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制動裝置,尤其是制動自如旋轉地安裝在紡車式漁線輪的漁線輪本體上的轉子的向放線方向旋轉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
在這種現有的桿式制動型的紡車式漁線輪中,能將轉子的反轉切換到規定制動狀態和解除制動狀態的紡車式漁線輪的技術,已在日本專利公報特開平9-140303號和特開平10-276635號進行了公開。前者的公報所公開的紡車式漁線輪,具備與轉子的反轉同步旋轉的制動件;前端與制動件接觸,能調整制動力的制動操作件;能切換將制動操作件抵靠在制動件上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的解除制動位置的切換件。制動操作件支承在漁線輪本體上,且能在接近或離開釣魚桿安裝部的方向上自如地搖動,當向接近釣魚桿的方向操作時,前端推壓制動件,制動力漸漸增大。
前者的紡車式漁線輪,當由切換件將制動操作件切換到規定制動位置時,轉子保持在規定制動狀態。
后者的公報所公開的紡車式漁線輪,具備與轉子的反轉同步旋轉的制動件;能抵靠在制動件上搖動、且使其具有向抵靠的方向上運動的趨勢的規定制動件;切換將規定制動件抵靠在制動件上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制動件的解除制動位置的切換件。其結構為處于制動位置的規定制動件,在操作制動操作件時,離開制動件,在不進行操作時,抵靠在制動件上。
后者的紡車式漁線輪,在規定制動件抵靠在制動件上的狀態下,若向接近釣魚桿的方向操作制動操作件,則暫時解除規定制動力,轉子為解除制動狀態,若進一步操作,則隨著操作力的增加,轉子被制動。另外,若使手離開制動操作件而不進行任何操作時,規定制動件抵靠在制動件上,保持規定制動狀態。另外,也能由切換件強制地將規定制動件切換到解除制動位置。
因此,兩者的紡車式漁線輪,在規定制動狀態,靠鉛墜、魚鉤和魚餌等的自重釣線不會被放出,垂釣者在釣魚場內的移動不受限制。另外,由于在這種狀態下,魚上鉤后,即使巨大的負荷作用在釣線上,也不禁止轉子反轉,所以,釣線不容易斷。
另外,在使用現有的能用切換件將規定制動件或制動操作件切換到規定制動位置和解除制動位置的紡車式漁線輪的場合,如果不看切換件和狀態難以判斷是哪一種狀態。但是,存在的問題是在切換件的操作量很小的場合,或在釣魚時切換件配置在難以辨認的位置的場合,難以用切換件進行判斷。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使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難以出現與轉子的反轉相關的萬不應該出現的情況。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在將規定制動件切換到解除制動狀態和規定制動狀態時,使其能很容易地判定是處于哪一種狀態。
本發明方案1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制動自如旋轉地安裝在紡車式漁線輪的漁線輪本體上的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具備制動部;制動操作部;發聲機構。制動部具有傳遞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的單向超越離合器;與從單向超越離合器傳遞過來的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同步旋轉的制動件。制動操作件能自如移動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上,是能與制動件接觸的操作件。發聲機構是由于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而發聲的機構。
該紡車式漁線輪,當轉子在向放線方向旋轉時,其旋轉通過單向超越離合器傳遞到制動件,制動件向放線方向旋轉。在制動件向放線方向旋轉時,若使制動操作件移動、使其與制動件接觸,則轉子被制動。另外,若轉子向放線方向旋轉,則發聲機構發聲。在此,由于若轉子向放線方向旋轉的話就發聲,所以,釣魚人能準確地知道轉子在放線的方向旋轉。因此,即使由于魚上鉤或意外的制動操作件的操作轉子向放線的方向旋轉,也不易出現放走了上鉤的魚、或由于鉛墜、魚鉤和魚餌等自重產生放線之與轉子的反轉(向放線方向的旋轉)有關的萬不應該出現的情況。
本發明方案2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1所記載的裝置上,發聲機構具有在制動件上沿旋轉方向設置的具有多個凹凸的凹凸部;相對漁線輪本體不能在制動件的旋轉方向上旋轉的安裝部;設置在安裝部上、彈性地與凹凸部接觸的發聲部。在這種場合,若制動件與轉子的反轉同步反轉,則設置在安裝部上的發聲部反復進行與凹凸部的凹凸的彈性接觸,由于制動件和發聲件兩者的作用而發聲。在此,由于發聲部彈性地與制動件的凹凸部的凹凸進行接觸,所以,靠該彈性接觸也能將制動件保持在規定制動狀態。
本發明方案3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2所記載的裝置上,安裝部是鎖止發聲部的鎖止部,發聲部是具有固定在鎖止部上的固定部和能與凹凸部接觸的接觸部的彈性件。在這種場合,由于能用單一的彈性件構成發聲部,所以,發聲部的結構簡單。
本發明方案4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2所記載的裝置上,安裝部是平行地配置在轉子的旋轉軸上的軸狀的安裝軸,發聲部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軸上、前端能與凹凸部接觸的發聲爪;向使發聲爪與凹凸部接觸的方向施加力的推壓件。在這種場合,由于發聲爪容易活動,所以,容易獲得發音動聽的聲音。
