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領域,具體涉及ー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雖然汽車技術日新月異,但汽車盲區一直存在,例如車輛的后視鏡盲區,由于汽車后視鏡視野有限,導致在轉彎或者并線的過程中因沒有注意到盲區的車輛而發生刮蹭事故,更有甚者發生車禍。專利申請號為201120358717. 5的中國專利文獻公布了一種車輛用的側向探測裝置,通過在車輛外部的后視鏡上安裝超聲波探頭來探測后視鏡盲區內的車輛,在車輛轉向燈開啟之后,若檢測到相鄰車道中存在其他車輛時則報警,以防發生危險。所述側向探測裝 置能夠解決車輛變換車道時對相鄰車道內的車輛進行預警,但是,由于車身一側僅安裝有一個超聲波探頭,探測距離有限,無法完全覆蓋對本車有安全隱患的區域。另ー方面,若檢測到的車輛與本車行駛方向相反吋,則所述檢測到的車輛是從司機的視野范圍內進入車輛后視鏡盲區范圍內,此時本無需進行報警,因而所述側向探測裝置此時進行報警會形成誤報警,導致司機對側向探測裝置警報的信任度降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ー個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至少ー個缺陷。本發明的另ー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和方法,在減少誤報警次數的同時能夠有效的對后視鏡盲區內存在的車輛進行報警,以提高駕駛安全性。按照本發明的ー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包括能夠產生探測信號的多個超聲波探頭,用于探測在車輛ー側的后視鏡盲區出現的障礙物;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沿車輛的前行方向彼此間隔開地布置在所述車輛上,使得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ー側的所述盲區;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配置成接收所述探測信號并根據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確定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的方向。優選地,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包括第一超聲波探頭,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的探測范圍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盲區的前側。具體地,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可以布置在所述車輛的車頭區域。優選地,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包括布置在所述車輛的車尾區域的第二超聲波探頭。通過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探頭相結合,不僅能夠覆蓋對車輛有安全隱患的后視鏡盲區范圍,還能夠結合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與所述第二超聲波探頭的超聲波信號來判斷障礙物的運行方向。更進一歩地,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不發出報警信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發出報警信號;
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還包括報警裝置,用于接收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的報警信號,并根據該報警信號發出相應的警報。更進一歩地,所述報警信號包括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一級報警信號和表示危險程度較高的ニ級報警信號。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轉向燈開啟信號,并且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未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向所述報警裝置發出ー級報警信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向所述報警裝置發出ニ級報警信號。更進一歩地,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車速信號,并且在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不發出報警信號。按照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探測步驟利用多個超聲波探頭對車輛ー側進行探測,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 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ー側的盲區;障礙物判斷步驟判斷在所述盲區內是否有障礙物;當有障礙物時,進行方向判斷步驟;當沒有障礙物時,返回探測步驟;方向判斷步驟根據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判斷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方向;當所述障礙物是從所述盲區的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則返回所述探測步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則進行報警步驟報警步驟由報警裝置發出警報。更進一歩地,還包括轉向燈判斷步驟判斷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是否開啟;當所述轉向燈未開啟時,則在所述報警步驟中發出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ー級警報;當所述轉向燈開啟時,則在所述報警步驟中發出表示危險程度較高的ニ級警報。更進一歩地,還包括車速判斷步驟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速是否大于140公里/小時;當所述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時,則返回探測步驟;當所述車速小于或等于140公里/小時時,則進行障礙物判斷步驟。本發明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和方法在車輛運行過程中實時的探測車輛后視鏡盲區是否存在障礙物,井根據探測到的障礙物進入盲區的方向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預警,提高駕駛安全性的同時減少了誤報警次數。
圖I示意性地示出了車輛后視鏡盲區的范圍;圖2所示為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結構示意圖;圖3示出了按照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的超聲波探頭的布置示意圖;圖4所示為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結構示意圖;圖5所示為本發明另ー實施例提供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提供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進行進一步說明。車輛的后視鏡盲區范圍通常是指如圖I中陰影部分示出的ABCD四個區域。具體地,A區、C區的長度為車輛后視鏡至車尾的長度,寬度W值通常為2. 5米;B區、D區的高度H通常為3米,寬度W值與A區、C區的寬度一致,為2. 5米。所述A區、B區距離車身左側的距離為h,C區、D區距離車身右側的距離同樣為h,h通常為0. 5米。所示AB⑶四個區域內存在的障礙物會影響車輛的轉彎或者變道,因此通過對所述A、B、C、D區域內的障礙物進行監控預警,能夠避免車輛轉彎或者變道發生危險。在這里,障礙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其它車輛、行人、其它移動物體或固定建筑物等等。