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熱,特別涉及一種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
背景技術:
U型電熱管是在無縫金屬管內放入電熱絲,并在空隙部分緊密地填充有良好的導熱性和絕緣性的結晶氧化鎂,電熱絲兩端是通過兩個引出棒與電源相接,空隙部分填滿有良好導熱性和絕緣性的氧化鎂粉后縮管而成。現有的U型電熱管不方便卡接,尤其是不方便卡接在移動板上,不方便對U型電熱管進行調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方便控制推塊沿著導向軸實現伸縮移動,通過推塊可以推動移動板沿著導向管實現移動,方便對移動板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移動控制,也方便對移動板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調試的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包括第一導向管與第二導向管,第一導向管與第二導向管呈平行布置,第一導向管的兩端設有第一固定塊,第二導向管的兩端設有第二固定塊;第一導向管與第二導向管之間設有氣缸,氣缸的前部設有伸縮管,伸縮管的外周面套裝有護筒,伸縮管的端部設有推塊,伸縮管內套裝有導向軸,導向軸的端部設置在第三固定塊上;推塊套裝在導向軸的外周面上,第一導向管、第二導向管以及導向軸套裝有移動板,移動板上設有若干扣槽,推塊設置在移動板的外側壁位置。
進一步地,所述移動板上設有第一移動座,第一移動座套裝在第一導向管的外周面上,移動板上設有第二移動座,第二移動座套裝在第二導向管的外周面上。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向管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一限位環。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導向管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二限位環。
進一步地,所述氣缸的前部設有限位板。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可以將多根待檢測的U型電熱管通過扣槽插接在移動板上,氣缸可以控制伸縮管實現伸縮移動,伸縮管可以沿著導向軸實現伸縮移動,從而方便控制推塊沿著導向軸實現伸縮移動,通過推塊可以推動移動板沿著第一導向管與第二導向管實現移動,方便對移動板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移動控制,也方便對移動板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調試。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的部件分解圖;
圖3為圖2中A區域的細節放大圖;
圖4為圖2中B區域的細節放大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移動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如圖1至圖5所示,一種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包括第一導向管1與第二導向管3,第一導向管1與第二導向管3呈平行布置,第一導向管1的兩端設有第一固定塊2,第二導向管3的兩端設有第二固定塊4;第一導向管1與第二導向管3之間設有氣缸7,氣缸7的前部設有伸縮管9,伸縮管9的外周面套裝有護筒10,伸縮管9的端部設有推塊11,伸縮管9內套裝有導向軸12,導向軸12的端部設置在第三固定塊17上;推塊11套裝在導向軸12的外周面上,第一導向管1、第二導向管3以及導向軸12套裝有移動板13,移動板13上設有若干扣槽14,推塊11設置在移動板13的外側壁位置;移動板13上設有第一移動座15,第一移動座15套裝在第一導向管1的外周面上,移動板13上設有第二移動座16,第二移動座16套裝在第二導向管3的外周面上;第一導向管1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一限位環5,第二導向管3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二限位環6;氣缸7的前部設有限位板8。
本實用新型U型電熱管檢測調試裝置,可以將多根待檢測的U型電熱管通過扣槽14插接在移動板13上,氣缸7可以控制伸縮管9實現伸縮移動,伸縮管9可以沿著導向軸12實現伸縮移動,從而方便控制推塊11沿著導向軸12實現伸縮移動,通過推塊11可以推動移動板13沿著第一導向管1與第二導向管3實現移動,方便對移動板13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移動控制,也方便對移動板13上的U型電熱管進行調試。
其中,移動板13上設有第一移動座15,第一移動座15套裝在第一導向管1的外周面上,移動板13上設有第二移動座16,第二移動座16套裝在第二導向管3的外周面上;所以可以使移動板13更加靈活地沿著第一導向管1與第二導向管3實現移動調節。
其中,第一導向管1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一限位環5,第二導向管3的外周面套裝有第二限位環6;所以還具有限位作用,能對移動板13進行限位。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