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炊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諸如電飯煲等的烹飪器具通常包括煲體和蓋體,待烹飪的食物容裝在煲體中,蓋體相對于煲體能夠在打開位置和蓋合位置之間移動。通常,蓋體包括面蓋和可拆卸地設置在面蓋下方的內蓋。內蓋可以防止在烹飪器具工作期間產生的高溫蒸汽進入蓋體內部而損壞蓋體內部的零部件。
在實踐中,有些操作往往要求在內蓋安裝至面蓋下方且蓋體處于蓋合位置時進行,例如按下控制面板上的諸如“加熱”等的操作按鍵。然而,目前現有的烹飪器具大多沒有用于同時檢測內蓋是否安裝至面蓋下方和蓋體是否處于蓋合位置的檢測機構,因此,用戶在使用過程中很容易在漏裝內蓋或者蓋體處于打開位置時誤碰到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鍵,若漏裝內蓋,則容易造成高溫蒸汽進入蓋體內部而損壞蓋體內部的零件,若蓋體處于打開位置,則會導致烹飪器具在開蓋狀態進入工作模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至少部分地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烹飪器具。該烹飪器具包括煲體、蓋體、檢測機構以及控制裝置。所述煲體中設置有用于容裝食物的容裝部。所述蓋體設置在所述煲體上,并且能夠相對于所述煲體在打開位置和蓋合位置之間移動,當所述蓋體處于所述蓋合位置時,所述蓋體和所述容裝部之間形成烹飪空間。所述檢測機構包括第一接合件和第二接合件。所述第一接合件和所述第二接合件配置為當所述內蓋安裝至所述面蓋的下方且所述蓋體處于所述蓋合位置時,所述第二接合件與所述第一接合件接合,當漏裝所述內蓋或和/或所述蓋體處于打開位置時,所述第二接合件與所述第一接合件脫離。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基于所述第一接合件和所述第二接合件的接合狀態判斷是否同時實現所述內蓋安裝至所述面蓋的下方且所述蓋體處于蓋合位置。
以此設置方式,檢測機構能夠檢測是否同時實現蓋體處于蓋合位置且內蓋安裝至面蓋的下方,從而使得使用者僅在內蓋安裝至面蓋下方且蓋體處于蓋合位置時進行加熱等的烹飪操作,提高了安全性能。同時,僅用一種檢測機構就完成對是否漏裝內蓋的檢測和蓋體是否處于開蓋位置的檢測,因此可節約成本,該檢測機構結構簡單、可靠性高、布置方式靈活、占用空間小。
優選地,所述第二接合件能夠沿第一方向和與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移動,當將所述內蓋安裝至所述面蓋的下方時,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至第一接合區域,當將所述內蓋從所述面蓋拆卸下來時,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離開所述第一接合區域,在所述蓋體從所述打開位置移動至所述蓋合位置時,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二方向移動至第二接合區域,當所述蓋體從所述閉合位移移動至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二方向離開所述第二接合區域,所述第一接合件和所述第二接合件構造為當所述第二接合件位于所述第一接合區域和所述第二接合區域的交叉區域時,所述第二接合件與所述第一接合件接合。
以此設置方式,當內蓋安裝至所述面蓋下方時,第二接合件位于第一接合區域。當蓋體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接合件位于第二接合區域。當第二接合件既位于第一接合區域又位于第二接合區域時,即第二接合件位于第一接合區域與第二接合區域的交叉區域時,第二接合件與第一接合件接合。因此,可以簡單地檢測到是否同時滿足內蓋安裝至面蓋下方且蓋體位于蓋合位置。
優選地,所述檢測機構包括促動件,所述促動件連接至所述第二接合件,并且構造為使得當將所述內蓋從所述面蓋拆卸下來時促動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離開所述第一接合區域。以此設置方式,可以以簡單的方式實現當漏裝內蓋時,第一接合件與第二接合件為脫離的狀態。
優選地,所述促動件包括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彈簧能夠使得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離開所述第一接合區域。以此設置方式,第一彈簧能夠放大第一接合件和第二接合件之間的脫離。因此,能夠靈敏地檢測到漏裝內蓋的情況。
優選地,所述促動件還包括推拉件,所述推拉件連接至所述第二接合件以及所述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彈簧通過所述推拉件使得所述第二接合件沿第一方向離開所述第一接合區域。以此設置方式,可以簡單地并且靈敏地檢測到漏裝內蓋的情況。
優選地,所述推拉件包括通孔,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動地延伸通過所述通孔。以此設置方式,可以簡單地實現推拉件帶動第二接合件在第一方向上的移動。
優選地,所述檢測機構包括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套設在所述第二接合件上,使得所述蓋體從所述蓋合位置移動至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彈簧帶動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二方向離開所述第二接合區域。
以此設置方式,當蓋體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第二接合件可以在第二彈簧彈力的作用下離開第二接合區域。此外,通過提供這樣的彈簧,可以放大蓋體任何輕微的未蓋合縫隙,使得即使用戶未關嚴蓋體或者蓋體因為傾斜而輕微漏開,檢測機構均可以靈敏地檢測到。
優選地,所述第二接合件穿過上限位孔延伸,并且包括細長主體和設置在所述主體中段位置并且橫截于細長主體的延伸方向橫向突出的突出部,所述第二彈簧位于所述上限位孔和所述突出部之間。以此方式,當蓋體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第二彈簧能夠對第二接合件提供彈力,使得第二接合件離開第二接合區域。
優選地,所述第二接合件穿過位于所述上限位孔下方的下限位孔,所述突出部位于所述上限位孔和所述下限位孔之間。以此設置方式,當蓋體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第二接合件不會因為自身重力而從烹飪器具掉落。
優選地,所述煲體上設置有定位件,當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時,所述第二接合件與所述定位件接合,以使所述第二接合件沿所述第二方向移動至所述第二接合區域。
