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壓錨,尤其涉及一種壓錨裝置及壓錨設備。
背景技術:
1、夾片式錨具是指采用夾片對鋼筋或鋼束進行錨固的一種錨具。夾片式錨具由夾片、錨環、螺母、墊片等部件組成,其工作原理是通過夾緊夾片,使其對鋼筋或鋼束形成錨固力,從而實現錨固的目的。夾片式錨具主要采用優質的合金鋼、碳鋼和不銹鋼等材質制作而成,具有強度高、耐腐蝕、壽命長等特點,廣泛應用于光伏支架安裝等工程的錨固。
2、相關技術中,需將鋼絞線反復插入壓錨裝置中以進行錨具與鋼絞線的壓裝,而鋼絞線與壓錨裝置的反復拆裝,影響了錨具的壓裝效率。
技術實現思路
1、為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申請提供一種壓錨裝置及壓錨設備。
2、第一方面,本申請提供的一種壓錨裝置,包括:殼體、驅動件及夾持件,所述殼體包括敞口部,所述殼體具有容納空間,且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設置于所述殼體靠近所述敞口部的兩相對側,所述驅動件至少為相對設置的兩個,所述驅動件包括連接端與驅動端,所述連接端設置于所述殼體中,且所述連接端至少部分從所述敞口部中露出,所述驅動端延伸至所述殼體外,所述夾持件上設置有第二開口,所述第二開口位于所述夾持件的邊緣區,且所述夾持件與所述驅動端連接,鋼絞線套設于所述第一開口與所述第二開口中,所述驅動端用于沿所述鋼絞線移動,以使所述鋼絞線上的錨具夾持于所述夾持件與所述殼體之間。
3、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殼體包括:連接部、第一圍擋部及第二圍擋部,所述連接部為相對設置的兩個,所述連接部沿第一預設方向設置,且所述第一開口設置于所述連接部靠近所述敞口部的一側,所述連接端連接兩所述連接部,所述第一圍擋部為相對設置的兩個,所述第一圍擋部沿第二預設方向設置,所述第二預設方向與所述第一預設方向垂直,各所述連接端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排布于兩所述第一圍擋部之間,所述第二圍擋部連接兩所述連接部與兩所述第一圍擋部,以形成所述容納空間。
4、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開口沿所述第二預設方向貫穿兩所述連接部,且所述第一開口呈u形,所述第二開口沿所述第二預設方向貫穿所述夾持件,且所述第二開口的形狀與所述第一開口的形狀相同。
5、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敞口部具有第一敞口,所述第一開口包括第一端與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呈弧形,所述第二端具有第二敞口,所述第二敞口的朝向與所述第一敞口的朝向相同,且所述殼體可通過所述第一敞口及所述第二敞口掛于所述鋼絞線上,并使所述鋼絞線從所述第一敞口中露出。
6、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夾持件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設置,且所述夾持件與所述連接部之間存在預設間距,以使所述夾持件與所述連接部及所述驅動端形成夾持所述錨具的夾持口。
7、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夾持件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的長度與所述連接部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的長度相等,且所述夾持口中設置有墊塊,所述墊塊與所述夾持件和/或所述連接部可拆卸連接,所述墊塊上設置有第三開口,所述鋼絞線套設于所述第三開口中。
8、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圍擋部上設置有提手,且所述提手位于所述第一圍擋部背離所述容納空間的一側。
9、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驅動件包括:缸體與液壓桿,所述連接端位于所述缸體上,所述缸體設置于所述容納空間中,所述驅動端位于所述液壓桿上,所述液壓桿套設于所述缸體中,且所述液壓桿用于在所述缸體中移動。
10、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缸體與所述殼體可拆卸連接,所述液壓桿與所述夾持件可拆卸連接,且所述驅動件的數量為兩個,所述鋼絞線位于兩所述缸體之間。
11、第二方面,本申請提供的一種壓錨設備,包括上述的所述壓錨裝置。
12、相比現有技術,本申請的有益效果:
13、本申請提供的壓錨裝置,所述殼體包括敞口部,所述殼體具有容納空間,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第一開口,且所述第一開口設置于所述殼體靠近所述敞口部的兩相對側,以使得所述殼體可通過所述第一開口掛于所述鋼絞線上。所述第二開口位于所述夾持件的邊緣區,以使得所述夾持件可通過所述第二開口掛于所述鋼絞線上。與需要將鋼絞線插入壓錨裝置中以進行錨具與鋼絞線的壓裝相比,本申請通過所述敞口部、所述第一開口及所述第二開口的配合,能在所述錨具與所述鋼絞線的壓裝過程中將所述殼體及所述夾持件掛于所述鋼絞線上,節省了所述壓錨裝置與所述鋼絞線的拆裝步驟,加快了所述壓錨裝置與所述鋼絞線的拆裝速度,能有效提高所述錨具的壓裝效率,且多個所述驅動端共同驅動所述夾持件移動,能增大所述夾持件對所述錨具的擠壓力,進一步提高了所述錨具的壓裝效率。
1.一種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開口沿所述第二預設方向貫穿兩所述連接部,且所述第一開口呈u形,所述第二開口沿所述第二預設方向貫穿所述夾持件,且所述第二開口的形狀與所述第一開口的形狀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敞口部具有第一敞口,所述第一開口包括第一端與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呈弧形,所述第二端具有第二敞口,所述第二敞口的朝向與所述第一敞口的朝向相同,且所述殼體可通過所述第一敞口及所述第二敞口掛于所述鋼絞線上,并使所述鋼絞線從所述第一敞口中露出。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件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設置,且所述夾持件與所述連接部之間存在預設間距,以使所述夾持件與所述連接部及所述驅動端形成夾持所述錨具的夾持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件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的長度與所述連接部沿所述第一預設方向的長度相等,且所述夾持口中設置有墊塊,所述墊塊與所述夾持件和/或所述連接部可拆卸連接,所述墊塊上設置有第三開口,所述鋼絞線套設于所述第三開口中。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圍擋部上設置有提手,且所述提手位于所述第一圍擋部背離所述容納空間的一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壓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缸體與所述殼體可拆卸連接,所述液壓桿與所述夾持件可拆卸連接,且所述驅動件的數量為兩個,所述鋼絞線位于兩所述缸體之間。
10.一種壓錨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壓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