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其特征在于,該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為表面接枝端環氧基超支化聚合物的蓖麻纖維,所述端環氧基超支化聚合物由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經環氧基封端劑封端得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蓖麻纖維、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和環氧基封端劑的質量比為1:0.05~0.5:0.15~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由丁二酸酐和季戊四醇縮聚而成,所述蓖麻纖維、丁二酸酐和季戊四醇的質量比為1:2~14:2~1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氧基封端劑為環氧氯丙烷,所述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與環氧氯丙烷的質量比為1:1~8。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的長度為30~80μm,直徑為10~15μm。
6.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對蓖麻纖維進行硅烷化處理;
(2)通過縮聚反應在蓖麻纖維表面接枝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然后采用環氧基封端劑封端,得到表面改性蓖麻纖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羥基超支化聚合物由丁二酸酐和季戊四醇縮聚而成,所述蓖麻纖維、丁二酸酐和季戊四醇的質量比為1:2~14:2~1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在甲苯中加入1重量份的蓖麻纖維和0.5~2.0重量份的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升溫至60~90℃,反應3~9小時,過濾、干燥得到硅烷化蓖麻纖維;
(2)取1重量份的硅烷化蓖麻纖維加入N,N-二甲基甲酰胺中,然后加入2~14重量份丁二酸酐和2~15重量份季戊四醇,升溫至90~140℃,聚合反應4~10小時;再加入10~30重量份的環氧氯丙烷,90~140℃聚合反應4~10小時,洗滌、干燥,得到表面改性蓖麻纖維。
9.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用作雙酚A型環氧樹脂增強增韌劑的應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表面改性蓖麻纖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將表面改性蓖麻纖維加入雙酚A型環氧樹脂與胺類固化劑的混合體系中作為雙酚A型環氧樹脂的增強增韌劑,其中,表面改性蓖麻纖維、雙酚A型環氧樹脂及胺類固化劑的質量比為1~10:100: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