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城市路面降溫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
背景技術:
道路是城市交通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之一,由于大量的植被被破壞后修建出公路,使得地表暴露在陽光的直射下,使得道路表面的溫度不斷升高,尤其是柏油或水泥路面,夏天午后甚至高達70℃以上。路面吸收溫度后會持續性的向空氣中輻射擴散,從而使得城市的整個空間溫度持續飆高,從而導致城市形成熱島效應,另外由于路面干燥,車輛造成粉塵飛舞,嚴重影響了人們的出行和生活環境質量。現在人們通常采用在道路上噴灑淡水以達到對路面降溫的效果。
淡水是一種重要的生活資源,雨水也是淡水,但由于現在沒有一種能夠將雨水較好地回收并加以處理,使其能夠使用(特別是飲用)的裝置或系統,因此每年都會有大量的雨水直接排放進入下水系統,造成資源的浪費。所以現在需要一種能夠解決該問題的裝置。
因此,我們急需設計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蓄水箱和雨水收集裝置,所述雨水收集裝置的出水端與蓄水箱的進水端連接,雨水收集裝置通過支架安裝在蓄水箱的頂部,雨水收集裝置包括鋼化玻璃面板、太陽能電池板和鋼質底板,太陽能電池板安裝在鋼化玻璃面板和鋼質底板之間,三者通過膠水粘連,太陽能電池板的輸出端與光伏充電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光伏充電控制器的輸出端與蓄電箱的輸入端連接,所述蓄水箱安裝在底盤上,蓄水箱的出水端安裝有導水管,導水管的出水端穿過底盤與霧化噴頭連接,底盤上安裝有增壓泵,增壓泵的輸出端與蓄水箱的內腔連通,增壓泵的電源線與蓄電箱的供電電極連接。
優選的,所述光伏充電控制器和蓄電箱安裝在機箱的內部,機箱安裝在底盤的上部。
優選的,所述導水管通過支架安裝在底盤的底部。
優選的,所述底盤的底部安裝有車輪,底盤的一端安裝有供給與牽引車連接的固定筒,固定筒的內部設置有固定銷。
優選的,所述鋼化玻璃面板、太陽能電池板和鋼質底板的豎截面均呈半圓形,太陽能電池板采用非晶硅太陽能電池板。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該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其上設置了雨水收集裝置及蓄水箱,這兩者的配合使用實現了對雨水的收集,其上還設置了增壓泵和霧化噴頭,這兩者的加入實現了對雨水的噴灑,且其上還設置了太陽能電池板和蓄電箱等部件構成的太陽能供電機構,其能夠為增壓泵供電,節能環保,該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其利用收集的雨水,幫助道路迅速降溫,且整個設備利用太陽能供電,其節能環保。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筒、2蓄電箱、3光伏充電控制器、4機箱、5蓄水箱、6鋼質底板、7鋼化玻璃面板、8太陽能電池板、10增壓泵、11霧化噴頭、12導水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一種用于路面降溫的城市雨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蓄水箱5和雨水收集裝置,雨水收集裝置的出水端與蓄水箱5的進水端連接,雨水收集裝置通過支架安裝在蓄水箱5的頂部,雨水收集裝置包括鋼化玻璃面板7、太陽能電池板8和鋼質底板6,太陽能電池板8安裝在鋼化玻璃面板7和鋼質底板6之間,三者通過膠水粘連,太陽能電池板8的輸出端與光伏充電控制器3的輸入端連接,光伏充電控制器3的輸出端與蓄電箱2的輸入端連接,蓄水箱5安裝在底盤10上,蓄水箱5的出水端安裝有導水管12,導水管12的出水端穿過底盤10與霧化噴頭11連接,底盤10上安裝有增壓泵9,增壓泵9的輸出端與蓄水箱5的內腔連通,增壓泵9的電源線與蓄電箱2的供電電極連接,光伏充電控制器3和蓄電箱2安裝在機箱4的內部,機箱4安裝在底盤10的上部,導水管12通過支架安裝在底盤10的底部,底盤10的底部安裝有車輪,底盤10的一端安裝有供給與牽引車連接的固定筒1,固定筒1的內部設置有固定銷,鋼化玻璃面板7、太陽能電池板8和鋼質底板6的豎截面均呈半圓形,太陽能電池板8采用非晶硅太陽能電池板。
工作原理:太陽能電池板8、光伏充電控制器3和蓄電箱2構成太陽能供電機構,該機構為整個設備的用電器供電,豎截面呈半圓形的鋼化玻璃面板7、太陽能電池板8和鋼質底板6構成雨水收集裝置,且雨水收集裝置的出水端與蓄水箱5的進水端連接,這兩者的配合使用實現了對雨水的收集,裝滿水的蓄水箱2在增壓泵10的作用下其內部壓力增大,蓄水箱2內的水從霧化噴頭11噴出,噴灑到路面上。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