本發明方案5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4所記載的裝置上,安裝軸設置在漁線輪本體上。在這種場合,由于安裝軸配置在漁線輪本體上,所以,能很容易地安裝發聲爪。
本發明方案6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4所記載的裝置上,安裝軸設置在制動操作件的與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發聲爪安裝在安裝軸上,使其在制動操作件與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前端離開凹凸部。在這種場合,由于在操作制動操作件時,或在由設計成與制動操作件不同的切換件將制動桿配置在規定制動位置的場合等,僅在制動操作件與制動件接觸的反轉制動時才發聲,所以,能準確地掌握魚的拉鉤或咬鉤。另外,在由切換件將制動操作件保持在規定制動位置的場合,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狀態還是解除制動狀態。
本發明方案7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4所記載的裝置上,還具備設置在漁線輪本體上的規定制動件,該規定制動件能在與制動件接觸、將轉子制動在規定制動狀態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制動件的解除制動位置自如移動,安裝軸配置在規定制動件的與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發聲爪安裝在安裝軸上,使其在規定制動件與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前端離開凹凸部。在這種場合,由于僅在規定制動件接觸、變成規定制動狀態時才發聲,所以,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件不接觸的解除制動狀態還是規定制動件接觸的規定制動狀態。
本發明方案8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是在本發明方案4所記載的裝置上,還具備設置在漁線輪本體上的規定制動件,該規定制動件能在與制動件接觸、將轉子制動在規定制動狀態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制動件的解除制動位置自如移動,安裝軸配置在漁線輪本體的與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發聲爪安裝在安裝軸上,使其在規定制動件與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前端離開上述凹凸部。由于在這種場合也是僅在規定制動件接觸、變成規定制動狀態時才發聲,所以,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件不接觸的解除制動狀態還是規定制動件接觸的規定制動狀態。
圖2是轉子的分解立體圖。
圖3是轉子本體的主視圖。
圖4是其制動部的放大剖視圖。
圖5是
圖1的V-V線的剖視圖。
圖6是制動桿的局部俯視圖。
圖7是表示解除制動狀態的各桿和制動圓筒的狀態的剖視模型圖。
圖8是表示規定制動狀態的各桿和制動圓筒的狀態的剖視模型圖。
圖9是表示制動狀態的各桿和制動圓筒的狀態的剖視模型圖。
圖10是表示解除制動狀態和規定制動狀態下的第2桿件的動作的模型圖。
圖11是表示控制閘瓦的安裝結構的分解立體圖。
圖12是表示發聲機構的結構的主視圖。
圖13是表示發聲機構的結構的剖視圖。
圖14是表示其它實施例的發聲機構的結構和動作的制動桿的局部放大圖。
圖15是又一其它實施例的相當于圖8的圖。
圖16是又一另外的其它實施例的相當于圖8的圖。
圖17是表示轉子的其它形式的分解立體圖。
圖18是其它形式的轉子本體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總體結構
圖1所示的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紡車式漁線輪,是繞順著釣竿的長度方向的第1軸X卷繞釣線的漁線輪,具備具有搖把1的漁線輪本體2;能繞第1軸X自如旋轉地支承在漁線輪本體2的前部的轉子3;配置在轉子3的前部的卷繞釣線的卷線筒4。
漁線輪本體2是由例如合成樹脂材料制成的。漁線輪本體2具有用于安裝在釣魚桿上的前后長的安裝部2c;與安裝部2c隔一定間隔配置的漁線輪殼2a;連接安裝部2c和漁線輪殼2a的腿部2b。漁線輪殼2a在內部具有機構安裝空間,它的側面敞開著。該開口部分由蓋子2d(圖3)覆蓋。在漁線輪殼2a的前部安裝有帶安裝法蘭的金屬制的筒狀的安裝件2e。
在漁線輪殼2a的內部設有用于使轉子3旋轉的轉子驅動機構5;用于制動轉子3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反轉)的桿式制動機構(轉子制動裝置的一個例子)6;通過卷線筒軸使卷線筒4前后往復移動的擺動機構20。
如圖2和圖3所示,轉子3具有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上的轉子本體15;安裝在轉子本體15的前端,能在放線狀態和收線狀態之間自如擺動的夾緊箍臂22;能自如拆卸地安裝在轉子本體15的后部外側面的轉子罩23。
轉子本體15是用例如鎂合金或鋁合金的金屬或合成樹脂制成的部件,如圖2所示,具有圓筒部24;與圓筒部24形成一體的一對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如圖4所示,在圓筒部24的前壁24a一側的內周面上,形成有構成單向超越離合器32(后述)的鋸齒狀的第1凹凸部42。在圓筒部24的前壁24a的中央形成有具有貫通孔24e的軸轂部24c。卷線筒軸8和小齒輪12(后述)貫通在該貫通孔24e中。另外,如圖2所示,圓筒部24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上,后端部具有直徑比其它部分大的環狀的凸緣部24d。在凸緣部24d的配置有處于收線狀態的夾緊箍臂22的一側,向前方突出的平衡重部24b與凸緣部24d形成一體。平衡重部24b是為修正由于夾緊箍臂22和后述的夾緊箍翻轉機構45等引起的動平衡而設置的。
