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投影儀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智能激光投影機。
背景技術:
近年來,激光投影機的大量使用給人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視聽盛宴,但是現有的激光投影機一般是與電腦配套使用,如果需要對手機內的資料進行投影,一般需要把手機的資料導入電腦內再進行投影,即使是可以對手機內的資料進行投影,但是現有的激光投影機的結構特點與的手機接入并不方便,這無疑給越來越多的智能手機用戶帶來了不便,急需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智能激光投影機,該激光投影機結合手機的結構特點進行設計,智能化程度高,投影操作方便。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智能激光投影機,包括移動終端接入單元、音響單元、投影單元和控制單元;
所述音響單元包括音箱,所述移動終端接入單元位于所述音箱上表面,所述音箱中部設有圓柱形凹槽,所述投影單元位于所述凹槽內;
所述移動終端接入單元包括移動終端插槽及位于所述插槽內的移動終接口;
所述投影單元包括機箱、位于機箱上的鏡頭組件、位于機箱上的通風孔、以及位于機箱下方的調節組件;
所述控制單元包括位于所述音箱上的控制面板。
進一步,所述移動終端插槽為簸箕型。
進一步,所述音箱上還設有無線wifi模塊。
進一步,所述音箱上還設有伸縮式電源插頭。
進一步,所述調節組件包括轉盤及位于所述轉盤上的升降臂,所述機箱位于所述升降臂的一端,并可相對所述升降臂進行縱向旋轉。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
1、操作人員可通過所述控制面板控制接入的移動終端的開啟、移動終端內音頻的外放及視頻的投影的高度及角度等,智能化程度高,方便操作人員迅速掌握使用方法;
2、簸箕型設計的移動終端插槽方便手機、U盤等移動終端的接入;
3、該激光投影機的投影高度及投影角度可進行大幅靈活調節,適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圖1-4為本實用新型的升降臂升起狀態不同方位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升降臂收回狀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音箱,11、凹槽,2、移動終端插槽,3、移動終接口,4、機箱,5、鏡頭組件,6、通風孔,7、調節組件,71、轉盤,72、升降臂,8、控制面板,9、無線wifi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
如圖1-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智能激光投影機,包括移動終端接入單元、音響單元、投影單元和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用以控制接入的移動終端的開啟、移動終端內音頻的外放及視頻的投影等;
所述音響單元包括音箱1,所述移動終端接入單元位于所述音箱上表面,所述音箱中部設有圓柱形凹槽11,所述投影單元位于所述凹槽內;
所述移動終端接入單元包括移動終端插槽2及位于所述插槽內的移動終接口3,所述移動終端插槽2為簸箕型;該簸箕型設計的移動終端插槽方便手機、U盤等移動終端的接入。
所述投影單元包括機箱4、位于機箱上的鏡頭組件5、位于機箱上的通風孔6、以及位于機箱下方的調節組件7,所述調節組件7包括轉盤71及位于所述轉盤71上的升降臂72,所述機箱4位于所述升降臂72的一端,并可相對所述升降臂72進行縱向旋轉,進而調節機箱的縱向投影角度,所述轉盤可帶動升降臂進行旋轉,進而調節機箱的橫向投影角度,所述升降臂可對機箱的高度進行調節。
所述控制單元包括位于所述音箱上的控制面板8,操作人員可通過該控制面板控制接入的移動終端的開啟、移動終端內音頻的外放及視頻的投影的高度及角度等,智能化程度高,方便操作人員迅速掌握使用方法。
進一步,所述音箱上還設有無線wifi模塊9。
進一步,所述音箱上還設有伸縮式電源插頭。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