優選地,所述第一接合件和所述第二接合件分別設置在所述蓋體和所述煲體上,或者同時設置在所述蓋體或所述煲體上。
優選地,所述第一接合件為微動開關,所述微動開關包括觸點和連接端。所述觸點構造為在所述蓋體處于所述蓋合位置且所述內蓋安裝至所述面蓋的下方時與所述第二接合件接合。所述連接端構造為連接至所述控制裝置,以將所述第一接合件與所述第二接合件的接合狀態傳遞至所述控制裝置。
微動開關外形小,無需在蓋體中提供過多的空間。且微動開關靈敏度高,因此即使在蓋體的打開幅度較小的情況下也能真實地檢測到蓋體的打開狀態。因此,以此種設置方式,可靈敏地檢測到是否漏裝內蓋和蓋體是否處于打開的位置。
優選地,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在所述第一接合件與所述第二接合件脫離時關閉所述烹飪器具的按鍵功能。以此設置方式,在漏裝內蓋和/或蓋體沒有蓋合的狀態下,即使使用者不小心觸碰到操作按鍵,烹飪器具也不會進行加熱等烹飪操作,提高安全性能。
在實用新型內容中引入了一系列簡化形式的概念,這將在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中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內容部分并不意味著要試圖限定出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關鍵特征和必要技術特征,更不意味著試圖確定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附圖說明
從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示意性實施方式的描述中,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方面將變得更明顯和更容易理解,在附圖中:
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烹飪器具的分解立體圖;
圖2為圖1中示出的烹飪器具的截面圖,其中內蓋安裝至面蓋的下方且蓋體處于蓋合位置;
圖3為圖2中示出的烹飪器具A部的局部放大圖;
圖4為圖1中示出的烹飪器具的截面圖,其中蓋體處于打開位置;
圖5為圖1中示出的烹飪器具的截面圖,其中漏裝內蓋;
圖6為圖5中示出的烹飪器具B部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給出了大量具體的細節以便提供對本實用新型更為徹底的理解。然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顯而易見的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無需一個或多個這些細節而得以實施。在其它的例子中,為了避免與本實用新型發生混淆,對于本領域公知的一些技術特征未進行描述。
為了徹底了解本實用新型,將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詳細的結構。顯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不限定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熟習的特殊細節。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詳細描述如下,然而除了這些詳細描述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具有其它實施方式。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上”、“下”、“前”、“后”、“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非限制。
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按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實施方式的烹飪器具100。可以理解,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100可以為電飯煲、電壓力鍋或其它烹飪器具。
如圖1所示,烹飪器具100主要包括煲體110和蓋體120。煲體110基本上呈圓角長方體形狀。煲體110中設置有用于容裝食物的內鍋111(作為“容裝部”的一個實施例)。在本實施方式中,內鍋111可拆卸地設置在煲體110中,以便于清洗。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內鍋也可以固定地設置在煲體110中。煲體110上還設置有定位件112,當蓋體120蓋合在煲體110上時,該定位件112用于抵靠下文將要詳細描述的活動導柱,以使活動導柱向上移動。
蓋體120基本上呈圓角長方體形狀,并且與煲體110的形狀基本上對應。蓋體120能夠通過開蓋軸或鉸鏈部件(未圖示)等連接至煲體110,并且能夠相對于煲體110在打開位置和蓋合位置之間移動,例如旋轉、平移等。其中,當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時,蓋體120和煲體110的內鍋(即容裝部)111之間形成烹飪空間。
蓋體120主要包括位于上部的面蓋124和位于面蓋124下方與面蓋124間隔開設置的內蓋130。內蓋130從面蓋124可拆卸,以便于清洗。內蓋130可以防止在烹飪器具100的工作過程中,烹飪空間內產生的高溫蒸汽等進入蓋體120中,損壞蓋體120內部的零部件。蓋體120上還設置有控制面板121。控制面板121上設置有用于進行烹飪操作的各種操作按鍵以及控制裝置,例如,帶MCU的控制器處理單元。當然,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控制面板還可以設置在烹飪器具的其他位置處,例如控制面板可以設置在烹飪器具的煲體上。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烹飪器具100還包括檢測機構,其用于檢測是否同時實現內蓋130安裝至蓋體120的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并將檢測到的信息傳送至控制裝置。控制裝置基于檢測機構檢測到的信息控制烹飪器具100的相關操作。例如,控制打開或關閉控制面板上的操作按鍵的按鍵功能或者提供語音提示信息、諸如報警聲音和警示燈等的警報信號或在控制面板121上顯示狀態信息等。下面將結合圖1-圖6詳細描述檢測機構。
