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路燈控制系統,包括至少一個路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光伏發電系統、市電供電接口、電源管理控制模塊以及電量監測單元,其中:光伏發電系統和市電供電接口并聯后,通過所述電源管理控制接口與路燈連接;
光伏發電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光伏發電陣列和蓄電池,所述電量監測單元與蓄電池連接用于檢測蓄電池的電量,電量檢測單元的輸出端連接到電源管理控制模塊;電源管理控制模塊用于將電量檢測單元輸入的信號與設定值進行比較并在蓄電池的電量低于設定值時控制光伏發電陣列對蓄電池均充電,當蓄電池的電量大于等于設定值時,電源管理控制模塊控制光伏發電陣列對蓄電池浮充電;
所述電源管理控制模塊控制光伏發電系統、市電供電接口中的至少一個對路燈進行供電,其中,在所述蓄電池的電量達到第一設定閾值時控制所述光伏供電回路向路燈提供電源供應,并且在所述蓄電池的電量低于第二設定閾值時切換至所述市電供電接口向路燈提供電源供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上連接有電量顯示裝置,其用于顯示蓄電池的電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為鎳氫蓄電池。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為鋰離子蓄電池。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路燈連接有報警器,當路燈出現故障時,發出警報提醒反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的第一設定閾值為80%,第二設定閾值為1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燈為LED燈。