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支撐滾輪裝置,具體涉及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
背景技術:
1、港口碼頭生產繁忙,特別近幾年作業超限柜越來越多,作業量相對以前同比增加45%,超高架(也稱“超高箱吊具”)利用率越來越高。以往,由于超高架伸縮梁未配備有支撐滾輪裝置,超高架伸縮梁僅靠抗模塊支撐,作業過程中,超高架伸縮梁伸縮困難的情況時有發生,容易導致超高架伸縮梁卡住不動,進而需要兩臺叉車左右兩邊協助收架,該情況影響了作業效率,影響了碼頭船舶作業計劃與進度。目前,缺少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來方便超高梁伸縮梁的正常伸縮,最大程度避免超高架伸縮梁在伸縮過程中發生卡阻。
2、因此,需要一種新的技術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缺少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為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可以方便超高架伸縮梁的正常伸縮,最大程度避免超高架伸縮梁在伸縮過程中發生卡阻。
2、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
3、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包括第一滾輪裝置和第二滾輪裝置;超高架伸縮梁包括第一梁、中間梁和第二梁;所述第一梁的端部、所述第二梁的端部均設有所述第一滾輪裝置;所述中間梁包括第一通腔和第二通腔,所述第一梁與所述第一通腔可伸縮且可滾動連接,所述第一通腔上方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滾輪裝置能與所述第一梁滾動連接;所述第二梁與所述第二通腔可伸縮且可滾動連接,所述第二通腔上方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滾輪裝置能與所述第二梁滾動連接。
4、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梁的端部、所述第二梁的端部均設有用于安裝所述第一滾輪裝置的缺口。
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滾輪裝置包括第一輪座、第一輪軸和第一滾輪,所述第一滾輪通過所述第一輪軸可轉動地設在所述第一輪座上;所述第一輪座能設在所述第一梁端部上、所述第一輪座也能設在所述第二梁端部上。
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輪座包括第一豎板、頂板和第二豎板,所述第一豎板、所述第二豎板均設在所述頂板下面,且保持設定的間距,且所述第一豎板、所述第二豎板均設有能與所述第一輪軸可轉動連接的軸孔。
7、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滾輪的外直徑為300mm。
8、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通腔上方的兩端均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通腔上方的兩端均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
9、進一步地,同一端部處,所述第一通腔上方的第二滾輪裝置與所述第二通腔上方的第二滾輪裝置相互平齊。
10、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滾輪裝置包括第二輪座、第二輪軸和第二滾輪,所述第二滾輪通過所述第二輪軸可轉動地設在所述第二輪座上;所述第二輪座設在所述中間梁的頂板上。
11、進一步地,所述第二輪座包括第一側板、第一連接板、第二側板和第二連接板,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一連接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第二連接板依次圍接成體,且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保持設定的間距,所述第一連接板和所述第二連接板保持設定的間距;且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上設有能與所述第二輪軸可轉動連接的軸孔。
12、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低于所述第二輪座的最低點;且一處的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能與所述第一通腔內的第一梁滾動接觸、另一處的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能與所述第二通腔內的第二梁滾動接觸。
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通過在第一梁的端部布置第一滾輪裝置,來保證第一梁在第一通腔中伸縮的靈活度;通過在第二梁的端部布置第一滾輪裝置,來保證第二梁在第二通腔中伸縮的靈活度;該第一滾輪裝置經過設計后,可以完美地設置在第一梁的端部、第二梁的端部。
15、另外,為了提高第一梁、第二梁在中間梁中伸縮的穩定性,本實用新型還在中間梁的頂板上方布置了第二滾輪裝置,具體地,在位于第一通腔的上方,布置有第二滾輪裝置,該第二滾輪裝置設置在頂板上,并通過頂板上的開口能與第一通腔內的第一梁滾動連接;在位于第二通腔的上方,也布置有第二滾輪裝置,該第二滾輪裝置設置在頂板上,并通過頂板上的開口能與第二通腔內的第二梁滾動連接。
16、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一滾動裝置和第二滾動裝置,方便了超高架伸縮梁的正常伸縮,最大程度避免了超高架伸縮梁在伸縮過程中發生卡阻,同時,本實用新型還提高了超高架伸縮梁的伸縮穩定性。
1.一種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滾輪裝置和第二滾輪裝置;超高架伸縮梁包括第一梁、中間梁和第二梁;所述第一梁的端部、所述第二梁的端部均設有所述第一滾輪裝置;所述中間梁包括第一通腔和第二通腔,所述第一梁與所述第一通腔可伸縮且可滾動連接,所述第一通腔上方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滾輪裝置能與所述第一梁滾動連接;所述第二梁與所述第二通腔可伸縮且可滾動連接,所述第二通腔上方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滾輪裝置能與所述第二梁滾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梁的端部、所述第二梁的端部均設有用于安裝所述第一滾輪裝置的缺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輪裝置包括第一輪座、第一輪軸和第一滾輪,所述第一滾輪通過所述第一輪軸可轉動地設在所述第一輪座上;所述第一輪座能設在所述第一梁端部上、所述第一輪座也能設在所述第二梁端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輪座包括第一豎板、頂板和第二豎板,所述第一豎板、所述第二豎板均設在所述頂板下面,且保持設定的間距,且所述第一豎板、所述第二豎板均設有能與所述第一輪軸可轉動連接的軸孔。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輪的外直徑為300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腔上方的兩端均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所述第二通腔上方的兩端均設有所述第二滾輪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同一端部處,所述第一通腔上方的第二滾輪裝置與所述第二通腔上方的第二滾輪裝置相互平齊。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滾輪裝置包括第二輪座、第二輪軸和第二滾輪,所述第二滾輪通過所述第二輪軸可轉動地設在所述第二輪座上;所述第二輪座設在所述中間梁的頂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輪座包括第一側板、第一連接板、第二側板和第二連接板,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一連接板、所述第二側板和所述第二連接板依次圍接成體,且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保持設定的間距,所述第一連接板和所述第二連接板保持設定的間距;且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上設有能與所述第二輪軸可轉動連接的軸孔。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適用于超高架伸縮梁的支撐滾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低于所述第二輪座的最低點;且一處的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能與所述第一通腔內的第一梁滾動接觸、另一處的所述第二滾輪的最低點能與所述第二通腔內的第二梁滾動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