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音樂盒制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音樂水球內的轉動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音樂盒水球設計基本都是采用在底座頂部安裝水晶球,在底座內安裝八音琴,八音琴上安裝傳動組件,傳動組件連接轉動組件,轉動組件的上半部位于底座上方也就是水晶球內,并且在轉動組件的頂端安裝裝飾物,其原理是通過奏響的八音琴帶動傳動組件進行旋轉,旋轉的傳動組件帶動轉動組件及位于轉動組件上方的裝飾物進行旋轉,并且為了防止水晶球內的液體溢出,那么轉動裝置也需要較好的密封性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音樂水球內的轉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主要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
一種音樂水球內的轉動裝置,包括固定座、位于固定座下方的施力機構及位于固定座上方的轉動盤,其中固定座由圓形支撐板及位于支撐板底部的圓筒組成,所述支撐板頂部中間處設有圓形凹槽,凹槽底部中間處設有通孔,其中位于凹槽正上方的支撐板上固定設有定位環,且位于凹槽與定位環內還設有密封圈a,所述轉動盤底部設有轉動軸,且轉動軸穿過密封圈a及通孔,所述施力機構包括位于圓筒底部的卡環及位于圓筒內部的卡套,其中卡套套在轉動軸底端上,所述卡環內弧壁上對應設有兩組L型固定板,兩組L型固定板之間構成一個十字型,且L型固定板通過連接塊與卡套的外弧壁連接,所述L型固定板的長邊端與短邊端之間還設有扇形加強塊。
優選的,所述卡套頂端固定設置有一圈外套在轉動軸上密封環,該密封環直徑小于卡套直徑。
優選的,所述密封圈a底端沿其周長設置有一圈溝槽。
優選的,所述轉動軸頂端與轉動盤底端之間設有圓形壓片,該壓片直徑等于定位環直徑,且定位環內徑等于凹槽直徑。
優選的,所述支撐板頂端周向設置有多組凸點,且凸點頂端與定位環頂端處于同一水平面。
優選的,所述L型固定板的短邊端與卡環的內弧壁固定連接,且卡環直徑不小于圓筒直徑。
優選的,所述圓筒上外套有橡膠密封圈b。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旋轉施力機構帶動轉動軸及轉動盤進行旋轉,旋轉的轉動盤則會帶動其頂部的裝飾物進行旋轉,由于本裝置是設置在水晶球內的,那么密封圈b及密封圈a能防止水晶球內液體外溢,本實用新型的密封性能好,且實用性也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I處的放大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安裝前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座,2、施力機構,3、轉動盤,4、支撐板,5、圓筒,6、凹槽,7、通孔,8、定位環,9、密封圈a,10、轉動軸,11、卡環,12、卡套,13、L型固定板,14、連接塊,15、加強塊,16、密封環,17、溝槽,18、壓片,19、凸點,20、密封圈b。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1-3,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一種音樂水球內的轉動裝置,包括固定座1、位于固定座1下方的施力機構2及位于固定座1上方的轉動盤3,其中固定座1由圓形支撐板4及位于支撐板4底部的圓筒5組成,所述支撐板4頂部中間處設有圓形凹槽6,凹槽6底部中間處設有通孔7,其中位于凹槽6正上方的支撐板4上固定設有定位環8,且位于凹槽6與定位環8內還設有密封圈a9,所述轉動盤3底部設有轉動軸10,且轉動軸10穿過密封圈a9及通孔7,當本裝置是設置在水晶球內時,密封圈a9能防止水晶球內的液體經凹槽6溢出,所述施力機構2包括位于圓筒5底部的卡環11及位于圓筒5內部的卡套12,其中卡套12套在轉動軸10底端上,所述卡環11內弧壁上對應設有兩組L型固定板13,兩組L型固定板13之間構成一個十字型,且L型固定板13通過連接塊14與卡套12的外弧壁連接,所述L型固定板13的長邊端與短邊端之間還設有扇形加強塊15。
所述卡套12頂端固定設置有一圈外套在轉動軸10上密封環16,該密封環16直徑小于卡套12直徑,因為密封環16與支撐板4之間的摩擦面積較小,也就減小了在兩者之間的摩擦阻力。
所述密封圈a9底端沿其周長設置有一圈溝槽17,這使得溝槽17兩側的密封圈a9厚度都減小了,加強了密封圈a9底端的柔韌性,在密封圈a9頂端受擠壓后,密封圈a9底端能進行一定彎曲,并將空隙填實,以加強其的密封性能。
所述轉動軸10頂端與轉動盤3底端之間設有圓形壓片18,該壓片18直徑等于定位環8直徑,且定位環8內徑等于凹槽6直徑,壓片18能對密封圈a9進行擠壓,并且還能密封定 位環8的頂部開口。
所述支撐板4頂端周向設置有多組凸點19,且凸點19頂端與定位環8頂端處于同一水平面,當轉動盤3一側下垂時,凸點19能對該側起到支撐作用。
所述L型固定板13的短邊端與卡環11的內弧壁固定連接,且卡環11直徑不小于圓筒直徑。
所述圓筒5上外套有橡膠密封圈b20,在本裝置設置在水晶球內后,那么密封圈b20能防止水晶球內液體外溢。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