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排風處理裝置的結構。背景技術:
現有uv尾氣的排風管都是在排風管出口處用風機抽氣,直接把uv尾漆排放到空氣中,這樣污染環境;同時,UV漆尾氣會在陽光照射下固化, 固化物沉積于風機上,而影響風機的正常運轉與壽命。由于環保的要求不斷提高,環保法規的繼續完善,目前也有些廠家進 行UV漆噴涂尾氣的處理,釆用吸收凈化機理,用水淋的方式將UV漆尾氣吸收,其設備為吸收塔,常用的有填料塔和板式塔,其造價高,所用設備昂 貴;而且吸收塔吸收的UV尾氣不能沉淀,要保持水淋對尾氣的溶解度,要對水再進行處理,同時需定期更換廢水,廢水排放前也需進行處理,因此 處理成本很高,而且處理量無法達到10000至20000m7小時的空氣流量,且 由于是在排風出口進行處理,仍然會污染空氣。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高效、低成本、環保的UV漆尾氣 排風處理裝置。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包括 排風管、UV燈,所述UV燈裝設于所述排風管管道內。上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還包括風機,安裝于所述排風管的出 口處。還包括活動隔板,間隔交錯設置于所述排風管管道內,使所述排風管形成S型或類S型的風道;所述UV燈安裝于排風管內壁,位于所述活動隔板之間。優選地,所述排風管包括第一管道,該第一管道為直管,其首端管壁處開設有尾氣入口;所述活動隔板相對所述第一管道橫截面平行設置,且 相鄰活動隔板之間等間距分布;所述UV燈間隔交錯、等間距排列于相鄰活 動隔板之間。優選地,所述排風管的管壁開設有活動插口,所述活動隔板包括蓋板 與橫隔板,二者成T型相接;該橫隔板插裝于活動插口中,該蓋板蓋封于 所述活動插口處。優選地,所述排風管還包括第二管道,與所述第一管道成直角或接近直角的夾角相接;所述第二管道位于夾角內側的管壁上開設有一沉降口, 該沉降口上可拆卸裝設有沉降底板,該沉降底板蓋封于該沉降口。優選地,上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還包括前沉降擋板,所述第 二管道的管壁遮蔽所述第一管道出口的部分截面,所述前沉降擋板安裝于 所述第二管道入口處,并遮蔽所述第二管道入口的部分截面。還包括后沉 降擋板,安裝于所述第二管道出口處,并遮蔽所述第二管道出口的部分截 面。優選地,所述排風管還包括第三管道,該第三管道為L型或大致為L 型, 一端與所述第二管道成直角或接近直角的夾角相接。優選地,上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還包括密封墊,墊設于所述 蓋板內側。由于采用了以上的方案,與現有UV漆尾氣處理方案、處理設備相比, 本實用新型將排風管與UV處理有機結合,既實現排風,同時又實現對尾氣 中的UV漆進行固化清除,設備成本低,處理效率高。本實用新型中,對UV漆噴涂尾氣在排風處理裝置的進口段固化,使其 尾氣中的UV漆變成固體垃圾進行處理,處理能力大,處理效果顯著;不會 產生二次污染,更有效地達到環保的目的。活動隔板的設置,使尾氣在管內流經的路線延長,提高處理效率;并 且使固化的UV漆沉積于活動隔板上,可定期把可活動隔板從管道中抽出清 理,并馬上換上干凈的可活動隔板,不會影響生產的連續性;而且活動隔 板可再清洗循環使用。
圖1是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的一種實施方式結構圖。 圖2是圖1實施方式中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請參考圖1所示本例的可處理UV尾氣的排風管主要包括排風管、活 動隔板5、 UV燈4、 UV燈保護罩41、風機7等組成。排風管包括第一管道 1、第二管道2、第三管道3,第一管道l、第二管道2為直管,二者相接成L型;第三管道3為L型, 一端與第二管道2成90度夾角相接。用于安 裝活動隔板5的第一管道1的斷面尺寸為80cin*80cm,面積為0. 64m2;第 二管道2與第三管道3的斷面尺寸為80cm*40cm,面積為0. 32m2。尾氣入 口設置于第一管道1首端管壁處,其直徑為12cm,長10cm,為了增加空氣 在管口處的流速與壓力降,其橫截面積比第一管道l的截面積小,尺寸可 根據入口流速與壓力降要求而改變。第一管道1中共安裝12到20個活動 隔板,具體由車間高度決定,以保證UV光照射時間,相鄰兩個活動隔板間 的距離為10cm到20cm,若車間高度足夠,取20cm。請參考圖2所示,活 動隔板5包括橫隔板51、蓋板52, 二者成T型相接;第一管道1的管壁上 開設有活動插口,橫隔板51插入活動插口中,蓋板52蓋封于活動插口處; 裝配時,采用橡膠密封墊8進行密封,以避免排氣泄漏。活動隔板間交錯 等距安裝12個UV燈,UV燈采用Fusion UV system公司生產的F300S型 號,電源功率1.8kw,波長200至320nm,輸出功率120w/cm,只要UV燈 波長與輸出功率足夠,可選擇別的品牌。UV燈5外罩設UV燈保護罩41, 用于保護UV燈,避免固化顆粒直接落到UV燈5上。第二管道2水平設置, 與第一管道1成90度角連接,第二管道2管壁開設有一沉降口 ,采用一沉 降底板21,用螺釘與第二管道2管壁連接,并用橡膠密封墊進行密封于沉 降口處,在尾氣流動狀態下,未及落到活動隔板上的固化顆粒會掉落到第 二管道2的沉降底板21上,而沉降底板21可方便地進行拆卸、清洗,可 直接更換備用的干凈沉降底板或在清洗干凈后重新裝上原沉降底板。