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鋼結構牛腿柱,包括牛腿柱本體(1)、牛腿(2)、楔塊(3)、底座(4),其特征是所述的牛腿(2)由七塊鋼板(5)圍成的梯形體構成,整個牛腿(2)通過楔塊(3)與牛腿柱本體(1)連接,且在牛腿柱體(1)的底座上設有固定孔(15)。
2.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鋼結構牛腿柱,其特征是:所述牛腿(2)以第一鋼板(6)、第二鋼板(7)、第三鋼板(8)和第四鋼板(9)作為梯形體側面,第五鋼板(10)和第六鋼板(11)作為梯形體下底面,第七鋼板(12)作為梯形體上底面,且在第一鋼板(6)、第二鋼板(7)、第三鋼板(8)和第四鋼板(9)均上設置加強肋(13)。
3.根據權利要求書2所述的鋼結構牛腿柱,其特征是:在所述第五鋼板(10)上設置了正方體腔體的楔塊開孔(16),在楔塊開孔(16)的每條內孔口沿上均設置加長板(17),且在上內孔口沿所對應加長板的上方設有第一加強筋板(18),該第一加強筋板(18)的一側面固定至前述上內孔口沿所對應的加長板上,另一側固定至第一鋼板(6)的內表面上,在下內孔口沿所對應加長板的下方設有第二加強筋板(19),該第二加強筋板(19)的一側面固定至前述下內孔口沿所對應加長板上,另一側固定至第一鋼板(6)的內表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書1或2所述的鋼結構牛腿柱,其特征是:在所述牛腿柱本體(1)上設置了與該楔塊(3)相配合的開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