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裝施工用腳手架,具體涉及一種光伏組件安裝專用腳手架。
背景技術:
太陽能光伏支架用于承載相關光伏組件,而太陽能光伏支架的安裝環境也各不相同,由于南方地區雨水充沛導致施工場地淤泥較深、積水太多等一系列原因致使施工環境惡劣;光伏廠區光伏組件安裝使用的常規腳手架(移動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難于架設,其施工成本高,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同時也嚴重的影響了施工進度。
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光伏組件安裝專用腳手架,旨在克服光伏廠區場地不平整、淤泥較深、地基軟弱等不利于腳手架架設的施工環境的影響;并通過簡化腳手架結構,使腳手架便于加設,加快施工進度。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光伏組件安裝專用腳手架,包括可懸掛在光伏支架的架體上的懸掛連接件和設置在懸掛連接件上的支撐件,所述懸掛連接件包括成對使用的長連接件和短連接件,所述支撐件可拆卸的連接在長連接件和短連接件之間;
進一步,所述長連接件和短連接件均為一端呈彎鉤狀、另一端加工有螺紋的螺紋鋼,長連接件和短連接件的螺紋端均設置有與之相適配的螺母;
進一步,所述支撐件為兩端加工有螺孔的角鋼;
進一步,所述長連接件中部設置有可將其分割成上下兩部分的長短調節裝置,所述長短調節裝置與長連接件的上部分螺紋連接、與下部分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通過懸掛連接件懸掛在光伏支架的架體上,在通過支撐件進行連接,在相鄰光伏支架之間的支撐件上可以搭設跳板,形成施工平臺;其結構簡單、施工快速方便;完全克服了地面環境對施工的影響;
2、長連接件和短連接件均為一端呈彎鉤狀、另一端加工有螺紋的螺紋鋼,其彎鉤狀結構便于和光伏支架架體上的相關部件的搭接,同時也便于拆卸;其螺紋端可通過螺母將支撐件固定,并使支撐件的上下高度可調;
3、長連接件中部設置的長短調節裝置,可以實現長連接件的長短調節,可在光伏支架架體兩側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架體;2-支撐件;3-長連接件;4-短連接件;5-螺母;6-長短調節裝置;7-抱箍;8-管樁;9-前斜撐;10-后斜撐;11-立柱;12-橫梁;13-檁條;14-電池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
實施例一
如圖1和2所示,一種光伏組件安裝專用腳手架,包括可懸掛在光伏支架的架體1上的懸掛連接件和設置在懸掛連接件上的支撐件2,所述懸掛連接件包括成對使用的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所述支撐件2可拆卸的連接在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之間;所述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均為一端呈彎鉤狀、另一端加工有螺紋的螺紋鋼,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的螺紋端均設置有與之相適配的螺母5;所述支撐件2為兩端加工有螺孔的角鋼。
在本實用新型中:通常采用的光伏支架基礎是預制混凝土管樁,采用打樁機打入地面,光伏支架是一個抱箍7抱住預制管樁8,前斜撐9、后斜撐10及立柱11支撐橫梁12;前斜撐9、后斜撐10的一端均與橫梁12連接、另一端均與前抱箍相連,立柱11焊接在預制管樁8的樁帽上,橫梁12上邊搭設檁條13,檁條13上安裝電池板14。所有連接部位除了立柱11與樁帽都是高強螺栓連接;本實用新型在使用過程中,將短連接件4的彎鉤狀端懸掛在抱箍7的連接端,將長連接件3玄關在橫梁12且通過檁條13進行定位,支撐件2上設置的螺孔套在長連接件3與短連接件4之間,并通過螺母5固定,該螺母5可實現支撐件2相對高度的調節,在多組光伏支架之間的支撐件2上搭設鋼跳板;實際使用過程中,可在光伏支架單側或兩側都架設該腳手架。
實施例二
如圖3所示,一種光伏組件安裝專用腳手架,包括可懸掛在光伏支架的架體1上的懸掛連接件和設置在懸掛連接件上的支撐件2,所述懸掛連接件包括成對使用的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所述支撐件2可拆卸的連接在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之間;所述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均為一端呈彎鉤狀、另一端加工有螺紋的螺紋鋼,長連接件3和短連接件4的螺紋端均設置有與之相適配的螺母5;所述支撐件2為兩端加工有螺孔的角鋼;所述長連接件3中部設置有可將其分割成上下兩部分的長短調節裝置6,所述長短調節裝置6與長連接件3的上部分螺紋連接、與下部分固定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中:如果采用在成排的光伏支架兩側均加設該腳手架,為使兩側平臺一樣高,則有一側的長連接件3的長度會加長,增加了零件的加工數量,還不便于攜帶運輸;因此可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進行改進,可通過長短調節裝置6的設置使長連接件3具有通用性;其實現是:通過長短調節裝置6與長連接件3上半部分的螺紋連接、下半部分的固定連接來實現的,長連接件3上半部分具有長的螺紋端,并通過長短調節裝置6實現與長連接件3下半部分的錯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