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所述若干鏈身模塊(3)依次排列鉸接,所述鏈首模塊(1)和鏈尾模塊(2)分別鉸接于最外端的鏈身模塊(3),所述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鉸接處設有立柱(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模塊(1)為長條型,所述長條型的兩端具有弧面,所述鏈首模塊(1)一端弧面向外延伸有鏈首插入連接部(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尾模塊(2)為長條型,所述長條型的兩端具有弧面,所述鏈尾模塊(2)一端弧面向外延伸有鏈尾接收連接部(2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身模塊(3)為長條型,所述長條型的兩端具有弧面,所述鏈身模塊(3)一端弧面向外延伸有鏈身接收連接部(31),另一端弧面向外延伸有鏈身插入連接部(3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插入連接部(11)和鏈身插入連接部(32)為水平設置在長條型弧面中央的帶孔鉸接板,所述鏈尾接收連接部(21)和鏈身接收連接部(31)為上下水平對稱設置在長條型弧面的兩個帶孔鉸接板。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鉸接時,將所述插入連接部(11)和鏈身插入連接部(32)分別伸進鏈尾接收連接部(21)和鏈身接收連接部(31),當三個帶孔鉸接板的通孔同軸時,通過插入通孔的銷軸鉸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之間留有空隙,且鉸接處銷軸與帶孔鉸接板的通孔間隙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為預制砌體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銷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鏈首模塊(1)、鏈尾模塊(2)和若干鏈身模塊(3)的形狀體積均相同。
10.一種公路防護欄,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插銷 可拆卸鏈式結構公路防護欄底座、立柱(4)和設于立柱(4)上的防護欄板(5),所述立柱(4)可代替銷軸插入帶孔鉸接板的通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