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勵磁控制機箱,位于勵磁控制器的中部,在所述勵磁控制機箱的兩側分別連接有空氣斷路器和端子排,在所述勵磁控制機箱的上端面連接有模塊電源和電壓調整器,所述模塊電源和電壓調整器的側面連接有連接器,所述連接器與傳感器連接,所述傳感器將采集到的信號輸送到勵磁控制機箱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子排由第一端子排、第二端子排、第三端子排和第四端子排組成,所述第一端子排連接直流110v輸入電路,所述第二端子排連接勵磁繞組電路,所述第三端子排連接信號反饋電路,所述第四端子排連接繼電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斷路器由第一空氣斷路器、第二空氣斷路器、第三空氣斷路器和第四空氣斷路器,所述第一空氣斷路器用于控制電源模塊的110v輸入,所述第二空氣斷路器用于控制電壓調整器的110v輸入,所述第三空氣斷路器用于控制繼電器的110v輸入,所述第四空氣斷路器用于控制勵磁繞組的110v輸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共設置有8個,其中,6個為勵磁發電機的電流傳感器,1個為制動勵磁電流傳感器,1個為直流母線的電壓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繼電器共8個,其中,第一繼電器、第二繼電器、第三繼電器、第四繼電器、第五繼電器以及第七繼電器由do板卡連接控制,第六繼電器和第八繼電器由司控室連接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勵磁控制機箱由勵磁板卡、數字量輸入板卡和數字量輸出板卡組成,其中,
7.一種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勵磁控制器,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勵磁控制器對機車實現牽引工況的控制方法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勵磁控制器對機車實現供電工況的控制方法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適用于直流內燃機車直供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勵磁控制器對機車實現牽引+供電工況的控制方法具體包括如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