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床體,其具有豎直設置的床腿、與床腿固定連接的第一床板和可旋轉的設置于第一床板上的翻轉床板;
第二床體,其設置于第一床體上,且具有位于第一床板上方的第二床板;
折疊桌,其與第二床體連接,位于第二床板與第一床板之間,且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進行切換;以及
調節裝置,其設置于第一床體上,且與翻轉床板連接,用于調節第一床板與翻轉床板之間的夾角大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床板的旋轉中心線與所述第一床板的長度方向相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床體上的第一支座、與第一支座為螺紋連接的調節桿、與調節桿連接的頂桿和與頂桿轉動連接且用于對所述翻轉床板施加使其旋轉的作用力的旋轉架,頂桿的長度方向與翻轉床板的旋轉中心線相平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桌包括與所述第二床體連接的高度調節架、與高度調節架連接的桌底座和可旋轉的設置于桌底座上且用于放置物品的桌板,桌板的旋轉中心線與所述翻轉床板的旋轉中心線相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架包括與所述第二床體連接的第二支座、與第二支座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桿、與第一連桿和所述桌底座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桿、與第二連桿轉動連接且與桌底座滑動連接的第三連桿以及用于使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保持相對固定的第一鎖止機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桌還包括與所述第一連桿連接且用于在折疊桌呈展開狀態時使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床體保持相對固定的第二鎖止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桌還包括與所述第二床體連接且用于在折疊桌呈折疊狀態時使所述桌底座與所述第二床體保持相對固定的第三鎖止機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床體外側且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收縮狀態之間進行切換的床梯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梯裝置包括多個依次滑動連接的梯階以及用于使多個梯階進行展開和收縮動作的驅動機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病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移動的設置于所述第一床板上的洗護裝置,該洗護裝置包括與第一床板為可拆卸式連接的夾緊機構、設置于夾緊機構上且為長度可調節的支架、設置于支架上的定位機構和和設置于定位機構上且用于放置洗護盆的放置架,定位機構具有長度可調節的定位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