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平面顯示裝置包括光學膜片和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包括主體部分和從所述主體部分的邊緣向上翻折的至少一個定位掛鉤,所述定位掛鉤包括翻邊鉤部和翻邊連接部,所述翻邊連接部的一端連接到所述主體部分,另一端與所述翻邊鉤部相連;所述光學膜片具有供所述翻邊鉤部置入的至少一個定位孔;所述翻邊鉤部包括與所述翻邊連接部連接且具有相反的第一面和第二面的第一部分、抵接在所述第一面上的第二部分、抵接在所述第一面上的第三部分、連接在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第一過渡部分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三部分之間的第二過渡部分,第一過渡部分和第二過渡部分別位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相對兩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三部分之間留有預定間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膜片包括膜片本體和連接在所述膜片本體邊緣的掛耳,所述掛耳上開設有所述定位孔。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翻邊鉤部的厚度為0.7-0.9mm。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翻邊鉤部的寬度大于所述翻邊連接部的寬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定位孔的寬度為1.3-1.5mm。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背板為金屬背板。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平面顯示裝置的膜片支撐結構,所述定位掛鉤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定位掛鉤并排且彼此間隔地設置在所述主體部分的頂側部上,所述定位孔的數量為兩個并與所述兩個所述定位掛鉤一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