4. 人造石材料固化成型的時間在3天左右,比混凝土基的透光材料制作時間縮短了一倍以上,生產周期短,能進行大批量快速生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光纖纏繞模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中模板剪切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
參見圖1~圖3,本實施例包括人造石5和光纖織物,所述的光纖織物由若干條光纖1組成,光纖1分布在人造石5的內部,每條光纖1的兩端恰好位于人造石5的外表面。光源照到人造石5上,從光纖1的一端進入光纖1,從光纖1的另一端射出,可形成發光的大理石。可用于墻面、裝飾、桌面、擺件等等。
本實施例中,光纖1采用有機合成的多模光纖,光纖1直徑為0.1~2mm。
本實施例中,光纖1的外表面設置有保護層。防止光纖損壞。
本實施例中,保護層的材料采用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涂覆。
本實施例中,透光大理石中光纖1的體積摻量5~15%。
本實施例中,光纖織物通過光纖1纏繞在模板2上成型;所述的模板2為片狀材料,模板2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列對稱的齒形槽3,光纖1繞過齒形槽3并纏繞在模板2上。
本實施例的制作步驟如下:
(1)將光纖1纏繞在片狀模板2上,模板2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列對稱的齒形槽3,光纖1繞過齒形槽3并纏繞在模板2上;
(2)根據需要光纖1的長度,將模板2兩端齒形槽3剪切,同時切斷光纖1,將一整根光纖1剪切為多條長度相同的短光纖4;將這些短光纖4通過膠水粘合在一起,取下模板2,得到光纖織物;
(3)制作多個光纖織物,將這些光纖織物分層平鋪疊放于模具中;
(4)將人造石漿料澆注到模具中,直到模具內部全部充滿人造石混合物;
(5)將充滿光纖織物和人造石的模具靜置三天后脫模,切割拋光成型。
成型的透光大理石,光纖1的端部分布在大理石的兩個面上,可以用光照在其中的一側,則會通過光纖1傳輸到另一側,在另一側大理石表面發光。透光大理石可用于各種場合,如制造墻面、桌面、裝飾、擺件等等,通過不同的光照產生不同的燈光效果。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只要其零件未說明具體形狀和尺寸的,則該零件可以為與其結構相適應的任何形狀和尺寸;同時,零件所取的名稱也可以不同。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構思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簡單變化,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