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微通道換熱器技術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半穿過式節流隔板與D型集流管的配合結構。
背景技術:
為了節流均配冷媒,微通道換熱器的集流管中需要設置若干個隔板。現有技術中,參看圖1~3,D型集流管中的節流隔板通常由圓弧段、平行段、端頭段依次一體構成,在D型集流管的直邊底上開設端頭插口,其中圓弧段的圓弧半徑r與D型集流管的圓弧邊內底的半徑R1相等,平行段的寬度d1與D型集流管的內腔寬度D1相等,端頭段的寬度d2與端頭插口的寬度D2相等,裝配后節流隔板的圓弧段抵靠在D型集流管的圓弧邊內底上,端頭段插接在端頭插口上,平行段位于D型集流管的內腔中,這種結構的缺點是,裝配時節流隔板會擺動,難能確保圓弧段的邊緣全部抵靠在D型集流管的圓弧邊內底上,過爐釬焊時往往由于節流隔板裝配不到位,邊緣沒有完全密合在D型集流管的內腔壁上,容易導致內漏。作為改進,參看圖4~6,人們將平行段延長,將圓弧段的圓弧半徑r加大到D型集流管的圓弧邊外底的半徑R2,并在D型集流管的圓弧邊底上開設平行段插口,裝配后節流隔板的圓弧段插接在平行插口上,其外端部稍穿出平行插口,端頭段插接在端頭插口上,平行段位于D型集流管的內腔中,這種結構的缺點是,過爐焊接后隔板凸出在D型集流管的外側,有些場合因外觀不美觀而受到客戶排斥,再就是D型集流管的管壁上開口較大,降低了D型集流管的機械強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半穿過式節流隔板與D型集流管的配合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一種半穿過式節流隔板與D型集流管的配合結構,所述節流隔板由圓弧段、平行段、端頭段依次一體構成,所述D型集流管的直邊底上開設端頭插口,平行段的寬度d1與D型集流管的內腔寬度D1相等,端頭段的寬度d2與端頭插口的寬度D2相等,所述D型集流管的圓弧內底上,對應端頭插口的位置沖壓設置圓弧盲槽,節流隔板上圓弧段的圓弧半徑r、圓弧盲槽的圓弧半徑R2和D型集流管的圓弧內底半徑R1三者的關系為R1+0.2mm≤r=R2≤R1+0.6mm,圓弧盲槽及端頭插口的寬度E與節流隔板的寬度e相等,裝配后節流隔板的圓弧段嵌置在圓弧盲槽中,端頭段插接在端頭插口上,平行段位于D型集流管的內腔中。
裝配后可以將端頭段鉚壓在D型集流管上對節流隔板進行預固定,防止過爐焊接時節流隔板在D型集流管中移位,焊接后密合性好,不易內漏;D型集流管的管壁上一側開口,另一側沖壓圓弧盲槽,利于保證D型集流管的機械強度;過爐焊接后D型集流管的外側沒有隔板凸出,比較美觀,易于被客戶接受。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等特點。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中節流隔板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2是現有技術中D型集流管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所示節流隔板裝配在圖2所示D型集流管中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4是現有技術中節流隔板的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5是現有技術中D型集流管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4所示節流隔板裝配在圖5所示D型集流管中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中節流隔板的一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中節流隔板的一種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中D型集流管的一種截面結構示意圖;
圖10是本實用新型中D型集流管的一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裝配結構示意圖。
圖中,1-圓弧段,2-平行段,3-端頭段,4-D型集流管,5-端頭插口,6-平行段插口,7-節流隔板,8-扁管,9-圓弧盲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實施例:參看圖7~11,一種半穿過式節流隔板與D型集流管的配合結構,所述節流隔板由圓弧段、平行段、端頭段依次一體構成,所述D型集流管的直邊底上開設端頭插口,平行段的寬度d1與D型集流管的內腔寬度D1相等,端頭段的寬度d2與端頭插口的寬度D2相等,所述D型集流管的圓弧內底上,對應端頭插口的位置沖壓設置圓弧盲槽,節流隔板上圓弧段的圓弧半徑r、圓弧盲槽的圓弧半徑R2和D型集流管的圓弧內底半徑R1三者的關系為R1+0.2mm≤r=R2≤R1+0.6mm,圓弧盲槽及端頭插口的寬度E與節流隔板的寬度e相等,裝配后節流隔板的圓弧段嵌置在圓弧盲槽中,端頭段插接在端頭插口上,平行段位于D型集流管的內腔中。
裝配后可以將端頭段鉚壓在D型集流管上對節流隔板進行預固定,防止過爐焊接時節流隔板在D型集流管中移位,焊接后密合性好,不易內漏;D型集流管的管壁上一側開口,另一側沖壓圓弧盲槽,利于保證D型集流管的機械強度;過爐焊接后D型集流管的外側沒有隔板凸出,比較美觀,易于被客戶接受。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等特點。
最后,應當指出,以上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較有代表性的例子。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例,還可以有許多變形。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應認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