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車輪、設置在所述車輪上的車架、與所述車架連接的扶手以及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車架上的車斗,所述電動搬運車還包括第一掛鉤、第二掛鉤、與所述第一掛鉤配合的第一扣件以及與所述第二掛鉤配合的第二扣件,所述第一掛鉤設置在所述車斗的一端,所述第二掛鉤設置在所述車斗的另一端,所述第一扣件和所述第二扣件設置在所述車架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搬運車還包括止擋件,所述止擋件的連接端部連接于所述車架的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的所述連接端部設置有連接臂,所述連接臂安裝于所述車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臂包括第一安裝孔,所述車架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安裝孔對應的第二安裝孔,所述連接臂通過與所述第一安裝孔和所述第二安裝孔配合的緊固件與所述車架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設置于所述車架的一端并且所述止擋件與所述扶手相對設置,所述止擋件沿垂直于所述車架的方向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扣件包括連接件、限位件以及固定座,所述連接件與所述第二掛鉤配合并且與所述限位件活動連接,所述限位件鉸接于所述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車架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環形部以及與所述環形部連接的條形部,所述環形部與所述第二掛鉤配合,所述條形部與所述限位件活動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U形桿和轉動軸,所述U形桿的兩臂鉸接于所述固定座,所述轉動軸設置在所述U形桿的所述兩臂之間,所述條形部貫穿所述轉動軸并且活動地保持在所述轉動軸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搬運車還包括電動控制裝置,所述電動控制裝置設置在所述車架上并且與電機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搬運車還包括分別與所述電動控制裝置連接的換擋裝置,所述換擋裝置設置在所述車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