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用電器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開合蓋結構及具有其的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的電壓力鍋,按照鍋蓋與鍋體之間的連接方式分為分體式和連體式。在使用連體式電壓力鍋時,旋開鍋蓋后,鍋蓋和鍋體連接在一起,鍋蓋無法從鍋體上拆卸下來進行清洗,且結構復雜,導致產品成本增加。在分體式電壓力鍋中,鍋蓋上設置有支柱,對應鍋體上設置有插孔,當旋開鍋蓋后,對應將支柱插入插孔內,以放置和支撐鍋蓋。該結構在使用時,不便于用戶翻蓋。由此使得現有的電壓力鍋的開蓋結構無法滿足用戶的使用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開合蓋結構及具有其的烹飪器具,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烹飪器具的開蓋結構無法滿足使用需要的問題。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開合蓋結構,開合蓋結構包括:設置在鍋體邊沿上的延伸部,延伸部上設置有樞轉座;設置在鍋蓋邊沿上的樞轉件,樞轉件具有與樞轉座分離的第一位置和與樞轉座樞轉配合的第二位置;其中,樞轉件位于第二位置時,鍋蓋的蓋牙與鍋體上的鍋牙分離,鍋蓋通過樞轉件和樞轉座配合實現鍋蓋的翻轉。
進一步地,樞轉件具有鉤部,樞轉件通過鉤部與樞轉座配合轉動。
進一步地,開合蓋結構還包括:支撐部,設置在鍋體上,當鍋蓋翻轉后,支撐部用于支撐鍋蓋。
進一步地,支撐部上設置有限位部,當鍋蓋翻轉打開時,樞轉件位于限位部內,以限制樞轉件在鍋體的周向方向的位置。
進一步地,支撐部設置在延伸部上,且樞轉座位于支撐部和鍋體之間,支撐部與樞轉座之間設置有避讓空間,以使樞轉件繞樞轉座轉動。
進一步地,延伸部上還設置有與樞轉件對應設置的導向結構,導向結構用于引導樞轉件繞樞轉座轉動。
進一步地,延伸部為延伸板,延伸板上設置兩個避讓孔,兩個避讓孔沿鍋體的徑向方向分別位于樞轉座的兩側,樞轉件繞樞轉座轉動時順次穿過兩個避讓孔,延伸板遠離鍋體的一端朝鍋蓋方向彎折以形成支撐部。
進一步地,延伸部為延伸板,延伸板上設置避讓孔,避讓孔位于樞轉座的遠離鍋體的一側,延伸板遠離鍋體的一端朝鍋蓋方向彎折以形成支撐部。
進一步地,開合蓋結構還包括:止擋部,設置在延伸部上,當鍋蓋從與鍋體的鍋牙相扣合的位置轉動至分離位置時,止擋部對樞轉件進行止擋,以限制鍋蓋繼續轉動。
進一步地,樞轉件具有兩個鉤部,兩個鉤部分別設置在樞轉件的兩側。
進一步地,樞轉件與鍋蓋為一體成型,和/或樞轉座與鍋體為一體成型。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包括開合蓋結構,開合蓋結構為上述提供的開合蓋結構。
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通過將烹飪器具的開合蓋結構設置為包括延伸部和樞轉件,延伸部設置在鍋體邊沿且在延伸部上設置有,樞轉件設置在鍋蓋邊沿且具有與樞轉座分離的第一位置和連接樞轉座的第二位置,從而當樞轉件位于第二位置時,鍋蓋的蓋牙與鍋體上的鍋牙分離,鍋蓋通過樞轉件和樞轉座配合實現鍋蓋的翻轉,此種結構在進行開合蓋時動作方式簡單、易操作,能夠滿足烹飪器具的使用要求。
附圖說明
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開合蓋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示出了圖1中A處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3示出了圖1中A處仰視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4示出了圖1中B處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5示出了圖1中B處俯視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6示出了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烹飪器具開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7示出了圖6中C處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其中,上述附圖包括以下附圖標記:
10、樞轉座;20、樞轉件;30、支撐部;31、限位部;40、導向結構;50、避讓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描述具體實施方式,而非意圖限制根據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在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指出,否則單數形式也意圖包括復數形式,此外,還應當理解的是,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驟、操作、器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字表達式和數值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詞如“前、后、上、下、左、右”、“橫向、豎向、垂直、水平”和“頂、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通常是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這些方位詞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方位詞“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僅僅是為了便于對相應零部件進行區別,如沒有另行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含義,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
如圖1至圖5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開合蓋結構,該開合蓋結構包括延伸部和樞轉件20,其中,延伸部設置在鍋體邊沿上,延伸部上設置有樞轉座10,樞轉件20設置在鍋蓋邊沿上,樞轉件20具有與樞轉座10分離的第一位置和連接樞轉座10的第二位置;其中,當樞轉件20位于第一位置時,鍋蓋的蓋牙與鍋體上的鍋牙扣合;當樞轉件20位于第二位置時,鍋蓋的蓋牙與鍋體上的鍋牙相分離,鍋蓋通過樞轉件20和樞轉座10配合實現鍋蓋的翻轉。其中,樞轉座10可采用轉軸的形式設置。
應用此種配置方式,通過將烹飪器具的開合蓋結構設置為包括延伸部和樞轉件20,延伸部設置在鍋體邊沿且在延伸部上設置有樞轉座10,樞轉件設置在鍋蓋邊沿且具有與樞轉座分離的第一位置和連接樞轉座10的第二位置,從而當鍋蓋與鍋體上的鍋牙扣合時,樞轉件20位于第一位置,當鍋蓋與鍋體上的鍋牙分離時,樞轉件20位于第二位置,鍋蓋通過樞轉件20和樞轉座10配合實現鍋蓋的翻轉。
此種結構相對于現有技術中在進行分體式電烹飪器具開合蓋時,通過在鍋蓋上設置支柱,對應鍋體上設置插孔,當旋開鍋蓋后,對應將支柱插入插孔內,以放置和支撐鍋蓋的結構來說,由于在使用時,當需要進行開蓋時,僅需要通過旋轉鍋蓋,使得鍋蓋的樞轉件20旋入鍋體上的延伸部內的凹槽中,使得樞轉件20與樞轉座10相配合,從而即可使得樞轉件20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以打開鍋蓋,此種方式更加簡單、易操作,且能夠滿足烹飪器具的使用要求。
為了使得開合蓋更加方便,可將樞轉件20配置為具有鉤部,樞轉件20通過鉤部與樞轉座10配合轉動。在本實用新型中,如圖1所示,樞轉件20具有鉤部,其中,當樞轉件20通過鉤部與樞轉座10配合轉動時,由于鉤部具有類似半圓弧形面,因此,該弧形面與樞轉座10配合轉動,使得烹飪器具在進行開合蓋操作時,更加方便、快捷。
進一步地,為了對烹飪器具鍋蓋在打開鍋蓋時進行支撐,可將開合蓋結構還配置為包括支撐部30,支撐部30設置在鍋體上,當鍋蓋翻轉后,支撐部30用于支撐鍋蓋。在本實用新型中,如圖6所示,當烹飪器具進行開蓋操作時,樞轉件20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當轉動至一定角度后,鍋蓋能夠由支撐部30來進行支撐,其中,為了使得支撐部30對鍋蓋的支撐更加穩定、可靠,可將支撐部30的面設置為與鍋蓋的樞轉件20的表面弧度相適配的具有弧度的面,從而貼合性更高,支撐更加穩定、可靠。
在本實用新型中,如圖4所示,為了防止烹飪器具的鍋蓋在打開位置時繞鍋體中心軸線左右晃動,可在支撐部30上設置限位部31,當鍋蓋翻轉打開時,樞轉件20位于限位部31內,以限制樞轉件20在鍋體的周向方向的位置,進而能夠防止烹飪器具的鍋蓋在打開位置時繞鍋體中心軸線的左右晃動。具體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中,可采用凹槽形式作為限位部。