如圖1所示,檢測機構主要包括位于蓋體120中的微動開關140(作為“第一接合件”的實施例)和活動導柱150(作為“第二接合件”的實施例)。此外,優選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檢測機構還包括用于促動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體平行的方向(作為“第一方向”的實施例)移動的促動件。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微動開關140(即第一接合件)和活動導柱150(即第二接合件)均設置在蓋體120中,但是可以理解,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微動開關和活動導柱可以均設置在煲體中,或者分別設置在煲體和蓋體中。
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和圖3所示,微動開關140包括位于其下部的觸點141,以及用于連接至控制面板121中的控制裝置、以將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的接合狀態傳遞至控制裝置的連接端142、143。在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的狀態下(圖2-圖3),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與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接合,使得微動開關140內部閉合。當蓋體120處于打開位置(圖4)或漏裝內蓋130(圖5和圖6)時,觸點141與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脫離,使得微動開關140內部斷開。控制裝置基于微動開關140的導通狀態,即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的接合狀態而判斷是否同時實現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烹飪器具100的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
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控制裝置在微動開關140內部導通即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接合時判定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在微動開關140內部斷開即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脫離時判定漏裝內蓋130和/或蓋體120處于打開位置。微動開關140外形小,無需在蓋體120中提供過多的空間。且微動開關140靈敏度高,因此微動開關140可靈敏地檢測到是否同時實現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狀態。
活動導柱150能夠沿與蓋體120大體平行的方向(即“第一方向”)和與蓋體120大致垂直的方向(作為“第二方向”的實施例)在預定范圍內可移動地設置在蓋體120中。當將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時,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體平行的方向移動至水平接合區域(作為“第一接合區域”的實施例),當將內蓋130從面蓋124拆卸下來時,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體平行的方向離開水平接合區域。當蓋體120從打開位置移動至蓋合位置時,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致垂直的方向移動至豎直接合區域(作為“第二接合區域”的實施例),當蓋體120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致垂直的方向離開豎直接合區域。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稱的“水平接合區域”是指當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時(此時,活動導柱150在與蓋體150大致垂直的方向上位于豎直接合區域),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能夠與活動導柱150接合的區域;本文所稱的“豎直接合區域”是指當內蓋130安裝在蓋體120的面蓋124的下方時(此時活動導柱150在于蓋體120大致平行的方向上位于水平接合區域),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能夠與活動導柱150接合的區域。因此可以理解,只有在活動導柱150既位于水平接合區域又位于豎直接合區域時,即活動導柱150位于水平接合區域和豎直接合區域的交叉區域時,活動導柱150才會與微動開關140接合。因此,只有在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時,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才會與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接合。
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致平行的方向可移動通過連接至活動導柱150的推拉件170和推拉彈簧160(作為“第一彈簧”的實施例)實現,而活動導柱150沿與蓋體120大致垂直的方向可移動通過自身重力和抵接設置在煲體110上的定位件實現。
下面將結合圖1、3和6詳細描述活動導柱150以及作用于活動導柱150的推拉件170以及推拉彈簧160。
如圖1所示,活動導柱150包括圓柱形的細長主體151和設置在細長主體151的中段位置并且橫截于細長主體151的延伸方向橫向突出的突出部152。需要說明的是,這里所說的“中段位置”是指細長主體151的兩個端部之間的任何位置。
如圖3和6所示,當活動導柱150安裝至烹飪器具100時,細長主體151依次穿過設置在蓋體120中沿大體垂直于蓋體120的方向布置的下限位孔122和上限位孔123,突出部152被限制在上限位孔123和下限位孔122之間。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突出部152可以沿圓柱形的細長主體151的整個周向設置,并且突出部152的外直徑大于上限位孔123和下限位孔122的直徑,使得突出部152能夠被限制在上限位孔123和下限位孔122之間。當然,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突出部還可以有其他的設置方式。例如,突出部152也可以僅設置在圓柱形的細長主體151的周向的一部分上,并且突出部152沿圓柱形的細長主體151的直徑方向上的尺寸與細長主體151的直徑之和大于上限位孔123和下限位孔122的直徑。此外,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細長主體的形狀不限于圓柱形。
