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10),包括外鍋(11)以及設置在所述外鍋(11)內的內鍋(12),所述內鍋(12)用以盛放被烹飪食物;
鍋蓋(20),所述鍋蓋(20)設置在所述鍋體(10)上,并可密封蓋合于所述內鍋(12),所述鍋蓋(20)上設置有與所述內鍋(12)的內部連通的排氣通道(30)、及控制所述排氣通道(30)的通氣狀態的限壓閥(50);
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提供轉動軸旋轉運動的動力機構(40)、及將所述轉動軸的轉動轉化為所述限壓閥(50)上下移動的螺紋傳動機構(60),所述螺紋傳動機構(60)包括相互配合的螺紋柱(62)與螺紋孔(6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柱(62)形成在所述限壓閥(50)上,所述螺紋孔(61)形成在所述鍋蓋(20)上,所述動力機構(40)驅動所述限壓閥(50)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傳動機構(70),所述傳動機構(70)包括固定于所述轉動軸的齒輪(72)與固定于所述限壓閥(50)上的齒形部(73),所述齒輪(72)和所述齒形部(73)互相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機構(40)為步進電機(71)。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壓閥(50)包括:
閥體(51),所述齒形部(73)設置在所述閥體(51)的外側壁上,所述閥體(51)的外側壁上設置有沿周向分布的螺紋結構并形成所述螺紋柱(62);
堵頭(52),設置在所述閥體(51)內并位于所述排氣通道(30)的上方,所述堵頭(52)和所述閥體(51)之間設置有彈性復位件(53),當所述排氣通道(30)排氣時,所述傳動機構(70)驅動所述閥體(51)沿豎直方向移動進而控制所述彈性復位件(53)的壓縮量,從而使堵頭(52)的兩端的壓力相平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壓閥(50)還包括定位環(54),所述堵頭(52)通過連接桿(55)連接在所述定位環(54)的內側,其中,所述定位環(54)穿設在所述閥體(51)內,并且所述定位環(54)的外徑和所述閥體(51)的內徑相適配,以使所述堵頭(52)能夠在所述閥體(51)內沿直線上下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20)包括鍋蓋主體(21)以及設置在所述鍋蓋主體(21)上的內鍋蓋(22),其中,所述排氣通道(30)形成在所述內鍋蓋(22)上,所述限壓閥(50)和所述驅動機構均位于所述內鍋蓋(22)的上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壓力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限壓閥(50)上方的蒸汽盒(80),所述蒸汽盒(80)的截面為圓形,所述鍋蓋主體(21)上設置有容納所述蒸汽盒(80)的圓形容納凹部(211)。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30)的直徑在3.3-30mm的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30)的直徑在4-10mm的范圍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30)的長度在3-30mm的范圍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通道(30)的長度在5-15mm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