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螺旋槳,其特征在于,包括通過電機控制旋轉的槳葉,所述電機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機中心位置的中心軸;所述槳葉設有安裝端,所述安裝端靠近所述中心軸的側端開設有弧形結構,所述弧形結構環繞所述中心軸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端包括自其靠近所述中心軸的側端向中心軸延伸的凸件,所述弧形結構設置在所述凸件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結構的背部為鏤空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結構具有的弧度與所述中心軸的表面弧度相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蓋,所述槳葉通過所述固定蓋與所述電機鉸接連接;所述槳葉與所述固定蓋鉸接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蓋上開有用于固定所述槳葉的安裝孔,所述槳葉的所述安裝端開有與所述安裝孔相對應的固定孔;具有所述安裝孔的所述槳葉、具有固定孔的所述固定蓋,通過螺絲依次連接在用于驅動旋轉的所述電機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槳葉為多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槳葉為兩個、三個或四個。
9.一種飛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螺旋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