活動導柱150的外部套設有導柱彈簧180(作為“第二彈簧”的實施例)。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導柱彈簧180沿大體垂直于蓋體120的方向布置在上限位孔122和突出部152之間。當蓋體120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導柱彈簧180的彈力結合活動導柱150本身的重力能夠使得活動導柱150沿大體垂直于蓋體120的方向遠離微動開關140地移動,即活動導柱150沿大體豎直向下的方向移動,使活動導柱150離開豎直接合區域,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內蓋130是否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都不會接合。通過導柱彈簧180,可以放大蓋體120任何輕微的未蓋合縫隙,使得即使用戶未關嚴蓋體120或者蓋體120因為傾斜而輕微漏開,檢測機構均可以靈敏地檢測到。
推拉件170的一端用于抵靠內蓋130,另一端用于連接活動導柱150,使得推拉件170能夠帶動活動導柱150沿大致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移動,以進入或離開水平接合區域。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術語“連接”不僅僅包括二者完全固定在一起的情況,還包括二者在至少一個方向(例如本實施方式中的水平方向)上能夠一體地移動,即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彼此連接的二者中的一個能夠帶動另一個移動的情況。例如,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中所示,推拉件170中設置有通孔171,活動導柱150的細長主體151與推拉件170中的通孔171存在間隙地穿過通孔171,以使得活動導柱150能夠隨推拉件170一起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移動。
推拉件170上還設置有推拉彈簧160,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推拉彈簧160為拉簧。推拉彈簧160的靠近烹飪器具100的內部的一端固定至蓋體120的面蓋124上,另一端連接至推拉件170。通過推拉彈簧160,可以放大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的脫離狀態。因此,可以靈敏地檢測到漏裝內蓋130的情況以給出警告。
具體地,如圖2和3所示,當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時,內蓋130推靠推拉件170。因此,當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時,內蓋130能夠使得推拉件17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外部的方向移動,進而使得設置在推拉件170的通孔171中的活動導柱15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進入水平接合區域。如圖5和6所示,當漏裝內蓋或將內蓋130從面蓋124拆卸下來時,內蓋130不再推靠推拉件170,推拉件170在推拉彈簧160的拉力的作用下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內部的方向移動,進而使得設置在推拉件170的通孔171中的活動導柱150也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內部的方向移動,以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離開水平接合區域。
因此,在本實施方式中,推拉件170與推拉彈簧160一起構成了連接至活動導柱150的促動件,使得當漏裝內蓋130或將內蓋130從面蓋拆卸下來時促動活動導柱150離開水平接合區域,在這種情況下,因為活動導柱150已經離開水平接合區域,所以無論蓋體120是否處于蓋合位置,微動開關140與活動導柱150都不接合。
綜上所述,只有當活動導柱150同時位于水平接合區域和豎直接合區域時,活動導柱150才會與微動開關140接合。因此,只有在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且內蓋130已經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時,活動導柱150才會與微動開關140接合。在這種情況下,對烹飪器具100進行諸如“加熱”等的操作才是安全的。
下面將分別詳細描述檢測機構的檢測過程。
當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狀態,如圖2和3所示,由于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內蓋130推靠在推拉件170上,內蓋130使得推拉件17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外部方向移動,進而使得設置在推拉件170的通孔171中的活動導柱150進入水平接合區域。同時,因為蓋體120蓋合煲體110,煲體110上的定位件112的上表面與活動導柱150的下表面接合,從而給活動導柱150施加向上的推力,使得活動導柱150沿大體垂直于蓋體120的方向向上即朝向微動開關140移動而進入豎直接合區域。因此,可以看出,當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蓋合煲體110時,活動導柱150同時位于水平接合區域和豎直接合區域,活動導柱150與微動開關140接合,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與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相碰觸,使得微動開關140內部閉合,微動開關140的連接端142、143導通,并將微動開關140和活動導柱150的接合狀態傳遞至控制裝置。
控制裝置基于微動開關140的閉合狀態,即微動開關140和活動導柱150的接合狀態控制烹飪器具100。例如,當控制裝置檢測到微動開關140的內部閉合,即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與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接合時,判定內蓋130已經安裝至蓋體120的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狀態,控制裝置可以提供聲音、指示燈等信號,以提示使用者內蓋130以及蓋體120的當前狀態。優選地,控制裝置可以控制將在內蓋130從蓋體120的面蓋124拆卸下來或蓋體120未蓋合時被關閉的按鍵功能重新開啟,以使得使用者能夠正常操作控制面板121上的操作按鍵,進行加熱等烹飪操作。