在本實用新型中,為了實現樞轉件20繞著樞轉座10的轉動,可將支撐部30設置在延伸部上,且樞轉座10位于支撐部30和鍋體之間,支撐部30與樞轉座10之間設置有避讓空間,以使樞轉件20繞樞轉座10轉動。應用此種配置方式,當烹飪器具進行開蓋操作時,樞轉件20在避讓空間內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當轉動至一定角度后,樞轉件20的表面與支撐部30相接觸,由支撐部30對鍋蓋進行支撐。
進一步地,為了防止鍋蓋的晃動,可將延伸部上還設置有與樞轉件20對應設置的導向結構40,導向結構40用于引導樞轉件20繞樞轉座10轉動。由于在延伸部上設置有導向結構40,因此,當烹飪器具進行開合蓋操作時,鍋蓋的樞轉件20可由導向結構40引導,以使樞轉件20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由此限定了樞轉件20的晃動,使得烹飪器具鍋蓋在轉動至支撐位置時,更加穩定、可靠。
在本實用新型中,如圖5所示,導向結構為由兩塊相對平行的凸起塊構成,在延伸部上設置有兩個導向結構,當烹飪器具進行開蓋操作時,位于鍋蓋上的樞轉件上的鉤部由該兩塊凸起塊進行引導,以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從而限制了樞轉件20繞著鍋體中心線的轉動,進而使得烹飪器具鍋蓋在轉動至支撐位置時,更加穩定、可靠。
如圖4所示,在本實用新型中,為了增大鍋蓋打開角度,使得鍋蓋在支撐部30上更加穩定,可將延伸部設置為延伸板,延伸板上設置有兩個避讓孔50,兩個避讓孔50沿鍋體的徑向方向分別位于樞轉座10的兩側,樞轉件20繞樞轉座10轉動時順次穿過兩個避讓孔50,延伸板遠離鍋體的一端朝鍋蓋方向彎折以形成支撐部30。當烹飪器具在進行開蓋操作時,位于鍋蓋上的樞轉件20在導向結構40的引導下,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樞轉件20上的鉤部繞著樞轉座10順次穿過延伸板上的兩個避讓孔50,并繞著樞轉座10繼續轉動,直至鍋蓋被延伸部上的支撐部30所支撐。
進一步地,為了加強鍋蓋開合蓋結構的強度,也可將避讓孔設置為一個,避讓孔50位于樞轉座10的遠離鍋體的一側,延伸板遠離鍋體的一端朝鍋蓋方向彎折以形成支撐部30。如圖7所示,當進行烹飪器具的開蓋操作時,位于鍋蓋上的樞轉件20在導向結構40的引導下,繞著樞轉座10進行轉動,樞轉件20上的鉤部繞著樞轉座穿過位于樞轉座10的遠離鍋體的一側的避讓孔50進行轉動,直至鍋蓋上的樞轉件20的表面與支撐部30相接觸,以使支撐部30用于支撐鍋蓋,此時即實現了烹飪器具鍋蓋的打開操作。
在本實用新型中,為了防止鍋蓋在轉動至分離位置時的繼續轉動,可將開合蓋結構配置為還包括止擋部,止擋部設置在延伸部上,當鍋蓋從與鍋體的鍋牙相扣合的位置轉動至分離位置時,止擋部對樞轉件20進行止擋,以限制鍋蓋繼續轉動。應用此種配置方式,能夠防止當需要進行烹飪器具的開蓋操作時,鍋蓋從與鍋體的鍋牙相扣合的位置轉動至分離位置時繼續轉動,從而又遠離了分離位置,導致無法正常打開鍋蓋。
進一步地,為了使得烹飪器具開蓋更加穩定,可將樞轉件20配置為具有兩個鉤部,兩個鉤部分別設置在樞轉件20的兩側。應用此種配置方式,能夠通過樞轉件20的兩個鉤部分別繞延伸件上的樞轉座10轉動,從而使得轉動更加穩定,進而增加烹飪器具開蓋的穩定性。
為了提高鍋體和鍋蓋的使用穩定性,可將樞轉件20與鍋蓋配置為一體成型,和/或樞轉座10與鍋體為一體成型。
在本實用新型中,為了提高烹飪器具的使用性能,可將上述的開合蓋結構運用到烹飪器具中,以提供一種使用性能良好,開合蓋操作簡單、便捷的烹飪器具。其中,烹飪器具包括壓力鍋。
為了對本實用新型有進一步地了解,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對烹飪器具的開蓋操作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6至圖7所示,當需要進行烹飪器具的開蓋操作時,旋轉烹飪器具的鍋蓋,使得烹飪器具鍋蓋邊沿上的樞轉件繞烹飪器具鍋體中心軸線轉動,直至樞轉件20被延伸部上的止擋部所限位,此時樞轉件20的兩個鉤部位于延伸部的避讓空間內。此時,對鍋蓋施加作用力,使得鍋蓋邊沿上的樞轉件20的兩個鉤部繞著延伸部上的樞轉座10進行轉動,兩個鉤部分別由延伸部上的導向結構40所導向,并繞著樞轉座10進入延伸板上的避讓孔50,樞轉件20繼續轉動直至由延伸部上的支撐部30所支撐,此時,即完成了烹飪器具的開蓋操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