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智能防盜鎖,具體為一種使用電機驅動鎖舌和天地鎖的智能防盜鎖。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常見的的防盜鎖具通常有下列幾種方式:機械防盜鎖、電子防盜鎖。機械防盜鎖結構簡單、鎖點多,但使用極其不便。關門需人工手動保險(帶動天地鎖動作),開門時需手動用鑰匙開鎖。且只能使用機械鑰匙作為身份驗證方式,容易被復制或被技術開啟。電子防盜鎖使用方便,可使用身份驗證方式靈活,不易被破解。但鎖點少,不能帶動天地鎖,防盜效果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上述技術上存在的問題,提供使用電機驅動鎖舌和天地桿的智能防盜鎖,關門后自動上鎖及自動保險(帶動鎖舌和天地鎖伸出)開門時解除保險及自動開鎖(帶動天地鎖和鎖舌縮回)。省去人工開閉鎖的麻煩,防盜級別高。
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使用電機驅動鎖舌和天地鎖的智能防盜鎖,主要由鎖體、上撥桿、下撥桿、身份驗證傳感器、天地桿和天地鎖組成;鎖體包括鎖舌、電機、小齒輪、傳動機構、電路板、門磁感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體上端設有電路板,鎖體中間設置有傳動機構,所述電路板和傳動機構之間的左側設置有電機,在電路板右側設有門磁感應器,所述門磁感應器安裝在鎖體的右側,在傳動機構右側設有鎖舌;所述電機下端設置一個小齒輪,小齒輪連接傳動機構,傳動機構連接鎖舌、上撥桿和下撥桿,上撥桿通過上端的天地桿連接天地鎖,下撥桿通過下端的天地桿連接天地鎖;所述電機通過導線連接電路板,電路板分別連接門磁感應器和身份驗證傳感器,身份驗證傳感器安裝在鎖體外。
本發明所述的電機優選使用步進電機。
本發明所述的傳動機構,小齒輪通過傳動機構帶動鎖舌、上撥桿、下撥桿運動。傳動機構優選使用齒條形式。
本發明所述天地鎖有四把,上撥桿頂端上連接一把天地鎖,上撥桿中間部位連接一把天地鎖,下撥桿底端上連接一把天地鎖,下撥桿中間部位連接一把天地鎖。
本發明所述鎖體右側中間部位有三個通孔,三個通孔位置對應鎖舌位置,方便進出。
本發明所述身份驗證傳感器可選用指紋、掌紋、虹膜、靜脈、密碼、感應卡等方式,優選使用指紋。
鎖體可使用用指紋、掌紋、虹膜、靜脈、密碼、感應卡等中一種或多種作為身份驗證方式。使用靈活方便,不易被破解。
本發明所述設有門磁感應器,主要功能是感應到門框上磁鐵接近,從而感知關門動作。
本發明的優點是:本發明要解決上述技術上存在的問題,提供使用電機驅動鎖舌和天地桿的智能防盜鎖,關門后自動上鎖及自動保險(帶動鎖舌和天地鎖伸出)開門時解除保險及自動開鎖(帶動天地鎖和鎖舌縮回)。省去人工開閉鎖的麻煩,防盜級別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開鎖狀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閉鎖狀態結構示意圖。
在圖中,1、鎖體,2、鎖舌, 3、上撥桿,4、下撥桿,5、電機,6、小齒輪,7、傳動機構,8、電路板,9、門磁感應器,10、身份驗證傳感器,11、天地桿,12、天地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圖1-2中,一種使用電機驅動鎖舌和天地鎖的智能防盜鎖,主要由鎖體1、上撥桿3、下撥桿4、身份驗證傳感器10、天地桿11和天地鎖12組成;鎖體1包括鎖舌2、電機5、小齒輪6、傳動機構7、電路板8、門磁感應器9;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體1上端設有電路板8,鎖體1中間設置有傳動機構7,所述電路板8和傳動機構7之間的左側設置有電機5,在電路板8右側設有門磁感應器9,所述門磁感應器9安裝在鎖體1的右側,在傳動機構7右側設有鎖舌2;所述電機5下端設置一個小齒輪6,小齒輪6連接傳動機構7,傳動機構7連接鎖舌2、上撥桿3和下撥桿4,上撥桿3通過上端的天地桿11連接天地鎖12,下撥桿4通過下端的天地桿11連接天地鎖12;所述電機5通過導線連接電路板6,電路板6分別連接門磁感應器9和身份驗證傳感器10,身份驗證傳感器10安裝在鎖體1外。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為:門磁感應器9感應到關門動作,電路板8驅動電機5通過小齒輪6、傳動機構7帶動鎖舌2和天地鎖12伸出,完成關門自動上鎖及自動保險的動作。關門上鎖后,通過身份驗證傳感器驗證開鎖人身份后,電路板8驅動電機5通過小齒輪6、傳動機構7帶動鎖舌2和天地鎖12縮回,完成自動開鎖動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