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物品支撐結構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通過彎折,而可成型的物品支撐結構,用戶可將物品(例如移動設備)放置于其上,以便瀏覽該物品。
背景技術:
1、近年來,隨著行動通訊技術的進步,各種如:移動電話、平板計算機等移動設備已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常用物品。然而,該些移動設備經常被使用來作為觀賞影片或是查詢數據或社群網站經營等,其使用時多半需透過手持的方式來觀看或操控,進而衍生出許多不便。
2、另外,當使用者工作時,往往只能將移動設備平放于桌面,導致用戶不易觀看到屏幕內容,或是以不方便操作的角度來對屏幕進行操作控制。用戶也往往無法隨時注意移動設備是否有新的信息,造成通訊上的延滯及不便。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人系累積從事多年相關行業的豐富經驗,構思并提出一種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具備移動設備固定及支撐的功能,大幅提升用戶瀏覽移動設備的方便性。此外,本申請亦可固定其他物品,以方便使用者瀏覽該物品。
2、為達上述目的,本申請揭露一種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包括:一彎折部,需要施加大于一臨界力矩至該彎折部以克服該轉軸的一阻力使該彎折部轉動;以及一第一杠桿部及一第二杠桿部,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分別與該彎折部連接,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以該彎折部為支點,且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通過該彎折部相對于彼此翻折,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形成一夾角,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為片狀體。
3、本申請為一種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包括:一彎折部,一第一杠桿部,以及一第二杠桿部。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分別與該彎折部連接,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以該彎折部為支點,且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通過該彎折部相對于彼此翻折,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之間形成一夾角。該第一杠桿部及該第二杠桿部為片狀體。為了使本申請能夠以各種角度及高度支撐物品,特別增加本申請的彎折部的阻力,使得使用者需要施加大于該阻力的一臨界力矩至該彎折部以克服該轉軸的阻力并使該彎折部轉動。在此本說明書中,臨界力矩指的是能驅動彎折部轉動的最小力矩。且無論以任何夾角,只要是夾角介于0~180之間,該彎折部的阻力可在不受任何其他外力源的狀況下維持該夾角,使該夾角恒定,換句話說,夾角介于0~180度時,第一杠桿部的重力相對轉軸產生的一第一力矩或第二杠桿部的重力相對轉軸產生的一第二力矩小于臨界力矩,使得第一杠桿部或第二杠桿部分無法相對轉軸轉動且夾角維持恒定。但在本申請中,無論第一杠桿部或第二杠桿部在空間的定向為何,本申請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皆可維持其夾角的大小,除非使用者特別施加大于臨界力矩的外力。
4、本移動設備支撐結構的特色在于其更包含一耦合部,該耦合部通過非永久固定方式或非永久固定方式與一移動設備與相互連接固定。一般而言,耦合部為片狀體型態。但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耦合部可以為一移動設備的背蓋或保護殼,并通過拆卸式卡合機制的非永久固定方式與該移動設備與相互連接固定。第一杠桿部或該第二杠桿部通過連接部與該耦合部相連。連接部一端與該第一杠桿部或該第二杠桿部的一端相連。連接部的另一端與該耦合部的一部分相連,通過連接部的翻折,使耦合部可相對于該第一杠桿部或該第二杠桿部翻折。借此,本申請可形成一收納狀態或多個支撐狀態。
1.一種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包括:一彎折部;以及一第一杠桿部及一第二杠桿部,所述第一杠桿部及所述第二杠桿部分別與所述彎折部連接,所述第一杠桿部及所述第二杠桿部以所述彎折部為支點,且所述第一杠桿部及所述第二杠桿部通過所述彎折部相對于彼此翻折,所述第一杠桿部及所述第二杠桿部形成一夾角,所述第一杠桿部及所述第二杠桿部為片狀體,其特征在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于所述收納狀態中,所述耦合部整體與所述第一杠桿部直接或間接貼合,所述第一杠桿與所述第二杠桿部直接或間接貼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于一第一支撐狀態中,所述耦合部整體與所述第一杠桿部直接或間接貼合,所述夾角大于0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于一第二支撐狀態中,所述耦合部僅部分與所述第一杠桿部直接或間接貼合,所述夾角大于0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于所述第二支撐狀態中,所述連接部至少部分與所述耦合部直接或間接貼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于所述第二支撐狀態中,所述連接部通過磁力以維持至少部分與所述耦合部直接或間接貼合的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杠桿部通過磁力與所述耦合部維持相互直接或間接貼合的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杠桿部或所述第二杠桿部更包含一容置空間以收納一片狀物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杠桿部或所述第二杠桿部更包含一簍空窗以讓使用者可直接接觸收納于所述容置空間中的所述片狀物品。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部通過非永久固定方式或非永久固定方式與一移動設備與相互連接固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部為一移動設備的背蓋或保護殼,并通過卡合的固定方式與所述移動設備與相互連接固定。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彎折部為一轉軸,需要施加大于一臨界力矩至所述轉軸以克服所述轉軸受到的一阻力使所述轉軸轉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設備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介于0~180度時,所述第一杠桿部的重力相對所述轉軸產生的一第一力矩或所述第二杠桿部的重力相對所述轉軸產生的一第二力矩小于所述臨界力矩,使得所述第一杠桿部或所述第二杠桿部分無法相對所述轉軸轉動且所述夾角維持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