第二 管道2管壁遮擋第一管道1出口的大部分截面,使第一管道1與第二管道 2的連通氣道收窄;在第二管道2的進口處增設前沉降檔板9,在第二管道 2的出口處增設后沉降檔板10。在安裝使用時,將風機7安裝在第三管道3出口處。風機7選用德國 施百樂軸流風機FT型,功率3.5kw,排風量20000至40000m3,只要滿足 排風量要求,可選擇其它品牌的風機。本例的裝置,在工作狀態時,UV燈4全開,確保第一管道l裝上活動 隔板5,并密封,風機7以10000至20000 m3的流量工作;UV漆噴涂尾氣 被抽入第一管道l后,在UV燈4的照射下,其中氣態的UV漆固化落到活 動隔板5上;UV漆噴涂尾氣進入第二管道2中,由于前沉降檔板9和后沉 降檔板10的作用,使處于第二管道2中的尾氣流速有所下降,未及落到活 ^&隔板上固化顆粒會掉落到第二管道2的沉降底板上,進一步凈化了尾氣。本例的裝置,可定期將活動隔板5抽出清理,或更換活動隔板5;可定期更換uv燈保護罩,避免固化顆粒附在uv燈保護罩上影響uv光強度;可定期清理第二管道2上的沉降底板21。 UV燈每工作8000小時一換。也 可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上述各件的更換或清理頻率。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 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 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 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例如排風管各分段的截面積的尺寸根據尾氣排放流量與流速的需要而改 變,從根本上保證UV漆尾氣固化所需的UV燈的照射時間。第三管道3的 連接方向可以根據現場作調整,可以與第二管道2連接成Z字型。
權利要求1. 一種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包括排風管、UV燈(4),所述UV燈(4)裝設于所述排風管管道內。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風機(7),安裝于所述排風管的出口處。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 活動隔板(5),間隔交錯設置于所述排風管管道內,使所述排風管形成 S型的風道;所述UV燈(4)安裝于排風管內壁,位于所述活動隔板(5) 之間。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排風管 包括第一管道(1),該第一管道(1)為直管,其首端管壁處開設有尾 氣入口;所述活動隔板相對所述第一管道(1)橫截面平行設置,且相 鄰活動隔板(5)之間等間距分布;所述UV燈(4)間隔交錯、等間距 排列于相鄰活動隔板(5)之間。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排風管 的管壁開設有活動插口,所述活動隔板(5)包括蓋板(52)與橫隔板(51) , 二者成T型相接;該橫隔板(51)插裝于活動插口中,該蓋板(52) 蓋封于所述活動插口處。
6.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排風管 還包括第二管道(2),與所述第一管道(1)成直角或接近直角的夾角 相接;所述第二管道(2)位于夾角內側的管壁上開設有一沉降口,該 沉降口上可拆卸裝設有沉降底板(21),該沉降底板(21)蓋封于該沉 降口。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前沉 降擋板(9),所述第二管道(2)的管壁遮蔽所述第一管道(1)出口的 部分截面,所述前沉降擋板安裝于所述第二管道(2)入口處,并遮蔽 所述第二管道(2)入口的部分截面。
8. 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 后沉降擋板(10),安裝于所述第二管道(2)出口處,并遮蔽所述第二 管道(2)出口的部分截面。
9. 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排 風管還包括第三管道(3),該第三管道(3)為L型, 一端與所述第二 管道(2)成直角或接近直角的夾角相接。
10. 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 密封墊(8),墊設于所述蓋板(52)內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告了UV漆尾氣排風處理裝置,包括排風管、UV燈,UV燈裝設于排風管管道內。與現有UV漆尾氣處理方案、處理設備相比,本實用新型將排風管與UV處理有機結合,既實現排風,同時又實現對尾氣中的UV漆進行固化清除,設備成本低,處理效率高,處理效果顯著;有效地達到環保的目的。
文檔編號F24F7/06GK201091818SQ20072012109
公開日2008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優先權日2007年6月27日
發明者張志飛, 敏 徐, 鋒 程 申請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