如在圖3中用剖面線所示的那樣,平衡重部24b是在除了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的根部(后述的連接部37a、38a)之外的部分向圓周方向形成的。由于這樣配置的平衡重部24b并不向徑向外側突出,所以,不易掛上釣線,也不易出現亂線現象。另外,由于設置在不是轉子臂37、38的連接部37a、38a(根部)的地方,所以,沒有必要使連接部37a、38a的壁厚減薄,第1轉子臂和第2轉子臂37、38能保持較高的強度系數。另外,由于設計成向前方突出,所以,能防止與漁線輪本體2的干涉,能獲得緊湊的轉子3。
而且,如
圖17所示,也可以將平衡重部24b制成與凸緣部24d不同的個體。另外,如在
圖18中用剖面線所示的那樣,也可以包含第1轉子臂37的根部(連接部37a)和第2轉子臂38的根部(連接部38a),從第1轉子臂37直到第2轉子臂38形成平衡重部24b。在這種場合,能進一步防止釣線纏在平衡器的或起平衡器作用的突出的平衡重部24b上。
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在凸緣部24d的外周面的對置位置形成一體。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包含在凸緣部24d的外周面的對置的位置,從凸緣部24d向直徑方向的外側延伸的一對第1連接部37a和第2連接部38a;從一對第1連接部37a和第2連接部38a彎曲,與圓筒部24留有間隔,分別向前方延伸的一對第1臂部37b和第2臂部38b。第1連接部37a和第2連接部38a,在從凸緣部24d的外周面越來越細地向直徑方向的外側突出之后,彎曲,與第1臂部37b和第2臂部38b連接。在這些第1連接部37a和第2連接部38a、以及第1臂部37b和第2臂部38b的外側面為向外側突出的切邊,在切邊部分所包圍的外側部分形成空間。而且,在第1轉子臂37一側的外側空間,設有將夾緊箍臂22保持在收線狀態和放線狀態、而且使其從放線狀態返回到收線狀態的夾緊箍翻轉機構45(參照圖2)。
夾緊箍臂22是用于將釣線引導到卷線筒4上的部件,能自如搖動地設置在第1臂部37b的前端和第2臂部38b的前端。如
圖1和圖2所示,夾緊箍臂22具有能分別自如搖動地安裝在1對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的前端的第1夾緊箍支承件46和第2夾緊箍支承件47;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第1夾緊箍支承件46的前端的線輥46a;夾著第1夾緊箍支承件46和線輥46a、對置配置的固定軸罩48;連接第2夾緊箍支承件47和固定軸罩48的線材制的、彎曲的夾緊箍49。
轉子罩23,是覆蓋1對第1轉子臂37和第2轉子臂38的外側空間,且能從后方(
圖1的右側)安裝在轉子本體15上的罩子。轉子罩23以使端部緊挨著轉子本體15的端部的狀態安裝在轉子本體15上。轉子罩23是例如PVC等的具有彈性的合成樹脂制成的部件,不易受傷。轉子罩23是為覆蓋容易接觸到轉子3的其它東西的部分,以保護轉子3,使其不易受傷,同時,覆蓋轉子本體15的外側空間而設置的。如
圖1和圖2所示,轉子罩23,可以分割成3部分,即覆蓋凸緣部24d的外周面及其后面和1對第1連接部37a及第2連接部38a的外側面的第1罩部、和圓滑地與第1罩部23a的兩端相連接并向前方延伸,分別覆蓋1對第1臂部37b和第2臂部38b的外側面的1對第2罩部23b、23c。在第1罩部23a的中心形成有能嵌入圓筒部24的后端面的圓形的開口23d。第1罩部23a嵌入并固定在凸緣部24d的后面。在第1臂部37b和第2臂部38b上形成有分別形成的凸起部50a(圖中僅示出了第1臂部37b的一側),第2罩部23b、23c由插入凸起部50a的小螺釘50b、50b緊固在轉子本體15上。
如圖2所示,夾緊箍翻轉機構45具有與第1夾緊箍支承件46的擺動同步前后移動的移動件53;通過第1夾緊箍支承件46使夾緊箍臂22具有收線狀態和放線狀態的趨勢的肘節彈簧機構54;固定在漁線輪本體2的前部的返回部(圖未示)。夾緊箍翻轉機構45,當夾緊箍臂22擺動到放線狀態時,移動部件53移動到后方,移動到與返回部接觸的位置。這樣一來,若轉子3向收線方向旋轉,則移動部件53接觸返回部,向前方移動,使夾緊箍臂22返回到收線狀態。
卷線筒4是復合例如合成樹脂和金屬制成的復合型的部件。卷線筒4配置在轉子3的第1臂部3b和第2臂部3c之間,通過一次操作(one touch)拆裝機構65、能自如拆裝且不能旋轉地安裝在卷線筒軸8的前端。卷線筒4具有具有卷線筒部7a的卷線筒本體7;安裝在卷線筒部7a的前端部的大直徑的前法蘭部51;用于將前法蘭部51固定在卷線筒本體7上的前法蘭固定件52。卷線筒本體7具有在外周卷繞釣線的筒狀的卷線筒部7a;與卷線筒部7a的后端部形成一體的大直徑筒狀的裙板部7b;安裝在卷線筒部7a的內周側的內筒件7c。
卷線筒部7a和裙板部7b是通過沖壓加工鋁合金、不銹鋼、鈦合金、鎂合金等金屬薄板制成一體而獲得的大小2個臺階的筒狀的部件。
如
圖1所示,轉子驅動機構5具有與固定有搖把1的搖把軸10同時旋轉的主齒輪11;與該主齒輪11嚙合的小齒輪12。搖把軸10能自如旋轉地支承在漁線輪本體2上。小齒輪12制成筒狀,其前部12a貫通轉子3的貫通孔24e延伸到卷線筒4一側。在其前部12a,轉子3被螺母13固定在小齒輪12上不能旋轉。小齒輪12在前部和中間部由軸承14a、14b能自如旋轉地支承在漁線輪本體2上。而且,前部的軸承14a安裝在構成漁線輪本體2的安裝件2e的內周面。螺母13由止動器36鎖緊。止動器36由緊固安裝在形成于前壁24a的螺紋孔上的小螺釘固定。
