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清洗機器人、連接于所述清洗機器人的升降驅動裝置及清洗液供給裝置,
所述清洗機器人包括絲桿、分別設于所述絲桿兩端的兩個夾持件、可滑動地連接于所述絲桿的驅動裝置、及連接于所述驅動裝置的至少一個清洗刷,所述夾持件可滑動地連接于所述幕墻邊框或幕墻的外接導軌,所述驅動裝置帶動所述清洗刷于所述絲桿左右移動,同時,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清洗刷旋轉;
所述升降驅動裝置帶動所述清洗機器人上下移動,所述夾持件沿所述幕墻邊框或設置于幕墻的外接導軌上下移動;
所述清洗液供給裝置包括水管及與所述水管連通的噴頭,所述噴頭與所述清洗刷相鄰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機器人包括殼體,所述驅動裝置容置于所述殼體內,并固接于所述殼體內壁,所述殼體開設有通孔,所述絲桿通過所述通孔貫穿于所述殼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電機、固接于所述電機的蝸桿及兩個主動錐齒輪、若干從動錐齒輪、嚙合于所述蝸桿的蝸輪,每一主動錐齒輪連接至少一個從動錐齒輪,兩個所述主動錐齒輪分別位于所述蝸桿的兩端,所述蝸輪滑動套接于所述絲桿,每一從動錐齒輪連接一清洗刷。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機器人還包括控制器、及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的兩個行程開關,所述電機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兩個所述行程開關分別固設于所述殼體外壁的左右兩側,任一所述行程開關被觸發時,所述驅動裝置在所述絲桿的反向移動。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機器人包括固接于所述殼體的雨刷,所述驅動裝置容置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雨刷開設有容置槽,所述清洗刷及所述噴頭容置于所述雨刷的容置槽。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機器人包括固設于所述殼體的吊耳,所述升降驅動裝置包括牽引繩,所述牽引繩連接所述吊耳。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還包括清洗液回收裝置,所述清洗液回收裝置包括出水管,所述殼體抵接于所述雨刷的一端凸設有連接塊,所述連接塊開設有連通容置槽的安裝孔,所述出水管固接于所述連接塊,并連通所述安裝孔。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機器人還包括蓄電池及控制器,所述蓄電池及所述驅動裝置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所述清洗機器人還包括設于所述殼體的無線裝置,所述無線裝置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每一夾持件均包括轉接桿及軸承,所述轉接桿一端固接所述絲桿,另一端連接所述軸承,所述軸承抵接于幕墻邊框或設置于幕墻的外接導軌。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玻璃幕墻清洗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每一轉接桿均包括伸縮桿及分別固接于伸縮桿兩端的兩個轉接頭,一轉接頭連接所述絲桿,另一轉接頭連接所述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