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顯示區和第二顯示區,所述第二顯示區至少部分圍繞所述第一顯示區,所述第一顯示區的透光率大于所述第二顯示區的透光率;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像素,所述像素包括至少兩個所述發光單元,所述至少一第一走線結構包括多個第一走線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走線結構連接至少兩個的所述像素中的所述發光單元對應的所述第一隔離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第一走線結構包括一個第一走線結構,其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走線結構與所述第一電極同層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像素,所述像素包括至少兩個所述發光單元,所述第一走線層包括多個第二走線結構,其中,所述第二走線結構連接至少兩個的所述像素中的所述發光單元對應的所述第一電極;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走線結構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靠近所述襯底的一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驅動電路層,位于所述第二顯示區,設置于所述襯底的一側;所述驅動電路層包括多個像素驅動電路;所述第一電極通過所述導電層與所述第二顯示區的像素驅動電路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走線層包括至少一第一走線結構和多個第二走線結構,所述至少一第一走線結構連接位于所述第一顯示區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二電極,所述第二走線結構連接位于所述第一顯示區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一電極;
11.根據權利要求3或7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發光單元包括第一顏色發光單元、第二顏色發光單元和第三顏色發光單元,其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第一顯示區的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單元在所述襯底的正投影小于位于所述第二顯示區的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單元在所述襯底的正投影;和/或,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
15.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本發明權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