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污水處理,特別涉及一種污水處理沉淀罐和污水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1、在污水處理領域,靜置型沉淀系統因其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而被廣泛采用。該系統主要包括污水池、沉淀罐、清水排放系統和清水池等組成部分。具體工作流程為:首先,將污水池中的污水通過泵送系統輸送至沉淀罐中,沉淀罐中的污水靜置,使懸浮物沉降至罐底,從而實現固液分離。將上層清水通過排放系統排入清水池,完成污水處理。
2、現有的沉淀罐通常只有一個排水口,且位于罐體的底部,因此,需要等待沉淀罐內的污水完全沉淀后,才能將清水排出。由于清水池的體積一般較小,且為了節省成本一般僅設置一個清水池,故需要分多次排放。長時間的沉淀過程、以及清水池多次排放會導致污水處理的效率較低,影響整個污水處理系統的運行效率。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種污水處理沉淀罐和污水處理系統,旨在解決現有沉淀罐對污水處理效率較低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分別連通污水池和清水池,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包括罐體和至少兩個排水管;所述罐體內部形成有儲水腔,所述罐體的頂部設有連通所述儲水腔的開口,所述開口用于將所述污水池的水注入所述儲水腔,所述罐體側面開設有至少兩個連通所述儲水腔的排水口,至少兩個所述排水口沿所述罐體的高度方向間隔設置,且一所述排水口位于所述罐體靠近底部的位置;每一所述排水管的一端連通于一所述排水口,另一端用于連通清水池。
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排水管和所述排水口均設有兩個,另一所述排水口位于所述罐體中部的位置。
4、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一所述排水管遠離所述罐體的一端與另一排水管連通,兩所述排水管具有共同的出水口,并連通所述清水池。
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每一所述排水管上均設有氣動蝶閥,所述氣動蝶閥用于控制所述排水管的開啟和流量調節。
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罐體底部的形狀為圓臺狀,且所述罐體底部的橫截面尺寸沿遠離所述開口的方向逐漸減小。
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攪拌機構,所述攪拌機構包括電機、轉軸以及葉片,所述電機安裝于所述罐體的底部,并與所述轉軸驅動連接,所述轉軸沿所述罐體的軸向方向延伸設置,所述葉片設于所述轉軸的外周。
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葉片為螺旋狀,并從所述轉軸靠近所述開口的一端螺旋環繞至所述轉軸遠離所述開口的一端。
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至少兩個水質監測傳感器,至少兩個所述水質監測傳感器設于所述罐體的內壁,并分別與至少兩個所述排水口相鄰設置,所述水質監測傳感器用于檢測水的懸浮物濃度。
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至少兩個流量計,至少兩個所述流量計分別設于至少兩個所述排水管外側,并用于監測所述排水管的流量。
11、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一種污水處理系統,所述污水處理系統包括污水池、清水池以及如上述任一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與所述污水池、所述清水池均連通,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接收所述污水池的污水,并經過沉淀后,將沉淀后的清水排至所述清水池。
12、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包括罐體和至少兩個排水管,其中,罐體的內部形成有儲水腔,在罐體的頂部開設有連通儲水腔的開口,在罐體的側面開設至少兩個連通儲水腔的排水口,至少兩個排水口均沿罐體的高度方向間隔設置,且其中一個排水口位于罐體的底部,排水管的一端連通排水口另一端用于連通清水池。污水池的待處理污水通過開口注入到儲水腔內,在污水沉淀過程中,位于罐體上層的污水完成沉淀后,通過靠近上層的排水口,將上層的清水排至清水池內;當下層的污水也完成沉淀后,再通過靠近下層的排水口,將下層的清水排至清水池內,無需等待沉淀罐內污水完全沉淀后再排放,而是在污水逐步沉淀的過程中進行清水的分段排放,進而減少了污水處理的時間,提高了整個污水處理系統的運行效率。
1.一種污水處理沉淀罐,分別連通污水池和清水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和所述排水口均設有兩個,另一所述排水口位于所述罐體中部的位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一所述排水管遠離所述罐體的一端與另一排水管連通,兩所述排水管具有共同的出水口,并連通所述清水池。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排水管上均設有氣動蝶閥,所述氣動蝶閥用于控制所述排水管的開啟和流量調節。
5.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底部的形狀為圓臺狀,且所述罐體底部的橫截面尺寸沿遠離所述開口的方向逐漸減小。
6.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攪拌機構,所述攪拌機構包括電機、轉軸以及葉片,所述電機安裝于所述罐體的底部,并與所述轉軸驅動連接,所述轉軸沿所述罐體的軸向方向延伸設置,所述葉片設于所述轉軸的外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葉片為螺旋狀,并從所述轉軸靠近所述開口的一端螺旋環繞至所述轉軸遠離所述開口的一端。
8.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至少兩個水質監測傳感器,至少兩個所述水質監測傳感器設于所述罐體的內壁,并分別與至少兩個所述排水口相鄰設置,所述水質監測傳感器用于檢測水的懸浮物濃度。
9.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還包括至少兩個流量計,至少兩個所述流量計分別設于至少兩個所述排水管外側,并用于監測所述排水管的流量。
10.一種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處理系統包括污水池、清水池以及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沉淀罐,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與所述污水池、所述清水池均連通,所述污水處理沉淀罐接收所述污水池的污水,并經過沉淀后,將沉淀后的清水排至所述清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