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透鏡驅動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基部包括第一導引部,所述第一導引部構造成導引所述第一滾珠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殼體的所述側表面包括第二導引部,所述第二導引部構造成導引所述第一滾珠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導引部和所述第二導引部包括凹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殼體包括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包括具有金屬構件的上板,所述第二殼體設置在所述第一殼體上并且具有構造成導引所述第二滾珠的突出部。
6.一種透鏡驅動裝置,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驅動單元包括線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線圈構造成與所述第一移動部分一起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驅動單元包括第一磁體,并且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二驅動部分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二移動部分上并與所述第三驅動單元間隔開的第五驅動單元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移動部分上并與所述第四驅動單元間隔開的第六驅動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