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包括桿本體(1)、橫桿(2)、滑塊(3)、固定裝置、微型直流電機(4)以及電源,所述桿本體(1)豎直設置,其下端設有定子(6),且套設有從動齒輪(7);所述橫桿(2)水平的固定設置在所述從動齒輪(7)上;所述滑塊(3)可滑動的設于所述橫桿(2)上,且所述滑塊(3)下端設有畫筆(8);所述固定裝置可將所述滑塊(3)固定在所述橫桿(2)上;所述電源設于所述桿本體(1)內,且與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線路連接;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設于所述桿本體(1)上,其轉軸上設有主動齒輪(9),所述主動齒輪(9)與所述從動齒輪(7)嚙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3)上下兩端分別設有滑槽,所述滑槽可沿所述橫桿(2)滑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為固定螺絲(10),所述滑塊(3)上設有固定孔,所述固定螺絲(10)通過所述固定孔來將所述滑塊(3)固定到所述橫桿(2)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畫筆(8)帶有彈性裝置,所述彈性裝置為彈簧(11),所述彈簧(11)的一端設于所述滑塊(3)內,另一端設于所述畫筆(8)的筆桿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桿本體(1)的中部還設有折疊部(12),所述桿本體(1)可沿所述折疊部(12)上下對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桿本體(1)上還設有減速器和速度控制器(5),所述減速器和速度控制器(5)均與所述電源和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線路連接,所述速度控制器(5)用于控制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的轉動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開關(13),所述控制開關(13)與所述電源、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線路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桿本體(1)上還設有指示燈(14),所述指示燈(14)與所述電源和所述微型直流電機(4)線路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2)遠離所述桿本體(1)的一端設有阻擋塊(15)。
10.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式圓規,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2)上還標注有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