擺動機構20是減速齒輪式的機構,具有與搖把軸10形成一體的驅動齒輪20a;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漁線輪殼2a上的帶凸輪的從動齒輪20b;由于帶凸輪的從動齒輪20b的旋轉而前后移動的滑塊20c。卷線筒軸8的后端部不能旋轉且不能沿軸向移動地安裝在滑塊20c上。
桿式制動機構的結構如
圖1、圖4和圖5所示,桿式制動機構6具有制動部16;用于調整操作制動部16的制動力的制動桿(制動操作部件的一個例子)17;用于將制動部16操作到規定制動狀態的輔助桿(切換部件的一個例子)18;使制動桿17具有向離開安裝部2c的方向上運動的趨勢的螺旋彈簧19;能由輔助桿18切換到規定制動狀態和解除制動狀態的規定制動部21(圖5);由于轉子3的反轉而發聲的發聲機構80(圖5)。
制動部的結構如圖4所示,制動部16具有制動桿17的前端被壓接、制動的制動部本體31;使制動部本體31僅與轉子3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同步旋轉的棘爪式的單向超越離合器32。
制動部本體31具有與轉子3同心配置在轉子3的內周面一側的制動件(制動件的一個例子)40;固定在制動件40的內周面上的制動圓筒41。
如圖4所示,制動件40是雙層筒狀部件,具有同心配置在圓筒部24的內周一體的外筒部40a;配置在外筒部40a的內周一側的內筒部40b;連接外筒部40a和內筒部40b的圓板部40c。在外筒部40a的靠近漁線輪本體2的后端部的內周面上,形成有構成后述的發聲機構80的鋸齒狀的第2凹凸部81。內筒部40b由安裝在安裝件2e的外周面上的軸承14c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安裝件2e上。
制動圓筒41是具有從外筒部40a的內周面到圓板部40c安裝的中心孔的金屬制的有底筒狀部件,螺紋緊固在圓板部40c上。制動桿17的前端抵靠在該制動圓筒41的內周面上,以制動制動件40。制動圓筒41的后端部從凹凸部81形成部分延伸至前側。
單向超越離合器32是棘爪式的離合器,具有在轉子3的圓筒部24的內周側面形成的第1凹凸部42;能自如搖動地安裝在圓板部40c上、前端能與第1凹凸部42接觸的離合器棘爪43;使離合器棘爪43具有向前端與第1凹凸部42接觸的方向移動的趨勢的扭簧44。單向超越離合器32,如在前面所描述的那樣,使制動件40僅與轉子3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同步旋轉。
制動桿的結構如
圖1所示,制動桿17由沿與第1軸X交錯的第2軸Y方向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上的支承軸33能繞第2軸Y自如搖動地支承在漁線輪本體2上。如圖4所示,支承軸33是帶凸緣的軸,由從蓋子2d一側插入螺釘固定在漁線輪本體2上。另外,如在前面所述的那樣,制動桿17由螺旋彈簧19使其向離開安裝部2c的方向被推壓。制動桿17在圖7所示的解除制動位置和從解除制動位置接近安裝部2c的圖9所示的制動位置之間能自如搖動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上。
制動桿17具有從由支承軸33支承的支承部分彎曲且向前方延伸的制動操作部17a;從支承部分彎曲,并向斜下方延伸的制動作用部17b;能自如拆裝地安裝在制動作用部17b上的制動閘瓦34。
制動操作部17a是從支承部分沿安裝部2c向前方延伸到夾緊箍臂22的外側附近之后,向直徑方向外側延伸、進一步前端向前方彎曲的形狀。從該彎曲部分開始,前方為能用握釣魚桿的手的食指操作的第1操作部17c。第1操作部17c由于制動桿17的搖動,能從
圖1所示的位置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移動。如圖5和圖6所示,制動操作部17a從腿部2b至前方部分,直到向直徑方向外側延伸的部分,寬度變大,在該寬度大的部分17h,朝向安裝部2c形成有大致為矩形的開口17e。后述的輔助桿18的操作件26從該開口17e朝向安裝部2c在上方露出來。另外,從寬度大的部分17h向前方形成有缺口17g。操作件26貫通該缺口17g向前方突出。為了防止釣線從制動桿17和輔助桿18的間隙進入,產生咬線現象,板狀的密封板35被用螺釘緊固在該缺口17g的開口部分。
制動作用部17b的前端與制動圓筒41的內周側對置配置,如圖4所示,在其前端,能自如拆卸地安裝有能與制動圓筒41的內周面接觸的制動閘瓦34。制動閘瓦34是用例如聚酰胺系合成樹脂或聚縮醛等具有彈性的合成樹脂制成的,通過制動桿17的搖動向直徑方向外側推壓制動圓筒41。
如圖4所示,制動閘瓦34是上面稍稍向前方傾斜的前部壁厚較薄的部件,在平坦的下面中心形成有向下方突出的用于定位的圓柱狀的突起部34a。在制動桿17的制動作用部17b的前端部,沿上下方向貫通形成有嵌合該突起部34a的嵌合孔17i。在制動閘瓦34的前部,形成有向下方延伸的、前端34c是卡環狀的彈性鎖止爪部34b。彈性鎖止爪部34b的彎曲成卡環狀的前端部34c,鎖止在制動桿17制動作用部17b的前端下面形成的鎖止凹部17j。這種結構的制動閘瓦34,彈性鎖止爪部34b鎖止在制動作用部17b上,以彈性地鎖止在制動作用部17b上的狀態固定。因此,制動閘瓦34不易相對制動作用部17b脫落且不易松動,能可靠地將制動閘瓦34固定在制動作用部17b上。而且,由于由突起部34a定位,所以安裝容易,而且,在制動時,即使旋轉方向的力作用在制動閘瓦34上,也不易產生位置偏離現象。因此,也不易產生制動力波動現象。
制動桿17,若不進行任何操作,則靠螺旋彈簧19的作用力,如
圖1所示,配置在解除制動位置,制動閘瓦34離開密封板35。
螺旋彈簧19以壓縮狀態配置在制動桿17的制動操作部17a和漁線輪本體2的腿部2b之間。螺旋彈簧19使制動桿17具有向解除制動一側、繞
圖1的逆時針方向旋轉的趨勢。因此,若使手離開制動桿17,則轉子3處于解除制動狀態。
輔助桿的結構輔助桿18用于進行操作,由規定制動部21,將轉子3切換到圖7所示的解除制動狀態和圖8所示的規定制動狀態的。輔助桿18在解除制動位置和規定制動位置之間搖動,解除制動位置,如圖7所示,為第2操作部26a(后述)配置在接近安裝部2c的第2位置,規定制動位置,如圖8所示,為第2操作部26a配置在離開安裝部2c的第3位置。如
