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可附接到寬口容器的封閉系統,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涂料容器的系統,該涂料容器具有附接到封閉插入件的壓接圈,該封閉插入件具有各種顯竊啟和存儲特征。
背景技術:
1、金屬柱形容器已經使用了幾十年。一種用于在這種容器上形成封閉件的傳統設計包括圍繞頂部板件和/或圍繞自身連接到該頂部板件的環狀圈或插入件壓接或卷曲金屬側壁。通常,這些封閉件必須由金屬制成,以適應壓接過程。可以在美國專利7,780,979;7,886,899;8,708,188;以及11,485,570中發現示例。
2、雖然具有有利的物理特性,但是金屬部件并不總是優選的。例如,與選擇的聚合物比起來,金屬傾向于更昂貴并且更難成型和加工。此外,取決于容器本身的內容物,一些金屬可能需要專門的涂層,這在金屬隨后被加工(例如,通過壓接)的情況下可能更加困難。
3、考慮到涂料中的可變成分以及對提供相對氣密的密封和易于打開和重新密封的封閉件的需要,涂料容器提出了特殊的挑戰。考慮到這些要求,“邊沿密封”金屬容器和封閉件已得到廣泛應用,其類似于美國專利5,161,689中所示的,并且更一般地特征是在平坦的圓形封閉件與外圍構造之間建立的干涉配合,該外圍構造與容器頸部處/容器頸部附近的環狀凸緣上的相應構造相配合。此
4、外,由于幾十年的使用和資本投資,制造商和消費者可能會猶豫是否要放棄封閉件或邊沿密封或其他密封。
5、可以在美國專利6,843,898;7,137,525;7,607,551;以及9,718,301中發現用于與涂料容器相關的封閉件的其他迭代和方案。一般來說,這些公開內容是塑料容器和/或封蓋的示例。然而,只有美國專利7,137,525似乎適用于傳統的邊沿密封結構的預期用途。
6、檢測潛在的竊啟的能力是另一個關注點,尤其是涂料暴露于環境空氣(例如,潮濕、氧氣等)而受到不利影響的情況。美國專利4,815,618和7,607,551;9,718,301提供了這種功能在非邊沿密封和塑料的涂料容器中的示例,而美國專利4,534,481;5,996,833;6,360,908;7,080,749;7,537,132;以及7,568,585提供了顯竊啟(te)撕裂條帶的示例,該撕裂條帶被提供給工業鼓上所使用的蓋子。一般來說,這些設計中的許多設計公開了顯竊啟特征,其采用安裝在封閉件開口上的一次性易碎元件和/或作為沿螺旋頂蓋封閉件的邊緣定位的可拆卸條帶。
7、所有前述專利文件都通過引用并入本文。此外,在與以下描述兼容的情況下,本發明的其他方面可以結合這些傳統設計中的一個或更多個特征。
8、鑒于前文所述,具有顯竊啟并且由低成本材料(比如塑料)制成的邊沿密封涂料容器和封閉件將會受到歡迎。
技術實現思路
1、設想了一種封閉系統,其能夠作為傳統邊沿密封金屬容器的適當替代方案。在一些方面,系統包括由聚合物和/或易于成型(例如,注射或其他模制)的材料制成的頂蓋,在蓋上的封閉板件的同心部分內形成有易碎元件或板件。當如此設置時,可以通過施加向上或旋轉的力將易碎板件有意地移除,以將作為單個一次性條帶和/或板件的元件本身拆離。在任一情況下,蓋件的作為附接到容器頸部的環狀圈的剩余外圍保持完整,該容器頸部具有進入容器的內部容積的開口,并且單獨地具有從圈向上突出的柱形延伸部,以允許附接可旋轉和可移除的蓋件,該蓋件的直徑小于容器的外徑,但是大于柱形延伸部的外徑。
2、在另一方面,代替顯竊啟,環狀圈可以成型為傾倒嘴口。優選地,嘴口具有足夠的直徑以接收標準涂料刷的細長形狀。如上所述,環狀圈被配置成可拆除地接收頂蓋。
3、在任一方面,環狀圈通過金屬圈連接件附接到金屬容器。該連接件通過傳統方式沿著連接件的外周壓接到容器或桶的末端開口端部。連接件的內周徑向地向內延伸,在最內側邊緣具有蛇形、s形或問號形凸緣。以這種方式,最內部邊緣被卡扣配合地接收在環狀圈上的c形通道中,保持凸緣徑向地向外延伸以固接和保持連接件的末端最內側邊緣。以這種方式,封閉系統可以依靠傳統金屬邊沿密封盤件已經采用的類似或相同的工藝和機械來實現。
4、有利的是,環狀圈易于容納螺紋蓋件,從而消除了移除許多傳統邊沿密封容器所需的麻煩的杠桿作用。此外,封閉件允許顯竊啟并降低制造成本。最后,頂蓋的外圍可以形成有多個堆疊凸緣,以允許采用所述封閉系統的容器以固接的方式堆疊。
5、具體參考下面所附的權利要求、附圖和描述,所有這些公開了本發明的要素。雖然指示了具體實施例,但是將理解,來自一個描述的方面的元件可以與來自單獨識別的方面的元件相結合。以同樣的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對常見的工藝、組件和方法具有必要的理解,并且該描述旨在涵蓋和公開這些常見的方面,即使它們在本文中沒有明確指出。
1.一種用于涂料容器的封閉系統,該系統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插入元件包括與所述插入元件一體形成的易碎板件,并且所述易碎板件被配置成初始地密封所述中心開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易碎板件具有與軸向延伸的柱形部段的內徑相符合的圓形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易碎板件具有淚滴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中心開口包括嘴口和傾倒柱,該嘴口帶有附接到所述軸向延伸的柱形延伸部的內部面的裙部連接部,所述傾倒柱在所述軸向延伸的柱形延伸部內同軸地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頂蓋包括頂部板件延伸部以容納所述嘴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連接件元件的外部部段的軸向高度大于所述內周的每個成角度的壁部段的軸向高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內周的成角度的壁部段的徑向寬度和軸向高度與所述保持通道的內部表面相符合,并且與所述保持通道的內部表面形成多個密封接合。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頂蓋包括多個徑向延伸的承載凸耳,所述承載凸耳被配置成允許堆疊由所述封閉系統密封的多個容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頂蓋與所述插入元件一體形成,并且通過活動鉸鏈與所述插入元件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頂蓋包括從所述頂蓋中的頂部板件的下部面延伸的插塞密封裙部,所述插塞密封裙部同軸地設置在同樣從所述下部面延伸的軸向螺紋裙部內。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易碎條帶圍繞中心開口的內部面的至少一部分設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易碎條帶與所述易碎板件同時被移除。
1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封閉系統,其中,所述易碎板件包括位于頂部面上的把手,當所述頂蓋聯接到所述插入元件時,所述把手被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