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鉆孔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
背景技術:
鉚釘鉆孔機主要構成部件:鉚頭承軸、氣缸和導氣管等各種部件,主要應用于木材加工領域,原始的鉆孔機是螺旋鉆孔,其主要特征通過鉆孔機動力頭帶動螺旋鉆桿、鉆頭,使螺旋片轉動向下切片,被切削土壤隨鉆頭旋轉沿螺旋葉片上長,并自動輸出孔外,而隨著社會技術的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鉆孔設備應用于人們的生活中,在人們制作板凳,床等技術方面提供幫助,但是現有的鉆孔機的模式比較單一,而且不能高效率的解決實際問題,只能在實地操作,并且噪聲、震動也比較大,為了解決搬運問題和其他難以避免的問題,人們特生產出了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包括鉚頭承軸、氣缸、計數器和導氣管,所述鉚頭承軸上安裝有微調螺母,鉚頭承軸安裝在氣缸,氣缸頂端安裝有馬達,鉚頭承軸底部安裝有鉚接頭,所述氣缸左側安裝有電磁閥,電磁閥上安裝有閉合精度調節頭,電磁閥上安裝有調壓閥,調壓閥上設置有進氣口,且進氣口上連接有導氣管,導氣管底部安裝有調速器,且調速器的下方安裝有壓力表和油霧器,所述計數器上部安裝有啟動按鈕和停止按鈕,所述計數器下方設置有時間繼電器,時間繼電器下方設置有操作模式轉換器。
進一步,所述電磁閥通過導氣管與進氣口連通,且導氣管位于氣缸左側。
進一步,所述鉚接頭下方設置有工作臺,且工作臺底部安裝有滾輪。
進一步,所述鉚接頭通過微調螺母固定在鉚頭承軸。
進一步,所述啟動按鈕和停止按鈕與計數器、操作模式轉換器和時間繼電器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工作臺下部設置滾輪,可以方便改變鉚釘鉆孔機的位置,再通過設置氣缸,有效的解決動力供給,其次安裝導氣管可以有成效的將氣缸力的氣體傳輸到工作鉚接頭上,另外通過設置啟動按鈕和停止按鈕可以更方便的控制鉚釘鉆孔機的工作狀態,在時間繼電器下部安裝有操作模式轉換器可以改變其工作的各種模式,通過操作轉換器可改變調速器的轉速快慢,加快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結構主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結構左側示意圖。
圖中:1-氣缸;2-微調螺母;3-鉚頭承軸;4-鉚接頭;5-工作臺;6-調壓閥;7-啟動按鈕;8-停止按鈕;9-進氣口;10-電磁閥;11-閉合精度調節頭;12-計數器;13-時間繼電器;14-操作模式轉換器;15-馬達;16-調速器;17-壓力表;18-油霧器;19-導氣管;20-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可移動的鉚釘鉆孔機,包括鉚頭承軸3、氣缸1、計數器12和導氣管19,鉚頭承軸3上安裝有微調螺母2,鉚頭承軸3安裝在氣缸1,氣缸1頂端安裝有馬達15,鉚頭承軸3底部安裝有鉚接頭4,氣缸1左側安裝有電磁閥10,電磁閥10上安裝有閉合精度調節頭11,電磁閥10上安裝有調壓閥6,調壓閥6上設置有進氣口9,且進氣口9上連接有導氣管19,導氣管19底部安裝有調速器16,且調速器16的下方安裝有壓力表17和油霧器18,計數器12上部安裝有啟動按鈕7和停止按鈕8,計數器12下方設置有時間繼電器13,時間繼電器13下方設置有操作模式轉換器14,電磁閥10通過導氣管19與進氣口9連通,且導氣管19位于氣缸1左側,鉚接頭4下方設置有工作臺5,且工作臺5底部安裝有滾輪20,鉚接頭4通過微調螺母2固定在鉚頭承軸3,啟動按鈕7和停止按鈕8與計數器12、操作模式轉換器14和時間繼電器13電性連接。
具體使用方式:使用時,可通過設置的滾輪20方便的改變鉚釘鉆孔機的位置,再通過設置氣缸1效的解決動力供給,其次安裝導氣管19將氣缸1里的氣體傳輸到工作鉚頭承軸3,通過氣壓的形式使鉚接頭4運作,其次設置啟動按鈕7和停止按鈕8可以控制鉚釘鉆孔機的工作狀態,在時間繼電器13下部安裝有操作模式轉換器14,可以改變其工作的各種模式,也可以通過操作轉換器14改變調速器16的轉速快慢,整個機器下部安裝工作臺5可以使物體有放置的空間,也可以保證鉚釘機工作時機器的穩定性,若出現問題可以關閉停止按鈕8對機器進行檢查操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