圖1、圖5和圖6所示,輔助桿18具有在支承軸33上能繞第2軸Y自如搖動地支承在漁線輪本體2上的板狀的第1桿件25;安裝在第1桿件25上的操作件26。
第1桿件25并列配置在制動桿17的圖7的眼前一側的側面。第1桿件25從支承部分沿制動桿17向前上方和前下方延伸,用螺釘29將操作件26固定在延伸至前上方的前端。第1桿件25的前端位于制動桿17的制動操作部17a的寬度大的部分17h的開口17e內。另外,從支承部分延伸到斜前下方的第1桿件25的基端,配置在制動部16的徑向外側且在后方。在第1桿件25的基端,形成有鎖止規定制動部21的第2桿件27前端的矩形鎖止缺口25c(圖4)。鎖止缺口25c是在比第2桿件27的前端部的橫截面積大的在基端一側開設的矩形的缺口。
操作件26在前端具有第2操作部26a。第2操作部26a在離開安裝部2c的一側與第1操作部17c對置配置。因此,第2操作部26a可以用握釣魚桿的手的食指進行推壓操作。第1操作部17c和第2操作部26a是可以由同一手指進行拉進操作和推壓操作的。第2操作部26a通過輔助桿18的搖動而配置在
圖1和圖7所示的第2位置和圖8所示的第3位置。
操作件26從開口17e的下部貫通由缺口17g和密封板35所圍成的空間,向前方延伸,在延伸的前端形成第2操作部26a。這樣一來,由于第2操作部26a貫通由缺口17g和密封板35所圍成的空間,向前方延伸,所以,第2操作部26a的周圍、尤其是接近夾緊箍臂9的部分被空間所包圍。因此,即使釣線由于竄線而接觸到該部分,也不易產生釣線嚙入(咬線)操作件26和制動桿17的間隙的現象。另外,由于用密封板35密封著缺口17g,所以,能在安裝操作件26之后安裝密封板35來密封空間。因此,容易安裝操作件26。
另外,當輔助桿18配置在規定制動位置時,如圖8所示,第2操作部26a的下面大致與制動操作部17a的密封板35接觸。因此,在處于規定制動位置時,輔助桿18與制動桿17的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的搖動同步運動,搖動到解除制動位置。
規定制動部的結構如圖5所示,規定制動部21具有與第1桿件25同步搖動的第2桿件(規定制動件的一個例子)27;將第2桿件27保持在解除制動位置和第1規定制動位置的肘節彈簧28。如圖5和
圖10所示,第2桿件27能繞與卷線筒軸8平行的搖動軸27a自如搖動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的前部。從第2桿件27的基端到搖動中心的距離比從前端到搖動中心的距離長2倍以上。第2桿件27的前端鎖止在鎖止缺口25c中,第2桿件27與第1桿件25同步,在解除制動位置(
圖10(a))和規定制動位置(
圖10(b))之間搖動。
因此,在處于解除制動位置時,第2桿件27的基端,由肘節彈簧28施加力,與鎖止缺口25c的上面接觸,在處于規定制動位置時,與下面接觸。在第2桿件27的中部,能自如拆卸地設有前端配置在制動圓筒41的內周一側的控制閘瓦39。如
圖10和
圖11所示,控制閘瓦39在與制動圓筒41的內周面接觸的面和相反一側的面上,具有1對彈性鎖止爪部39a,是用例如聚酰胺系合成樹脂或聚縮醛等具有彈性的合成樹脂制成的部件。控制閘瓦39能自如拆卸地安裝在第2桿件27的、在中間彎曲形成一體的安裝部27c上。在安裝部27c上形成有彈性鎖止爪部39a鎖止的1對鎖止凹部27d。鎖止凹部27d朝向與彎曲的方向正交的方向,制成矩形,通過彈性鎖止爪部39a嵌入到這里,而使第1控制閘瓦39定位。另外,通過將彎曲成卡環狀的彈性鎖止爪部39a的前端39b鎖止在與安裝一側相反的一側的面上,將第1控制閘瓦39固定在安裝部27c上。這種結構的控制閘瓦39也能以彈性鎖止爪部39a鎖止在第2桿件27的安裝部27c上、彈性地鎖止在安裝部27c上的狀態進行固定。因此,控制閘瓦39相對安裝部27c不易脫落,且不易松動,能可靠地將控制閘瓦39固定在安裝部27c上。
第2桿件27從控制閘瓦39的安裝部分進一步彎曲、延伸,在延伸的基端安裝有肘節彈簧28。
在此,若對處于第2位置的第2操作部26a進行推壓操作,將其配置在第3位置,使第1桿件25從圖7所示的解除制動位置搖動到圖8所示的第1規定制動位置一側,則與其同步,第2桿件27也從解除制動位置搖動到規定制動位置。其結果是,控制閘瓦39推壓制動圓筒41,將轉子3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制動在規定制動狀態。
如圖5和
圖10所示,肘節彈簧28對第2桿件27施加力,將第2操作部26a分為第2位置和第3位置,對其施加力,且能保持該狀態。肘節彈簧28是安裝在第2桿件27的基端的扭轉螺旋彈簧。肘節彈簧28一端鎖止在第2桿件27的基端,另一端鎖止在漁線輪殼2a的前端面上。如
圖10(a)所示,肘節彈簧28,當第2桿件27配置在解除制動位置時,向
圖10(a)的順時針方向對第2桿件27施加力,當配置在規定制動位置時,向
圖10(b)的逆時針方向施加力。因此,第2桿件27能保持在解除制動位置和規定制動位置,再有,第1桿件25能保持在解除制動位置和規定制動位置。
在此,由于從第2桿件27的基端到搖動中心的距離,比從前端到搖動中心的距離長2倍以上,所以,當第1桿件25搖動時,該搖動在第2桿件27的基端一側,為2倍以上的搖動距離,結果,肘節彈簧28可以很容易地翻轉。
發聲機構的結構發聲機構80,是在轉子3向放線方向旋轉時,為了報知這一情況而發聲的機構,如圖5、
圖11和
圖12所示,具有在制動件40的后端內周面上、沿旋轉方向設置的第2凹凸部81;設置在漁線輪本體2的前部的安裝部82;設置在安裝部82上、彈性地與第2凹凸部81接觸的發聲部83。
第2凹凸部81具有在制動件40的后端內周面上沿周向形成的多個鋸齒狀的凹凸81a。
安裝部82具有從漁線輪本體2a的前部、在前方一體地突出的安裝凸臺85;與卷線筒軸8平行配置、旋入固定在安裝凸臺85的前端的安裝螺釘86。安裝螺釘86是能自如轉動地支承發聲部83的螺紋軸。安裝螺釘86具有用于卡住工具的凸緣部86a;能自如轉動地支承發聲部83的、直徑比凸緣部86a小的支承部86b;旋入安裝在凸臺85中的螺紋部86c。
