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及應用該驅動裝置的自行車。
背景技術:
現有習知的鏈條驅動裝置一般采用鏈條與齒盤相互配合進行傳動,其中,齒盤主要是供鏈條繞設在其半邊以與其多個凸齒相互咬合來產生傳動的目的,但是該鏈條在長期使用過程中,由于力的原因長度會被拉長,使得在傳動時鏈條容易往外滑動,導致凸齒容易從鏈孔脫離,發生掉鏈情況,一旦掉鏈子,需花費較長時間去維修,使用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及應用該驅動裝置的自行車,通過凸齒與環形槽配合,將鏈條限制在環形槽內,有效防止掉鏈現象發生,且凸齒的長度在徑向方向可調節,在鏈條長度變長后可通過調節凸齒的長度,降低掉鏈的發生概率。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包括驅動盤和至少兩個以上的凸齒,所述凸齒平均分布在驅動盤的外緣上,凸齒的長度在徑向方向可調節,且凸齒和凸齒之間設有環形槽,傳動時,鏈條繞設在驅動盤的環形槽內,并且鏈條的鏈孔與凸齒相互咬合。
所述驅動盤為圓形驅動盤,凸齒為兩個,凸齒對稱設置在圓形驅動盤的外緣上。
所述驅動盤為菱形驅動盤,凸齒為兩個,且凸齒分別設置在菱形驅動盤長軸的兩端。
所述凸齒包括咬合部和安裝部,安裝部上設有卡塊,驅動盤內設有供安裝部安裝配合的安裝槽及與卡塊相配合的調節卡槽。
一種自行車,包括前輪和后輪,所述前輪和/或后輪設有鏈條驅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及應用該驅動裝置的自行車,鏈條驅動裝置包括驅動盤和至少兩個以上的凸齒,所述凸齒平均分布在驅動盤的外緣上,且凸齒和凸齒之間設有環形槽,傳動時,鏈條繞設在驅動盤的環形槽內,并且鏈條的鏈孔與凸齒相互咬合,從而將鏈條限制在環形槽內,有效減少掉鏈的情況發生,且凸齒的長度在徑向方向可調節,可防止在鏈條長度變長后發生掉鏈的現象。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圓形驅動盤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本實用新型圓形驅動盤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3為本實用新型圓形驅動盤的側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菱形驅動盤與鏈條的配合示意圖。
圖中:
1-驅動盤;11-安裝槽;111-調節卡槽;2-凸齒;21-咬合部;22-安裝部;221-卡塊;3-環形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 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包括驅動盤1和至少兩個以上的凸齒2,所述凸齒2平均分布在驅動盤1的外緣上,凸齒2的長度在徑向方向可調節,且凸齒2和凸齒2之間設有環形槽3,傳動時,鏈條繞設在驅動盤1的環形槽3內,并且鏈條的鏈孔與凸齒2相互咬合。
驅動盤1可以有多種形狀,具體可以是所述驅動盤1為圓形驅動盤或驅動盤1為菱形驅動盤,當采用圓形驅動盤時,凸齒2為兩個,凸齒2對稱設置在圓形驅動盤的外緣上,將凸齒2的數量減少,有效的減少凸齒2與鏈孔脫離的現象,且利用環形槽3將鏈條限制在環形槽3內,防止掉鏈情況發生,確保鏈條驅動裝置的正常運行;將驅動盤1運用于自行車領域中,可采用菱形驅動盤,凸齒2為兩個,且凸齒2分別設置在菱形驅動盤長軸的兩端,同圓形驅動盤一樣,將凸齒2的數量減少,有效的減少凸齒2與鏈孔脫離的現象,防止掉鏈,另外,菱形驅動盤與現有的圓形齒輪相比,轉動一圈,菱形驅動盤的工作時間大于等待時間,而圓形齒輪的工作時間等于等待時間,這樣的話采用菱形驅動盤的自行車可以充分利用體能,跑的路程更長,運行速度更快,更有利于競技比賽。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凸齒2數量減少,可以有效地減少凸齒2與鏈孔之間的磨損,提高鏈條驅動裝置的動能。
所述凸齒2包括咬合部21和安裝部22,安裝部22上設有卡塊221,驅動盤1內設有供安裝部22安裝配合的安裝槽11及與卡塊221相配合的調節卡槽111,調節槽設置為分段式,通過卡塊221與調節槽的卡接配合實現凸 齒2的長度調節,在鏈條長度變長時,將凸齒2往徑向方向調整長度,有效的避免鏈條脫離凸齒2,防止掉鏈的現象發生。
一種自行車,包括前輪和后輪,所述前輪和/或后輪設有鏈條驅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鏈條驅動裝置及應用該驅動裝置的自行車,鏈條驅動裝置包括驅動盤1和至少兩個以上的凸齒2,所述凸齒2平均分布在驅動盤1的外緣上,且凸齒2和凸齒2之間設有環形槽3,傳動時,鏈條繞設在驅動盤1的環形槽3內,并且鏈條的鏈孔與凸齒2相互咬合,從而將鏈條限制在環形槽3內,有效減少掉鏈的情況發生,且凸齒2的長度在徑向方向可調節,可防止在鏈條長度變長后發生掉鏈的現象。
上述說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如前所述,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實用新型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