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煲蓋,包括襯蓋、蓋設于所述襯蓋上方的面蓋以及設于所述襯蓋周側的裝飾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蓋上設有第一凸片和第一凹槽,所述裝飾件上設有供所述第一凸片插接的第二凹槽和插接于所述第一凹槽中的第二凸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面蓋上還設有第一卡扣,所述襯蓋上設有與所述第一卡扣卡持配合的卡持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面蓋上設有多個所述第一凸片和多個所述第一卡扣,所述第一凹槽設于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凸片之間,或設于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卡扣之間,或設于相鄰的第一凸片和第一卡扣之間。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持部為自所述襯蓋的周側向外突出設置的凸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件上設有多個所述第二凸片和多個所述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凸片和所述第二凹槽呈交替設置。
6.如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件上還設有第二卡扣,所述襯蓋上設有與所述第二卡扣卡持配合的卡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面蓋自上而下安裝于所述襯蓋上,所述裝飾件自下而上安裝于所述襯蓋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襯蓋具有上、下相對的頂面與底面,所述第一凸片與所述第二凹槽插接配合的區域和/或所述第二凸片與所述第一凹槽插接配合的區域位于所述頂面與所述底面之間。
9.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襯蓋還于其內側設有加強板,所述加強板具有一豎直段以防止襯蓋過度變形。
10.一種烹飪器具,包括煲體和煲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煲蓋為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煲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