發聲部83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部82的安裝螺釘86上的發聲爪87;將發聲爪87推向凹凸部81的扭簧88。發聲爪87是例如前端尖成銳角的板狀的部件,具有可以與第2凹凸部81接觸并在前端形成的爪部87a;為支承在安裝螺釘86上制成的轉動支承部87b。爪部87a是將板材切成銳角制成的,配置成前端能進入第2凹凸部81。
扭簧88一端鎖止在向漁線輪本體2突出形成的鎖止部2f上,另一端鎖止在爪部87a的側部。因此,發聲爪87的爪部87a始終作用有朝向第2凹凸部81的力。
這種結構的發聲機構80,當制動件40通過單向超越離合器32向放線方向旋轉時,發出聲音,同時,阻止制動件40向收線的方向旋轉。但是,通常,制動件40,由于有單向超越離合器32,收線方向的旋轉并不從轉子傳過來。
漁線輪的動作和操作在投擲時,通過使夾緊箍臂9倒向放線狀態一側,甩出釣魚桿,釣線從卷線筒4的外周放出。在收線時,若使搖把1向收線方向旋轉,則夾緊箍臂9由圖未示的返回機構返回到收線狀態。搖把1的旋轉力通過搖把軸10、主齒輪11傳遞到小齒輪12。傳遞到小齒輪12的旋轉力,通過小齒輪的前部12a傳遞到轉子3。此時,由于轉子3向收線方向旋轉,所以,通過單向超越離合器32的作用,該旋轉力并不傳遞到制動件40。當小齒輪12旋轉時,卷線筒軸8在前后方向上往復移動。
如果不對制動桿進行什么操作的話,制動桿17被螺旋彈簧19推壓,配置到解除制動位置一側。此時,若輔助桿18的第2操作部26a配置在第2位置的話,則如圖7、
圖10(a)所示,制動閘瓦34和控制閘瓦39離開制動圓筒41,轉子3為解除制動狀態。
在使轉子3反轉、與魚進行周旋時,例如用食指向安裝部2c一側對制動桿17的第1操作部17c進行拉操作,調整制動力。
若釣線被魚拉著、轉子3向放線方向反轉,它的旋轉力通過單向超越離合器32傳遞到制動件40,進一步傳遞到制動圓筒41。其結果是,制動圓筒41與轉子3一體旋轉。若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對制動桿17的第1操作部17c進行拉操作,則即使第2桿件27處于規定制動位置,如圖8所示,密封板35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推壓操作件26的第2操作部26a,輔助桿18與制動桿17同步從規定制動位置向解除制動位置一側搖動,第2桿件27向解除制動位置一側搖動。其結果是,由規定制動部21決定的規定制動狀態暫且被解除。此時,肘節彈簧28由于第2桿件27的搖動而翻轉,第2桿件27作用有向解除制動位置一側的力,第1桿件25被保持在解除制動位置一側(
圖10(a))。
在該狀態下,若進一步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對制動桿17進行操作,則制動桿17的制動閘瓦34向徑向外側有力地推壓制動圓筒41的內周面。該制動力能通過加減施加在制動桿17上的力進行調整,可以任意地調整轉子3的反轉量。其結果是,由制動桿17的操作力所決定的制動力給予了轉子3。這樣一來,即使忘記解除規定制動狀態,而由于僅對制動桿17進行了拉操作,也能解除規定制動狀態。
在該轉子反轉時,制動圓筒41旋轉,由于其旋轉,發聲機構80發聲。即,若制動圓筒41旋轉,與形成于制動圓筒41上的第2凹凸部81接觸的發聲爪87振動,由于它的振動,制動圓筒41發聲。這樣一來,由于當轉子3向放線方向旋轉時就發聲,所以,釣魚人就能可靠地知道轉子3在向放線方向旋轉。因此,即使由于魚上鉤或意外的制動桿17的操作,轉子3放線旋轉,也不易出現放走了上鉤的魚、或由于鉛墜、魚鉤和魚餌等自重產生放線之與轉子的反轉(向放線方向的旋轉)有關的萬不應該出現的情況。
在釣魚場所內移動時或在收起漁線輪時,在使手離開了第1操作部17c的狀態下,向離開安裝部2c的方向推壓輔助桿18的第2操作部26a。于是,如圖8和
圖10(b)所示,輔助桿18從解除制動位置搖動到規定制動位置,第2桿件27從解除制動位置搖動到規定制動位置,并由肘節彈簧28保持在該位置。在該規定制動位置,第2操作部26a的下面大致與密封板35接觸。
再有,為了更改鉛墜、魚鉤和魚餌的垂下的長度、或在魚上釣時為了使魚鉤可靠地刺入魚中,在想要使轉子3從規定制動狀態變到解除制動狀態的場合,可以使制動桿17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活動一點。于是,如在前面講述的圖8所示的那樣,由制動桿17推壓第2操作部26a,輔助桿18搖動到解除制動位置一側。其結果是,第2桿件27搖動到解除制動位置,第1或第2規定制動狀態暫時被解除。當然,即使對第2操作部26a進行拉操作,也能解除規定制動狀態。
另外,在由規定制動部21使其為規定制動狀態時,即使由于誤操作向接近安裝部2c的方向對制動桿17進行了操作,由于鉛墜、魚鉤和魚餌等的自重轉子3反向旋轉,發聲機構80也會由于轉子3的反轉而發聲。因此,釣魚人馬上就能知道轉子3的反轉,能通過對輔助桿18進行推壓操作,對誤操作進行處理。
在此,由于設有隨著轉子3的反轉而發聲的發聲機構80,所以,釣魚人能準確地知道轉子3在向放線方向旋轉。因此,即使由于魚上鉤或意外的制動操作部的操作轉子3放線的方向旋轉,也不易出現放走了上鉤的魚、或由于裝置的自重釣線放出了這些與轉子的反轉(向放線方向的旋轉)有關的萬不應該出現的情況。
其它實施例(a)在上述實施例,雖然是由制動桿17和輔助桿18進行制動操作和規定制動操作,但,也可以將本發明應用于沒有輔助桿而有將制動桿切換到規定制動位置和解除制動位置的切換部件的桿式制動型的紡車式漁線輪。另外,也可以將本發明應用于將制動桿17連接到第2桿件27上、由制動桿17直接搖動第2桿件27的桿式制動型的紡車式漁線輪。
(b)在上述實施例,雖然制動桿17和輔助桿18是能自如搖動地安裝在漁線輪本體2上的,但如果是在接近、離開安裝部2c的方向上移動的,則也可以為直線移動那樣的其它移動形式。
(c)在上述實施例,其結構為使發聲機構80在轉子3反轉時始終發聲,但也可以如
