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液體泵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密封效果好的超長液下泵。
背景技術:
液下渣漿泵作為固液兩相物料管道輸送系統的關鍵性設備,廣泛應用于采礦、冶金、煤炭、水利、電力、交通、造紙、環保等行業。但是渣漿泵在用于雜質較多的流體時,雜質容易進入轉軸內造成機械部件的腐蝕,影響液下泵的使用壽命。因此研發一種密封效果好的液下泵還是很有必要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密封效果好的超長液下泵,解決了現有技術中液下泵密封效果差影響使用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密封效果好的超長液下泵,包括:
內部設置有葉輪的泵殼,所述葉輪與轉軸連接,所述泵殼上設置有進水口一,且與出水管連接,所述轉軸上設置有軸承,所述軸承設置在軸承座內,所述軸承上方設置有機械密封一,下方設置有機械密封二,所述機械密封一和所述機械密封二均設置在所述軸承座上。
進一步,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機械密封一和所述機械密封二外殼體上的操作口一和操作口二。
進一步,所述機械密封一和所述機械密封二均通過螺栓與所述軸承座連接。
進一步,所述轉軸上設置有螺旋狀的凹槽,所述殼體上均勻設置有散氣孔,所述散氣孔上設置有濾網。
進一步,所述進水口一設置在所述泵殼一側,所述泵殼另一側與所述轉軸外的所述殼體相通,所述殼體上設置有進水口二。
進一步,所述轉軸包括上軸和所述下軸,所述上軸和所述下軸通過萬向聯軸器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轉軸上設置帶機械密封的軸承單元,提高軸承密封的可靠性,避免液體內雜質進入,造成機械部件的損害。
2、操作口一和操作口二的設置可以方便用戶通過操作口對軸承附近進行操作,提高本實用的實用性;轉軸上的螺旋狀凹槽可以對殼體內氣體進行攪動,攪動的氣體從殼體上的散氣孔排出,從而對殼體內的氣體進行置換,可以起到對轉軸的降溫作用,避免轉軸溫度過高造成泵使用壽命下降。
3、本實用中泵的兩側設置有兩個進水口,可以實現從泵殼的兩端進水,因為泵殼的兩端都可以進水,因此,可以省略傳統液下泵中轉軸與泵殼連接處的軸封,從而避免了因軸封造成的泄露,提高本實用的安全性;本實用中的轉軸包括通過萬向聯軸器連接的上軸和下軸,采用萬向聯軸器聯接軸系,可以減少因制造過程中偏心對相關部件的損害,增加本實用的壽命。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泵殼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萬向聯軸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葉輪,2-泵殼,3-轉軸,31-上軸,32-下軸,33-萬向聯軸器,4-進水口一,5-出水管,6-軸承,7-軸承座,8-機械密封一,9-機械密封二,10-操作口一,11-操作口二,12-殼體,13-進水口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密封效果好的超長液下泵,包括:
內部設置有葉輪1的泵殼2,葉輪1與轉軸3連接,泵殼2上設置有進水口一4,且與出水管5連接,轉軸3上設置有軸承6,軸承6設置在軸承座7內,軸承6上方設置有機械密封一8,下方設置有機械密封二9,機械密封一8和機械密封二9均設置在軸承座7上。
轉軸3上設置帶機械密封的軸承單元,提高軸承6密封的可靠性,避免液體內雜質進入,造成機械部件的損害。
進一步,還包括設置在機械密封一8和機械密封二9外殼體12上的操作口一10和操作口二11。
進一步,機械密封一8和機械密封二9均通過螺栓與軸承座7連接。
進一步,轉軸3上設置有螺旋狀的凹槽(未示出),殼體12上均勻設置有散氣孔(未示出),散氣孔上設置有濾網。
操作口一8和操作口二9的設置可以方便用戶通過操作口對軸承6附近進行操作,提高本實用的實用性;轉軸上3的螺旋狀凹槽可以對殼體12內氣體進行攪動,攪動的氣體從殼體上的散氣孔排出,從而對殼體12內的氣體進行置換,可以起到對轉軸3的降溫作用,避免轉軸3溫度過高造成泵使用壽命下降。
進一步,進水口一4設置在泵殼2一側,泵殼2另一側與轉軸3外的殼體12相通,殼體12上設置有進水口二13。
進一步,轉軸3包括上軸31和下軸32,上軸31和下軸32通過萬向聯軸器33連接。
本實用中泵的兩側設置有兩個進水口,可以實現從泵殼2的兩端進水,因為泵殼的兩端都可以進水,因此,可以省略傳統液下泵中轉軸3與泵殼2連接處的軸封,從而避免了因軸封造成的泄露,提高本實用的安全性;本實用中的轉軸3包括通過萬向聯軸器33連接的上軸31和下軸32,采用萬向聯軸器33聯接軸系,可以減少因制造過程中偏心對相關部件的損害,增加本實用的壽命。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