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建筑工程用樁基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混凝土層(1)和內置伸縮桿(5),所述混凝土層(1)的下方安裝有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和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且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位于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的右側,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位于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和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的后方,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和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的底部安裝有支撐柱頭部(6),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之間設置有第二橫向連接固定桿(7),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和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之間設置有第三橫向連接固定桿(12),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和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之間設置有第一橫向連接固定桿(3),第一橫向連接固定桿(3)、第二橫向連接固定桿(7)和第三橫向連接固定桿(12)的內部均安裝有內置伸縮桿(5),且內置伸縮桿(5)上設置有伸縮彈簧(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用樁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混凝土支撐柱(2)、第二混凝土支撐柱(9)和第三混凝土支撐柱(11)與混凝土層(1)交匯處均安裝有支撐固定架(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用樁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向連接固定桿(3)、第二橫向連接固定桿(7)和第三橫向連接固定桿(12)的內部中間位置處均安裝有內置固定塊(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用樁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置伸縮桿(5)共設置有兩個,且兩個內置伸縮桿(5)關于內置固定塊(8)的豎直中線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