圖14所示,將發聲機構100安裝在制動桿17的前端,使其僅在制動桿17制動時發聲。在這種場合,由于其結構僅在制動桿17接觸到制動圓筒41時才發聲,所以,能馬上判斷是否是制動狀態。
在
圖14中,發聲機構100具備在制動圓筒41上形成的第2凹凸部101;安裝部102;能自如旋轉地安裝在安裝部102上的發聲部103。第2凹凸部101并不在制動件40上、而是在制動圓筒40的前端部形成。其形狀是與第2凹凸部81不同的波紋板形狀。
安裝部102設置在制動桿17的制動作用部17b的、與前端的密封板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具體地說,安裝部102具有具有在制動作用部17b的前端向前突出的大直徑部105a和突出到大直徑部105a的前端形成的小直徑部105b的階梯軸部105;用于防止發聲部103脫落的按壓螺母106。階梯軸部105與制動作用部17b的前端形成一體。按壓螺母106安裝在小直徑部105b上。
發聲部103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小直徑部105b上的發聲爪107;使發聲爪107具有向第2凹凸部101運動的趨勢的螺旋彈簧(圖未示)。發聲爪107是與上述實施例同樣的結構,具有爪部107a、轉動支承部107b和彈簧鎖止部(圖未示),由按壓螺母106防松。另外,爪部107a在制動桿17為解除制動狀態(
圖14(b))時,前端處于不與第2凹凸部101接觸的位置。螺旋彈簧是相當于上述實施例的扭簧的彈簧,將發聲爪107向第2凹凸部101推壓。
這種結構的發聲機構100,在制動桿17為解除制動狀態時,轉子3即使反轉也不發聲,而僅在制動桿17為制動狀態時發聲。因此,在操作制動桿17時或在由設計成與制動桿不同的切換件將制動桿配置在規定制動位置的場合等,僅有在制動桿17接觸密封板的反轉制動時才發聲,所以,能可靠地掌握魚的拉釣和上釣的魚。另外,在由切換件將制動桿保持在規定制動位置的場合,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狀態還是解除制動狀態。
(d)在上述實施例,雖然其結構為使發聲機構80在轉子3反轉時始終發聲,但,如
圖15和
圖16所示,也可以構成發聲機構110、120,使其僅在規定制動狀態時發聲。在這種場合,由于僅在第2桿件27的控制閘瓦39接觸到制動圓筒41的規定制動狀態時才發聲,所以,能馬上判斷規定制動狀態或解除制動狀態。
在
圖15中,發聲機構110具備形成于制動件40上的第2凹凸部111;安裝部112;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部112上的發聲部113。第2凹凸部111與上述實施例的第2凹凸部81相同,省略其說明。
安裝部112是在第2桿件27的中間、突出到接近制動件40的位置形成的軸狀的部件,設置在與制動件40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
發聲部113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部112上的發聲爪115;將發聲爪115向第2凹凸部111推壓的螺旋彈簧116。發聲爪115是與上述實施例同樣的結構,配置成其前端在第2桿件27處于解除制動狀態時并不與第2凹凸部111接觸,而是在規定制動狀態時接觸。螺旋彈簧116一端鎖止在發聲爪115上,另一端鎖止在形成于第2桿件27上的彈簧鎖止部27b上。
這種結構的發聲機構110,在第2桿件27為解除制動狀態時,即使轉子3反轉也不發聲,而僅有在第2桿件27為規定制動狀態時才發聲。因此,由于僅有在操作輔助桿18,控制閘瓦39接觸制動圓筒41的反轉制動時才發聲,所以,能可靠地掌握魚的拉釣或上鉤的魚。另外,即使輔助桿18的動作只有一點點,也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狀態還是解除制動狀態。
在
圖15所示的實施例,雖然將發聲機構110設置在第2桿件27上,但也可以將發聲機構120設置在漁線輪本體2上。在
圖16中,發聲機構120具備形成于制動圓筒41上的第2凹凸部121;設置于漁線輪本體2上的安裝部122;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部122上的發聲部123。安裝部122在漁線輪本體2的前端,設置在與密封板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第2凹凸部121和安裝部122是與
圖12和
圖13所示的實施例的第2凹凸部81和安裝部82同樣的結構,省略其說明。
發聲部123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安裝部122上的發聲爪125;將發聲爪125向第2凹凸部121推壓的螺旋彈簧126。發聲爪125是具有從形成于中間的轉動支承部125a向三方延伸的突出部的板狀部件。第1突出部是能與第2凹凸部121接觸地、在前端形成的爪部125b,第2突出部是為鎖止螺旋彈簧126而形成的彈簧鎖止部125c,第3突出部是由第2桿件27推壓、用于切換能發聲狀態和不能發聲狀態的切換鎖止部125d。第2桿件27的基端部27d與切換鎖止部125d接觸,當第2桿件27搖動到解除制動位置時,第2桿件27的基端部27d推壓切換鎖止部125d,使發聲爪125處于不能發聲狀態。另外,若第2桿件27搖動到規定制動位置,則基端部27d離開切換鎖止部125d,由螺旋彈簧126使發聲爪125處于能發聲狀態。
即使是這種結構的發聲機構120,在第2桿件27為解除制動狀態時,即使轉子3反轉也不發聲,而僅在第2桿件27為規定制動狀態時發聲。因此,僅有在操作輔助桿18,第1控制閘瓦39接觸到密封板35的反轉制動時才發聲,所以,能可靠地掌握魚的拉釣或上鉤的魚。另外,即使輔助桿18的動作只有一點點,也能很容易地判斷是規定制動狀態還是解除制動狀態。
