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縫隙透水磚,包括呈長方體的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體的前后兩側面設有嵌鎖肋柱與嵌鎖槽,前側面上的嵌鎖肋柱位置對應后側面上的嵌鎖槽,前側面上的嵌鎖槽位置對應后側面上的嵌鎖肋柱,所述本體下部設有貫通本體左右兩側面的蓄集蓄流孔槽,所述本體的左右兩側面或單側面設有向內凹陷連通本體上表面與蓄集蓄流孔槽的縫隙透水口,在所述縫隙透水口兩邊及相鄰兩個蓄集蓄流孔槽之間設有導流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嵌鎖肋柱及嵌鎖槽的斷面形狀為矩形或末端為半圓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集蓄流孔槽斷面為圓形或拱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集蓄流孔槽斷面與本體底面相交,在本體的底面形成開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集蓄流孔槽斷面在本體底面上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體下部設置有貫通前后側面的蓄集蓄流孔槽,設置在距左右兩側面1/4寬度位置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縫隙透水口厚度為3-6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縫隙透水口設置在本體的單側,厚度為5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位于縫隙透水口兩邊的導流檐起始位置在本體上表面距前側面或后側面5-10mm,連接至鄰近的蓄集蓄流孔槽的內壁,并與該蓄集蓄流孔槽內壁相切,所述的位于兩個蓄集蓄流孔槽之間的導流檐呈向上的拱形或錐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隙透水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縫隙透水磚的磚體材質為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