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監(jiān)控自動化駕駛的方法,包括:
-提供車輛(1000),所述車輛能在無駕駛員的情況下借助駕駛輔助系統(100)通過自動化控制過程以自動駕駛模式控制,所述車輛(1000)能借助駕駛輔助系統(100)以自動的緊急模式控制,在所述緊急模式中結束自動駕駛模式并且使車輛(1000)停車,所述車輛(1000)能在人工駕駛模式中通過駕駛員的人工控制過程來控制,為了在自動駕駛模式和人工駕駛模式之間進行切換,需要時間(Tu)以使駕駛員接管車輛(1000),
-獲取將來出現的駕駛情況,
-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是否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
-如果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不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則將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與用于接管車輛的時間(Tu)進行比較,
-如果確定,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大于用于接管車輛(1000)的時間(Tu),則檢查:由車輛(1000)的傳感器(200)獲取的人工控制過程在當前的駕駛情況下是否與由駕駛輔助系統(100)確定的、用于當前的駕駛情況的自動化控制過程一致,
-如果確定,人工控制過程在當前的駕駛情況下與由駕駛輔助系統(100)確定的、用于當前的駕駛情況的自動化控制過程一致,則使得自動駕駛模式去激活并且在人工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
-如果確定,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小于或等于用于接管車輛(1000)的時間(Tu),則激活車輛(1000)的自動的緊急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如果確定,人工控制過程在當前的駕駛情況下與由駕駛輔助系統(100)確定的、用于當前駕駛情況的自動化控制過程不一致,則以獲取將來出現的駕駛情況的步驟繼續(xù)所述方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包括:
-如果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不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則將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與用于接管車輛的時間(Tu)和緩沖時間(TP)之和進行比較,
-如果確定,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大于用于接管車輛(1000)的時間(Tu)和緩沖時間(TP)之和,則繼續(xù)進行車輛(1000)的自動駕駛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包括:
如果確定,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小于或等于用于接管車輛(1000)的時間(Tu)和緩沖時間(TP)之和,則對直至出現將來的駕駛情況的時間(Ts)與用于接管車輛(1000)的時間(Tu)進行比較。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
-如果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不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則檢查車輛(1000)的可激活的緊急模式是否被激活,
-如果確定,車輛(1000)的可激活的緊急模式并未被激活并且駕駛輔助系統(100)不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則對可激活的緊急模式作預先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包括:
如果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能在將來的駕駛情況下在自動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則取消對可激活的緊急模式的預先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
-檢查駕駛輔助系統(100)是否以下述方式失效:不能實現借助駕駛輔助系統(100)的車輛(1000)自動駕駛模式,
-如果確定駕駛輔助系統(100)失效,則激活車輛(1000)的自動的緊急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包括:
-提供車輛(1000),該車輛具有用于從外部輸入控制指令以便切換至人工駕駛模式的輸入裝置(300),
-檢查:是否進行了用于切換至人工駕駛模式的控制指令的輸入,
-如果駕駛輔助系統(100)確定了用于切換至人工駕駛模式的控制指令的輸入,則使車輛(1000)的自動的緊急模式去激活并且在人工駕駛模式中控制車輛(1000)。
9.用于自動化駕駛的駕駛輔助系統,該駕駛輔助系統對自動化駕駛加以監(jiān)控,其中該駕駛輔助系統(100)被設計用于實施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監(jiān)控自動化駕駛的方法。
10.用于自動化駕駛的車輛,包括: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自動化駕駛的駕駛輔助系統(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