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池,尤其涉及一種頂蓋組件、電池及頂蓋組件的組裝方法。
背景技術:
1、在新能源領域,電池的頂蓋組件中的頂蓋設有極柱孔,極柱再通過上塑膠固定在極柱孔內,隨著電池的長時間使用,上塑膠老化,頂蓋組件的頂蓋易出現漏液的情況。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頂蓋組件、電池及頂蓋組件的組裝方法,旨在解決電池的頂蓋組件中的頂蓋設有極柱孔,極柱再通過上塑膠固定在極柱孔內,隨著電池的長時間使用,上塑膠老化,頂蓋組件的頂蓋易出現漏液的情況。
2、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頂蓋組件,包括:頂蓋、極柱和上塑膠,所述頂蓋設有極柱孔,所述極柱包括柱體,以及位于所述柱體兩端的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
3、所述柱體穿設于所述極柱孔,將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分別置于所述頂蓋的外側和內側,所述第二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覆蓋所述極柱孔;
4、所述極柱設置成繞所述極柱孔的軸向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旋轉;
5、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一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極柱孔內;
6、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與所述極柱孔部分交疊;
7、所述上塑膠至少部分填充于所述頂蓋和處于所述第二位置的所述極柱之間的間隙。
8、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上塑膠包括第一塑膠,以及與所述第一塑膠相連接的第二塑膠,所述第一塑膠夾緊于所述極柱孔的孔壁和所述柱體之間,所述第二塑膠套設所述第一限位部。
9、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柱體設有第一卡接結構,所述上塑膠設有第二卡接結構,所述第一卡接結構與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相卡接。
10、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頂蓋組件還包括下塑膠,所述下塑膠至少部分夾緊于所述頂蓋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間。
11、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下塑膠靠近所述頂蓋的一側設置有第一凸起,所述下塑膠背離所述頂蓋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一凹槽,所述頂蓋靠近所述下塑膠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凸起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所述第二限位部的周向外側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
12、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頂蓋組件還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設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三凹槽,所述密封件環設于所述柱體,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外側位于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下塑膠貼合,并夾持于所述頂蓋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間,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內側位于所述極柱孔,所述上塑膠面向所述第二限位部的一端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將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內側抵接于所述第二限位部。
13、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極柱孔為八邊形,所述第一限位部為八邊形。
14、在其中一種實施例中,所述柱體的側壁具有兩個以上的平面以及位于相鄰平面之間的弧形連接面頂蓋。
15、第二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電池,所述電池包括殼體組件、電芯和上述任一實施例的頂蓋組件,所述殼體組件與所述頂蓋組件圍設形成封閉空間,所述電芯安裝于所述封閉空間內,并與所述極柱電性連接。頂蓋
16、第三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頂蓋組件的組裝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7、提供頂蓋,所述頂蓋設有極柱孔;
18、提供極柱,所述極柱包括柱體,以及位于所述柱體兩端的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
19、所述柱體穿設于所述極柱孔,將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置于所述頂蓋的外側和內側,所述第二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覆蓋所述極柱孔;
20、轉動所述極柱,所述極柱繞所述極柱孔的軸向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旋轉;
21、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一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極柱孔內;
22、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限位部在所述頂蓋上的正投影與所述極柱孔部分交疊;
23、提供上塑膠,所述上塑膠至少部分填充于所述頂蓋和處于所述第二位置的所述極柱之間的間隙。
24、實施本發明實施例,將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5、采用本發明的頂蓋組件、電池及頂蓋組件的組裝方法,該頂蓋組件的頂蓋設有極柱孔,柱體穿設于極柱孔,將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置于頂蓋的外側和內側,第二限位部在頂蓋上的正投影覆蓋極柱孔,極柱設置成繞極柱孔的軸向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旋轉,在第一位置,第一限位部在頂蓋上的正投影位于極柱孔內,使得第一限位部和柱體能夠穿設極柱孔,在第二位置,第一限位部在頂蓋上的正投影與極柱孔部分交疊,上塑膠至少部分填充于頂蓋和處于第二位置的極柱之間的間隙,以保證極柱和頂蓋之間的密封,通過極柱在極柱孔內旋轉,使得第一限位部在頂蓋上的正投影與極柱孔部分交疊,第二限位部在頂蓋上的正投影覆蓋極柱孔,使得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能夠夾設頂蓋,從而使得極柱與頂蓋能夠實現卡接,以增加極柱在極柱孔的安裝強度,以及增加上塑膠,進一步增加極柱在極柱孔的安裝強度,即使上塑膠老化極柱也能較好的固定在極柱孔中。
26、此外,通過上塑膠實現極柱與頂蓋的組裝,頂蓋上的極柱孔通過上塑膠與柱體相配合,能夠防止極柱旋轉。
1.一種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頂蓋、極柱和上塑膠,所述頂蓋設有極柱孔,所述極柱包括柱體,以及位于所述柱體兩端的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塑膠包括第一塑膠,以及與所述第一塑膠相連接的第二塑膠,所述第一塑膠夾緊于所述極柱孔的孔壁和所述柱體之間,所述第二塑膠套設所述第一限位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體設有第一卡接結構,所述上塑膠設有第二卡接結構,所述第一卡接結構與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相卡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頂蓋組件還包括下塑膠,所述下塑膠至少部分夾緊于所述頂蓋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塑膠靠近所述頂蓋的一側設置有第一凸起,所述下塑膠背離所述頂蓋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一凹槽,所述頂蓋靠近所述下塑膠的一側設置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凸起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所述第二限位部的周向外側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頂蓋組件還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設有與所述極柱孔連通的第三凹槽,所述密封件環設于所述柱體,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外側位于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下塑膠貼合,并夾持于所述頂蓋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間,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內側位于所述極柱孔,所述上塑膠面向所述第二限位部的一端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將所述密封件的周向內側抵接于所述第二限位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極柱孔為八邊形,所述第一限位部為八邊形。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頂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體的側壁具有兩個以上的平面以及位于相鄰所述平面之間的弧形連接面。
9.一種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括殼體組件、電芯和如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頂蓋組件,所述殼體組件與所述頂蓋組件圍設形成封閉空間,所述電芯安裝于所述封閉空間內,并與所述極柱電性連接。
10.一種頂蓋組件的組裝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