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包括罐體、支撐腳、加強桿、電機、轉動軸、翻料裝置、螺旋攪拌葉、通孔、半圓柱桿、橫向攪拌桿、出水孔、進灰口、振蕩篩、高壓水泵、出料口和控制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固定安裝在罐體的下端;所述加強桿固定安裝在支撐腳上;所述電機固定安裝在罐體下端;所述轉動軸通過軸承一端固定安裝在罐體上端,一端固定安裝在罐體下端,且轉動軸的下端連接在電機的動力輸出軸上;所述翻料裝置固定安裝在轉動軸的下端,且翻料裝置下表面和罐體內部下表面相接觸;所述螺旋攪拌葉固定安裝在轉動軸上,且底端固定安裝在翻料裝置上;所述通孔設置在螺旋攪拌葉上;所述半圓柱桿固定安裝在螺旋攪拌葉表面上;所述橫向攪拌桿固定安裝在轉動軸上;所述出水孔設置在橫向攪拌桿上;所述進灰口設置在罐體的上端;所述振蕩篩固定安裝在進灰口中;所述高壓水泵固定安裝在罐體上,且高壓水泵的出水口與轉動軸連接;所述出料口設置在罐體的底部一側;所述控制閥安裝在出料口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下端固定安裝有腳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軸為中空梅花狀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攪拌葉上設置有若干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攪拌桿為中空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攪拌葉內側的厚度大于外側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