如圖4所示,當使用者向上移動蓋體120以打開烹飪器具100,即蓋體120從蓋合位置移動至打開位置時,煲體110上的定位件112的上表面與活動導柱150的下表面脫離接合,活動導柱150在自身重力及套設在活動導柱150的外部且在上限位孔122和活動導柱150的突出部152之間被壓縮的導柱彈簧180的彈力的作用下,活動導柱150沿大體垂直于蓋體120的方向向下即遠離微動開關140移動,活動導柱150離開豎直接合區域,微動開關140的內部斷開,微動開關140的連接端142、143斷開。其中,在此過程中,由于活動導柱150的突出部152被限制在上限位孔123和下限位孔122之間,所以活動導柱150能夠支撐在下限位孔122上而不會從烹飪器具100上掉落。微動開關的斷開狀態傳遞至控制裝置。需要說明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活動導柱150已經離開豎直接合區域,因此,無論內蓋130是否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活動導柱150都不會與微動開關140接合,微動開關140的斷開狀態都會傳遞給控制裝置。
如圖5和6所示,當使用者漏裝內蓋130或者將內蓋130從蓋體120的面蓋124拆卸下來時,由于推拉件170不再受到內蓋13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的推力,且在第一彈簧160的拉力的作用下,推拉件17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內部移動,進而使得設置在推拉件170的通孔171中的活動導柱150沿大體平行于蓋體120的方向朝向烹飪器具100的內部移動,以使活動導柱150離開水平接合區域,活動導柱150與微動開關140不接合,微動開關140的連接端142、143斷開。控制裝置基于微動開關140的斷開狀態,即微動開關140和活動導柱150的脫離狀態控制烹飪器具100。需要說明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活動導柱150已經離開水平接合區域,因此無論蓋體120是否處于蓋合狀態,只要內蓋130沒有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活動導柱150都不會與微動開關140接合,微動開關140的斷開狀態將會傳遞至控制裝置。
當控制裝置檢測到微動開關140的內部斷開,即微動開關140的觸點141與活動導柱150的上表面脫離時,判定內蓋130已經從蓋體120的面蓋124拆卸下來和/或蓋體120不處于蓋合狀態。控制裝置可以提供聲音、指示燈等信號,以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觸碰控制面板121上的操作按鍵。優選地,控制裝置可以直接關閉按鍵功能,以使得即使使用者不小心觸碰到操作按鍵,烹飪器具100也不會進行加熱等烹飪操作,以提高安全性能,且會防止在烹飪器具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蒸汽損壞蓋體120內部的零部件或產生。
綜上所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檢測機構能夠使用一個檢測機構檢測是否同時實現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節約了成本,并且該檢測機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可靠性高、布置方式靈活、占用空間小等優點。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接合件示出為微動開關140,但是可以理解,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第一接合件可以為其他的諸如角度開關、磁簧開關或者位置接近傳感器的零部件。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接合件(即微動開關140)和第二接合件(即活動導柱150)均設置在蓋體120上,但是可以理解,在本實用新型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第一接合件和第二接合件可以均反過來設置在煲體上或者第一接合件和第二接合件分別設置在蓋體和煲體上,只要第二接合件能夠在內蓋130未安裝至面蓋124下方和/或蓋體120處于打開位置時與第一接合件脫離并且在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下方且蓋體130處于蓋合位置時與第一接合件接合即可。
綜上所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100能夠使用一個檢測機構同時檢測內蓋130的安裝狀態和蓋體120的開蓋狀態,即能夠檢測是否同時實現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的下方并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從而使得使用者僅在內蓋130安裝至面蓋124下方且蓋體120處于蓋合位置時進行加熱等的烹飪操作,提高了安全性能,也可延長烹飪器具100的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已經通過上述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應當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只是用于舉例和說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將本實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實施例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教導還可以做出更多種的變型和修改,這些變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以內。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由附屬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范圍所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