(e)在上述實施例,雖然是由使發聲部轉動的發聲爪和推壓發聲部件的推壓部件構成的,但也可以僅用具有彈性、前端能與凹凸部接觸的發聲片構成發聲部,將其鎖止在安裝部。而且,發聲片的安裝位置如上述實施例所示的那樣,即可以是漁線輪本體2,也可以時制動桿17,也可以是第2桿件27。在這種場合,由于是由單一的發聲片構成發聲部,所以發聲部的結構簡單。
本發明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由于當轉子向放線方向旋轉時就發聲,所以,釣魚人能準確地知道轉子在放線的方向旋轉。因此,即使由于魚上鉤或意外的制動操作部的操作轉子放線的方向旋轉,也不易出現放走了上鉤的魚、或由于鉛墜、魚鉤和魚餌等自重產生放線之與轉子的反轉(向放線方向的旋轉)有關的萬不應該出現的情況。
權利要求
1.一種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制動自如旋轉地安裝在紡車式漁線輪的漁線輪本體上的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其特征是,具備具有傳遞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的單向超越離合器和與從上述單向超越離合器傳遞過來的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同步旋轉的制動件;能自如移動地安裝在上述漁線輪本體上,能與上述制動件接觸的制動操作件;由于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而發聲的發聲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發聲機構具有在上述制動件上沿旋轉方向設置的具有多個凹凸的凹凸部;相對上述漁線輪本體不能在上述制動件的旋轉方向上旋轉的安裝部;設置在上述安裝部上,彈性地與上述凹凸部接觸的發聲部。
3.根據權利要求2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上述安裝部是鎖止上述發聲部的鎖止部,上述發聲部是具有固定在上述鎖止部上的固定部和能與上述凹凸部接觸的接觸部的彈性件。
4.根據權利要求2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上述安裝部是平行地配置在上述轉子的旋轉軸上的軸狀的安裝軸,上述發聲部具有能自如轉動地安裝在上述安裝軸上,前端能與上述凹凸部接觸的發聲爪;將上述發聲爪向與上述凹凸部接觸的方向推壓的推壓件。
5.根據權利要求4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上述安裝軸設置在上述漁線輪本體上。
6.根據權利要求4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上述安裝軸設置在上述制動操作件的與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上述發聲爪安裝在上述安裝軸上,使其在上述制動操作件與上述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上述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上述前端離開上述凹凸部。
7.根據權利要求4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還具備設置在上述漁線輪本體上的規定制動件,上述規定制動件能在與上述制動件接觸、將上述轉子制動在規定制動狀態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上述制動件的解除制動位置自如移動,上述安裝軸設置在上述規定制動件的與上述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上述發聲爪安裝在上述安裝軸上,使其在上述規定制動件與上述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上述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上述前端離開上述凹凸部。
8.根據權利要求4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其特征是還具備設置在上述漁線輪本體上的規定制動件,上述規定制動件能在與上述制動件接觸、將上述轉子制動在規定制動狀態的規定制動位置和離開上述制動件的解除制動位置自如移動,上述安裝軸設置在上述漁線輪本體的與上述制動件接觸的接觸部分的附近,上述發聲爪安裝在上述安裝軸上,使其在上述規定制動件與上述制動件接觸時,前端與上述凹凸部接觸,在離開時,上述前端離開上述凹凸部。
全文摘要
一種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制動自如旋轉地安裝在紡車式漁線輪的漁線輪本體上的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其特征是,具備具有傳遞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的單向超越離合器和與從上述單向超越離合器傳遞過來的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同步旋轉的制動件;能自如移動地安裝在上述漁線輪本體上,能與上述制動件接觸的制動操作件;由于上述轉子的向放線方向的旋轉而發聲的發聲機構。本發明的紡車式漁線輪的轉子制動裝置,由于當轉子向放線方向旋轉時就發聲,所以,釣魚人能準確地知道轉子在放線的方向旋轉。
文檔編號A01K89/02GK1444851SQ0214184
公開日2003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優先權日2002年3月15日
發明者生田剛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