由圖I可知,車輛后視鏡盲區分布于車輛兩側。為簡單起見,下文僅以車輛ー側的盲區為例來解釋本發明。很容易理解,對于車輛另ー側的盲區,可以采用相同或相似的方式 來處理。作為本發明的一優選實施例,如圖2所示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可以包括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報警裝置2以及探頭3。在這里探頭3可以為多個超聲波探頭,用于探測在車輛ー側的后視鏡盲區出現的障礙物并在探測到障礙物后發出探測信號。很容易理解,在車輛另一側可以同樣地布置多個超聲波探頭,以探測車輛另ー側盲區中出現的障礙物。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配置成接收所述探測信號并根據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確定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的方向,并且在探測到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向報警裝置2發出報警信號。在圖3所示的實施例中,用于探測車輛左側盲區的探頭3的數量為兩個,分別為布置于車頭的第一超聲波探頭201與位于車尾的第二超聲波探頭202。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201可設置于車輛前保險杠左端,其探測范圍可設置為覆蓋圖I中所示的一部分A區以及A區前側的一部分區域。所述第二超聲波探頭202可設置于車輛后保險杠左端。其探測范圍可設置為覆蓋圖I中所示的B區以及一部分A區。第一超聲波探頭201和第二超聲波探頭202總體上至少部分地覆蓋了車輛左側的盲區。很容易理解,可以與車輛左側的超聲波探頭201和202對稱地在車輛右側布置另外兩個超聲波探頭,以探測車輛右側的盲區。這樣,當位于車頭的第一超聲波探頭201先探測到障礙物,而位于車尾的第二超聲波探頭202后探測到所述障礙物時,意味著所述障礙物是由盲區前方進入所述盲區范圍的。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員自身就可以通過自己的視覺觀測容易知道有障礙物進入到了盲區范圍內,因此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不發出報警信號。當位于車尾的第二超聲波探頭202先探測到障礙物,而位于車頭的第一超聲波探頭201后探測到所述障礙物吋,或者僅由第二超聲波探頭202探測到障礙物時,這意味著障礙物是由盲區的非前方方向進入盲區的。此時,駕駛員可能并不能意識到盲區內有障礙物,因此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向報警裝置2發出報警信號。雖然在圖3的實施例中僅以兩個超聲波探頭201和202來說明本發明,但是在其它實施例中,探頭3可以包括更多數量的超聲波探頭來探測在車輛ー側的盲區出現的障礙物。這些超聲波探頭可以沿車輛的前行方向彼此間隔開地布置在所述車輛上,使得它們的總探測范圍能夠更密集地覆蓋車輛一側的盲區。盲區探測控制單元可以根據這些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或更多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確定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的方向。
所述報警裝置2可以接收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的報警信號,并根據該報警信號發出相應的警報。優選地,可以將所述報警信號根據危險程度級別分為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ー級報警信號和表示危險程度較高的ニ級報警信號,使司機能夠判斷當時情況的危險程度進而作出恰當的駕駛策略。相應地,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轉向燈開啟信號。該轉向燈開啟信號可以由轉向燈信號采集單元7來采集并發送給盲區探測控制単元I。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未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說明駕駛員此時可能并沒有轉向意圖,因此,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向所述報警裝置2發出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一級報警信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說明駕駛員此時可能會向有障礙物的ー側進行轉向,危險程度較高,因此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向所述報警裝置2發出ニ級報警信號。在ー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報警裝置2可以包含聲音報警裝置和燈光報警裝置;當所述報警裝置2接收到所述ー級報警信號時,僅發出燈光警報;當所述報警 裝置2接收到所述ニ級警報信號吋,同時發出聲音警報和燈光警報。通過不同級別的警報進行預警,有助于司機通過警報的級別對當前情況作出判斷后做出適當的駕駛策略。由于超聲波是ー種機械波,在傳播過程中存在多普勒效應,如果車速超過140公里/小吋,系統可靠性就很難保證。因此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車速信號,在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不發出報警信號,以避免出現誤報警車輛車速信號可以由車速采集單元6來采集并發送給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可以在汽車啟動時自動開啟,這樣可以防止駕駛者啟動汽車時忘記開啟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與點火開關5相連接,當點火開關5切換到“ 0N”檔時,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控制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自動啟動。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還可以包括ー個與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相連接的手動開關4,用于使用戶可手動開啟或者關閉所述系統。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可以由車輛直接供電,也可以采用単獨的電源供電。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I可以與倒車雷達共用ー個主機,這樣不僅能夠提高主機的利用率,還能減少占用空間,僅采用一個主機就可實現倒車預警與車輛后視鏡盲區預警。圖4示出了另ー個實施例,與圖3所示實施例的區別在于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可以不包括轉向燈信號采集單元7與車速采集単元6。所述盲區檢測主控單元I可以通過CAN總線8獲取所述車速信號、所述轉向燈信號和/或所述點火開關信號。這樣能夠減少硬線線束數量,使得系統結構更加簡単。圖5示出了本發明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的一個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包括如下步驟步驟101 :利用多個超聲波探頭對車側區域進行探測,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ー側的后視鏡盲區;步驟102 :判斷所述超聲波探頭是否探測到障礙物,是則繼續步驟103,否則返回步驟101 ;步驟103 :判斷障礙物是否是從車輛前方進入后視鏡盲區,是則返回步驟101,否則繼續步驟104 ;步驟104 :判斷所述障礙物一側的轉向燈是否開啟;是則繼續步驟106,否則繼續步驟105 ;步驟105 :發出ー級警報,然后返回步驟101 ;所述ー級警報意味著危險級別較低,在車輛ー側的后視鏡盲區內發現了障礙物但同側的轉向燈關閉,意味著車輛沒有向該側轉彎或者變道的意向,因此僅用一級警報提示司機注意后視鏡盲區內有障礙物存在;步驟107 :發出ニ級警報,然后返回步驟101。所述ニ級警報意味著危險級別較高,若在車輛ー側的后視鏡盲區內發現障礙物并且同側的轉向燈開啟,則意味著車輛即將向有障礙物一側轉彎或者變道,若司機沒有注意到所述障礙物,有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同時發出ニ級警報,以提醒司機注意后視鏡盲區內有障礙物存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具體地,所述ー級警報可以為燈光警報,所述ニ級警報可以為聲音警報,或者為聲音警報與燈光警報,以避免司機沒有注意到燈光警報而忽略了后視鏡盲區內的障礙物。
