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通道、第一支通道、第二支通道和導向裝置;所述主通道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通道和所述第二支通道相連接;所述導向裝置設在所述主通道、所述第一支通道和所述第二支通道相連接處;所述導向裝置具備使所述第二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接位置封閉,且所述第一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接位置敞開的第一位置;所述導向裝置還具備使所述第一支通道與主通道的連接位置封閉,且所述第二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接位置敞開的第二位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包括基體和動力裝置;所述動力裝置與所述基體相連接;所述動力裝置驅動基體運動至所述第一位置或所述第二位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與所述第一支通道或所述第二支通道固定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包括第一控制板和第二控制板,所述第一控制板設置在所述第一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處,所述第二控制板設置在所述第二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處;所述第一控制板和所述第二控制板均與所述動力裝置連接;當所述動力裝置控制所述第一控制板封閉所述第二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第二控制板敞開所述第一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時,所述基體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當所述動力裝置控制所述第一控制板封閉所述第一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第二控制板敞開所述第二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連接位置時,所述基體位于第二位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包括連接部、導向部和連接導向部與連接部的第一側面與第二側面;所述動力裝置與所述連接部相連接;所述動力裝置帶動所述連接部旋轉,當所述導向部旋轉至與所述主通道的一側接觸,且所述第二側面與所述第一支通道的一側側面平行時,所述第一支通道與所述主通道敞開,所述第二支通道封閉,此時所述基體位于第一位置;當所述導向部旋轉至與所述主通道的另一側接觸,且所述第一側面與所述第二支通道的一側側面平行時,所述第二支通道與主通道敞開,所述第一支通道封閉,此時所述基體位于第二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還包括圓形板,所述圓形板通過連接軸與所述連接部連接,且所述圓形板插入第一支通道和第二支通道。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在從所述連接部指向所述導向部的方向上,所述連接部的寬度逐漸減小并形成尖端;所述導向裝置還包括套設在所述尖端的緩沖套。
8.根據(jù)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為氣壓缸或液壓缸。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道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還包括一端與所述氣壓缸或液壓缸連接的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與所述圓形板連接。
10.一種軌道小車系統(tǒng),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道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