更進一歩地,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還可以包括車速判斷步驟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速是否大于140公里/小時;當所述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時,則返回步驟101 ;當所述車速小于或等于140公里/小時時,則進行步驟102。所述車速判斷步驟還可以位于步驟102與步驟103之間,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速是否大于140公里/小時;當所述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時,則返回步驟101 ;當所述車速小于或等于140公里/小時時,則進行步驟103。此時,所述車速可以為車輛的絕對車速,也可以為車輛相對于障礙物的相對車速。當相對車速大于140公里/小吋,按照圖I中所示的車輛后視鏡盲區范圍計算,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會車時間最多為I. 54s,時間很短,即使不報警所述障礙物也會很快的進入駕駛員的視野范圍或者駛出所述后視鏡盲區范圍。根據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能夠實時的對車輛后視鏡盲區內的障礙物進行探測并發出警報,提醒司機注意后視鏡盲區內存在障礙物,以避免在沒有注意到盲區內障礙物的情況下并道或者轉彎而發生交通事故,因而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能夠提高駕駛安全性。另外根據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對檢測到的所述障礙物進入車輛后視鏡盲區的方向進行判斷,能夠大大減少誤報警次數。以上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的修改或者同等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包括 能夠產生探測信號的多個超聲波探頭,用于探測在車輛一側的盲區出現的障礙物;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沿車輛的前行方向彼此間隔開地布置在所述車輛上,使得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一側的所述盲區; 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配置成接收所述探測信號并根據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確定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的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包括第一超聲波探頭,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的探測范圍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盲區的前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探頭布置在所述車輛的車頭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包括布置在所述車輛的車尾區域的第二超聲波探頭。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不發出報警信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發出報警信號; 所述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還包括報警裝置,用于接收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的報警信號,并根據該報警信號發出相應的警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信號包括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一級報警信號和表示危險程度較高的二級報警信號; 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轉向燈開啟信號,并且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未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向所述報警裝置發出一級報警信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且檢測到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開啟信號時向所述報警裝置發出二級報警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還配置成檢測所述車輛的車速信號,并且在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不發出報警信號。
8.—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探測步驟利用多個超聲波探頭對車輛一側進行探測,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一側的盲區; 障礙物判斷步驟判斷在所述盲區內是否有障礙物;當有障礙物時,進行方向判斷步驟;當沒有障礙物時,返回探測步驟; 方向判斷步驟根據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判斷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方向;當所述障礙物是從所述盲區的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則返回所述探測步驟;當所述障礙物從所述盲區的非前方進入所述盲區時,則進行報警步驟 報警步驟由報警裝置發出警報。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轉向燈判斷步驟判斷所述車輛一側的轉向燈是否開啟;當所述轉向燈未開啟時,則在所述報警步驟中發出表示危險程度較低的一級警報;當所述轉向燈開啟時,則在所述報警步驟中發出表示危險程度較高的二級警報。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車速判斷步驟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速是否大于140公里/小時;當所述車速大于140公里/小時時,則返回探測步驟;當所述車速小于或等于140公里/小時時,則進行障礙物判斷步驟。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車輛后視鏡盲區探測系統,包括能夠產生探測信號的多個超聲波探頭,用于探測在車輛一側的盲區出現的障礙物;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沿車輛的前行方向彼此間隔開地布置在所述車輛上,使得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的總探測范圍能夠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車輛一側的所述盲區;以及盲區探測控制單元,配置成接收所述探測信號并根據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中至少兩個超聲波探頭探測到障礙物的時間順序來確定所述障礙物進入所述盲區的方向。在減少誤報警次數的同時能夠有效的對后視鏡盲區內存在的車輛進行報警,以提高駕駛安全性。
文檔編號B60Q9/00GK102848973SQ20121036194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5日
發明者葉正淥, 鄭士岑, 路影, 陳文強, 韋興民,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